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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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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认定妨害公务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如何确定犯罪侵害的对象? 根据我国刑法第157条规定,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是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行为人是通过对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侵害来达到妨害公务目的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事业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各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侵害的对象不是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是一般群众,则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相似文献   

2.
贪污罪主体的特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实施的犯罪。但对什么是国家工作人员、何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无论在法学研究中还是在司法实践上,都还存在着不同看法。我们看来,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国家工作人员”释之过宽,而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则释之过窄。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八十三条把国家工作人员具体解释为是“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扩大解释为“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事业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各  相似文献   

3.
司法工作人员的合法职务行为是犯罪阻却事由;职务行为的合法性要件是:必须具有法律、法令的根据,属于司法工作人员的一般的、抽象的职务权限范围,具有实施该职务行为的具体的职务权限,且符合作为司法工作人员职务行为有效要件的法律上的重要条件与方式;不宜将司法工作人员制止违法犯罪的职务行为作为正当防卫处理;对过当的职务行为,不能类推适用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处罚规定。  相似文献   

4.
一、职务过失犯罪的基本特征职务过失犯罪是过失犯罪的一种,是指担任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国家职能时的过失犯罪。它包含了如下几方面的含义:〈1〉主体是公职人员。一是在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人员,即在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和一般职务的人员;二是其它机关,包括立法、司法和检察机关的人员;三是企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人员,如果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其所担任的职务属公职范畴,也可以成为职务过失犯罪的主体;四是一般的社会组织、群众团体、法人组织,经法律授权或国家机关委托  相似文献   

5.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近年来,根据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所办案件显示,妨害公务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  相似文献   

6.
行政侵权行为是一种职务侵权行为。即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相似文献   

7.
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笔者认为,国家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由该机关  相似文献   

8.
(2006年11月29日公安部令第8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管理,保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依法执行紧急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警车,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辆。警车包括:  相似文献   

9.
孙刚  李秦英 《人民检察》2012,(12):77-78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近年来,妨害公务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办案人员发现,妨害公务案件多发除社会原因之外,在案件办理的背后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思考和解决。  相似文献   

10.
一、司法机关的侵权行为所谓司法机关的侵权行为是指一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国家司法权力的过程中,不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据此,对司法机关的侵权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一)司法机关侵权行为的侵权人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的国家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及国家安全机关只有在刑事诉讼中,  相似文献   

11.
国家赔偿立法探索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认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行为造成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损害的,国家应当负责赔偿,合法行为造成损害的应负责补偿.对于立法行为,统治行为以及部分非犯罪原因造成的司法损害,国家不予赔偿.特定情形下,根据“过错相抵”“损益相抵”原则,可以减轻或免除部分国家赔偿责任.赔偿立法应以直接受害人为第一赔偿请求权人,依次排列,并以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务员所属的机关(包括行政、司法、军事机关)为支付赔偿费用的赔偿义务机关.遇有行政复议及接连司法侵权的情形,应区分具体情况确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方式上,应以金钱赔偿和恢复原状为主要赔偿方式;赔偿范围上以直接损失为原则;赔偿费用应由各级政府预算单列.赔偿程序上采用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短时效及原告负“初步证明责任”等方式都有利于迅速有效地解决赔偿纠纷.  相似文献   

12.
关于在刑法中增设“司法失职罪”的构想王作富,党剑军一刑法中增设司法失职罪的意义司法失职罪是以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为犯罪主体的职务型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84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讯、检察、审判、监管人犯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我国,司法机关作为人民民...  相似文献   

13.
<正> 一、建立司法赔偿制度的依据在一切国家权利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国家职能的最高目标在于维护人民的利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律规定,国家应向受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所确认的这种制度,即所谓国家赔偿制度。而司法赔偿属于国家赔偿的一种。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虽然尚无司法  相似文献   

14.
徐玉 《山东审判》2002,(5):52-54
渎职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责活动,情节严重或者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一般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包括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等国家机关中依法从事公  相似文献   

15.
论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的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只有两种,即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对于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的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应如何认定,刑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的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与正当防卫有着诸多不同,应被认定为另一种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并列。但是,在我国立法尚未改变的情况下,还应依据现行法律处理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的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相似文献   

16.
一、行政案件与行政诉讼 行政案件是指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因行政管理引起的争议纠纷。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审查和确认行政职务行为是否正确、合法,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诉讼活动。 行政案件与行政诉讼共同点是: (1)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引起的:  相似文献   

17.
1983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以下简称《具体规定》)第1条明确指出,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的下列场合,必须实行正当防卫,使正在进行不法侵  相似文献   

18.
司法人员是指被依法任命的和依照法律在国家司法机关行使司法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有关司法行政人员。即依法享有并行使侦察、检察、审判、监管人犯及律师、公证等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司法人员来说,树立、培养、提高与其职务相适应、相联系的特定公民意识,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司法人员首先是国家的公民。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于宪法的这一规定,司法人员必须深刻理解,并且要认真地遵守和执行。首先是司法人员作为一个公  相似文献   

19.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函[1998]132号《关于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致人伤、亡,法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赔偿损失后,受害人或其亲属能否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伤、亡已构成犯罪,受害人或其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对民事赔偿诉讼请求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据  相似文献   

20.
高婕 《天津检察》2006,(1):41-41
根据我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除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炎、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不需要“暴力、威胁方法”外,暴力、威胁方法是其他妨害公务行为构成犯罪必备的行为方法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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