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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诽谤罪的比较研究应审度国内外立法规定,基于刑法理论与生活事实展开。我国诽谤罪的刑事立法、司法现状和理论研究差强人意,应站在民主宪政的高度,衡平名誉保护与言论自由的紧张关系,侧重保护宪法上最基本的言论自由,合理认定诽谤罪的成立条件和刑罚范围。在解释论上,诽谤罪不适用于政府机关对象,限制对诽谤政府官员名誉的刑法保护,扩大适用于法人等团体和死者;名誉和诽谤事实等内容司法中应具体判定;诽谤罪的未遂不予处罚。在立法论上,应以独立条文规定诽谤罪;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应取消捏造行为的规定;可将通过印刷品、传媒等方式实施诽谤规定为加重法定刑;诽谤事实不限于虚假(作为例外,诽谤死者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可专条规定诽谤死者罪或在诽谤罪条文中增加一款规定诽谤死者的法定刑,并且明确限制可以提起告诉的死者亲属范围;应对诽谤不罚事由作出专门规定。诽谤罪的犯罪圈从长远来看应逐步限缩。  相似文献   

2.
《印度刑法典》第二十一章对诽谤罪作了专章规定,共54条,详尽地规定了诽谤罪的概念、例释、处罚以及不构成诽谤罪的例外情况。分析和了解这些规定,对于完善我国对诽谤罪刑事立法及理论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作用。印度刑法规定的诽谤罪,是指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无论何人意图、明知或有理由相信会损害他人名誉,以言词、文字、符号或能够辨认的图象,制造或散布对他人的指责的行为。该罪的主要特征是:  相似文献   

3.
言论是人类思想和情感最重要的表达交流方式,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一项基本权利。近年来我国公民"因言获罪"的案件频发,言论自由价值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公民的言论自由受我国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时没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不构成诽谤罪;发生了"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一定构成诽谤罪,只有达到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法定条件时,才可能构成"诽谤罪";诽谤罪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程度才能适用公诉。  相似文献   

4.
侮辱,诽谤死者,损害死者生前的人格、名誉,行为人是否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也即死者能否作为侮辱罪、诽谤罪的对象?通行的观点坚持侮辱罪、诽谤罪的对象只能是有生命的自然人,因此认为死者不能作为侮辱罪、诽谤罪的对象。笔者对此论断不敢苟同,特撰拙文略抒管见。  相似文献   

5.
赵凯 《法制与社会》2014,(9):276+278-276,278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对网络"诽谤罪"进行了明确规定。该解释详细阐述了"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的含义,排除了散布真实事实构成网络"诽谤罪"的可能性,但对"实际点击、浏览或者转发次数"的认定仍可能产生很多问题。这就要求办案单位在办理网络"诽谤罪"时,对次数的认定要严格依法并具体分析,才能真正发挥网络"诽谤罪"打击网络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论诽谤罪的价值抉择与检验逻辑——以彭水诗案为发端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诽谤罪的具体建构体现了现代社会面对人格尊严与言论自由的二难境地,正义天平倾斜的方向及角度都是社会价值观的体现和引导.虽然各国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不尽相同,但是向言论自由的保护进行倾斜的普遍司法实践还是略透端倪.检验诽谤罪的逻辑重点应先区别事实与意见,再鉴别名誉毁损程度,然后要区分事实内容是否关乎公益,是否出于真正恶意,才能有利于诽谤罪的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7.
河南灵宝市公安局日前对“王帅发帖诽谤案”作出处理,认定该案为错案。对照刑法的规定,这个错案错得很明显:诽谤罪侵犯的是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政府不能是诽谤罪的对象。  相似文献   

8.
诽谤罪若干疑难问题研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诽谤罪的客体问题国内学术界一般认为,诽谤罪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人格。所谓名誉,即俗称的名声,是指人在社会生活中受到的社会评价,是社会对个人的价值判断。说一个人有较好的名誉,意味着该人享有良好、积极的社会评价;反之,说一个人名誉较差,也就意味着该人受到消极的社会评价。  相似文献   

9.
网络诽谤行为与传统诽谤行为既有一致性又有新特性,对网络诽谤行为的认定应当谨慎对待。诽谤罪是刑法上少数几个亲告罪之一,厘清诽谤行为的罪与非罪、诽谤罪的自诉与公诉的界限,有利于进一步对网络诽谤行为准确的定罪量刑,从而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维护网络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10.
陈磊 《法制与社会》2010,(16):89-89
网络诽谤的刑法规制蕴含着网络表达权与名誉权保护的价值冲撞。本文指出与传统的诽谤罪相比,网络诽谤罪的认定具有鲜明的特点。  相似文献   

11.
张静  安伟 《法制与社会》2013,(33):281-282
近年来,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通信技术的日益普及,网络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也越来越多的受到了广大人民的重视,然而人们也体会到网络在带给我们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了诸多的问题。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网民的个人隐私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个人名誉也会受到损坏。所以,就需要不断来完善传统的网络诽谤罪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伴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人们越来越崇尚言论自由,而涉及到网络言论自由的案例也逐年增长,网络诽谤罪出现的频率也居高不下。就目前来看,我国的部分法律中对网络诽谤罪有所涉及,但尚未有一部系统完善的法律条律将网络诽谤罪的认定标准纳入其中。本文针对网络诽谤罪在理论层次上的认定标准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的遭遇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相似文献   

