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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意义新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庭审方式作了重要修改 ,使之进一步完善。新审判方式的重要特点是 ,由控辩双方向法庭出示证据 ,对证人证言质证 ,展开法庭辩论 ,法官从中查清起诉事实 ,核实并认定证据 ,进而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证人在新审判方式中发挥重要作用 ,尽管原刑事诉讼法也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辨护人双方讯问 ,质证 ,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 ,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但在审判实践中 ,按原审判方式 ,审判人员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 ,经过审查 ,认为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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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当庭认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陈孝安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要求人民法院将纠问式庭审方式改为控辩式庭审方式。按照新的庭审方式,控辩双方都可以对对方出示或宣读的证据进行辨认并发表意见,可以相互进行质证和辩论。法官作为居中者,应对证据是否具有证明效力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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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7条对一审公诉案件的庭审示证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辩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根据此规定,一审法庭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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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是一种专门的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有的学者认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审查属实的,用以确定或者否定犯罪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和罪责轻重的一切事实。”还有的学者认为刑事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依法收集或由当事人、证人、辩护人等依法提出、并用以证明是否发生了犯罪以及有关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尽管这几种观点在文字的表述和内容上都有所区别,但都指出刑事证据是一种客观事实,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认识和认定案件事实和犯罪事实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就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和对被告人做出有罪判决,所采用的刑事证据应达到的标准作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原则性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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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索提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效率和刑事案件办案质量途径时,有些司法实际工作者提出改进刑事诉讼法规中规定的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开庭审理(一审程序,下同)时出示证据的做法的意见,认为由国家公诉人出示证据更为有利。现就刑事公诉案件开庭审理阶段由公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可行性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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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刑事案件证据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汪敏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审判方式作了一系列重大的修改和补充,法官今后的主要职责和核心作用就是在庭审中审查、判断和认定控、辩双方所提供的有关证据,以确定被告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重与罪轻等情况,依法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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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在体例上设专章规定了证据问题,但是受历史条件和人们对诉讼规律认识的限制,对证据问题的规定非常简单。1996年修正《刑事诉讼法》,尽管对证据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规定,但是在证据的审查、判断、排除等方面的规定仍比较原则。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从实际需要出发,公检法三机关的相关解释对于刑事证据规定进行了充实,但是在重要问题上仍存重大缺失。这突出表现在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冤错案件仍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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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围绕证据的收集、运用、审查和判断,一直缺乏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证据规则。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逐渐深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刑事证据规则特别是刑事证据认证规则,对于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保障庭审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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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电子证据的广泛存在,电子侦查手段的不断进步,电子证据确有一定的证明力,因此电子证据在刑事审判实践中作为独立证据认证具有可能性和必要性。但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电子证据未明确归类,电子证据取证难、证明力弱,导致刑事审判中难以把握和正确认证,因此目前电子证据在刑事审判实践中认证率较低。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和信息网络的普及,提高电子证据在刑事审判实践中的认证水平尤为重要,完善有关电子证据的立法是前提,更新知识和观念是基础,审查电子证据是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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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几点思考□童道才彭竣对控辩式审判方式中最重要的证据展示———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只作了简单的、原则性的规定,对于如何保障证人出庭作证,如何处理证人拒不出庭作证,促使其履行作证义务,以适应控辩式审判方式的要求等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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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将我国的庭审方式由原来的纠问式改变为控辩式,这无疑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但是由于法条对控辩式审判方式中最重要的证据展示制度———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只作了一些原则性的、简单的规定,这不但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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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案件的“侦查”开始就可以介入,同时对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作了改革,合议庭权限扩大,以上改革对物证鉴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定人员不仅要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还要做好出庭作证的准备。因此适应《刑事