12.
诽谤罪是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两项基本人权相冲突在刑法领域内的典型表现。名誉权有刑事保护的必要,但诽谤罪的成立仍需通过严格的检验。事实与意见的区隔、事实真伪性的认定,以及不实言论造成他人名誉毁损的程度等均为诽谤罪必要的犯罪构成要素。针对某些地方公权力滥用《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创设以公共利益为内容的免责性条款是最佳的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13.
网络诽谤罪是一种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损害他人人格尊严、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新型网络犯罪。为适应现实的需要,两高出台了司法解释为新形势下打击网络诽谤罪的司法实践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诬告陷害罪若干问题研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对诬告陷害罪的定义进行了重新界定 ;对诬告陷害罪的客体、客观方面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论述 ,提出了独立的见解 ;就诬告陷害罪与非罪的界限、犯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的界限、罪数界限中的两个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发表了一管之见。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对诽谤罪采取自诉为主、公诉为补充的双轨制模式。由于刑法但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公诉依据具有模糊性,同时司法解释本身缺乏解释力和可操作性,存在同义解释、近义解释等问题,加剧了公诉诽谤罪和其他罪名之间的冲突和竞合,特别是当被害人为地方领导干部时,诽谤罪的公诉权在实务中存在被滥用风险,部分限制公诉权的要件在实务中被淡化甚至忽略。从相对狭义的角度看,“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只有在行为人对侵犯个体法益具备主观故意,但对侵犯社会法益或国家法益不具备主观故意(或无法证明其具备故意)的情形下,才有其独特的法律适用价值并不与刑法其他罪名相冲突。为妥善处理和平衡诽谤犯罪中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内外部变化,建议通过修改我国刑法,将诽谤罪区分为情节不严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三种形态,为充分保障宪法权利,情节不严重的不作为犯罪处罚;为充分保障自诉权,情节严重的为绝对告诉乃论;为依法惩治犯罪,对符合特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诽谤犯罪可以依法公诉,以维护网络信息秩序。  相似文献   

16.
诽谤罪的研究应立足现有立法规定,基于刑法理论和生活事实展开。我国诽谤罪的刑事立法、司法现状和理论研究差强人意,应站在民主宪政的高度,衡平名誉权保护与言论自由的紧张关系,侧重保护宪法上最基本的公民言论自由,从诽谤的对象、诽谤行为以及诽谤的主观恶性等方面合理认定诽谤罪的成立条件和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7.
作为宪法确立的公民基本权利之,言论自由是保障民意畅达的重要途径。除刑法规范的失当言论之外,公民对自身观点的表达不受有罪追究。《刑法》第246条关于诽谤罪的规定,即是刑法存保障公民名誉权的同时.通过对禁止性言论的范围设定以保障公民最大程度地行使言论自由。然而,新近的司法实践表明,政治权力的张扬使得诽谤罪成为公权力者打压言论自由的借口,  相似文献   

18.
从编发短信"诽谤"县领导被判有罪,发展到报道诽谤案的记者也被以诽谤罪立案侦查,这不仅仅是一个罪与非罪的判断问题。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同样要遵守程序法,司法机关不能轻易将涉嫌诽谤的自诉案件转换为公诉程序启动。对进行负面报道的记者,以诽谤罪立案值得高度警惕。开这样的先例,已经危害到正当的舆论监督权,乃至国民普遍的民主权利。避免权力造罪必须重新反思官员的"官"意识,归根到底是要进一步强化官员的公仆观,尤其是对滥用公权力者,如果尚未构成犯罪,也应令其承担相应的其他不利后果。  相似文献   

19.
谈谈诽谤罪     
诽谤罪,就是以破坏他人名誉、人格为目的,捏造散布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犯罪行为。属于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之一。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以暴力或其它方法,包括用‘大字报’,‘小字报’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我国古代就有关于诽谤罪的记载。在封建时代,诽谤罪成了危害封建政权、君权、大逆、大不敬罪的同义语。《法经》有:“议国法者诛”的规定;秦朝有“诽  相似文献   

20.
澳门刑法典中的侵犯名誉罪包括五个独立的罪名:诽谤、侮辱、低毁、侵犯对已死亡之人的思念及侵犯行使公共权力之法人、机构或部门。因篇幅有限,本文仅对其中诽谤罪和侮辱罪作一探讨。一、诽谤罪(一)概念诽谤罪规定于《澳门刑法典》第174条中:“向第三人将侵犯他人名誉或声誉的事实归责于他人,即使以怀疑方式作出该归责,或者向第三人作出侵犯他人名誉或声誉之判断者,或者传述以上所归责之事实或所作之判断者……”这一法条指出了诽谤罪的客观方面或者“实施形式”有三:1.将损害他人名誉之事实,即使纯属猜测的事情归于某人,这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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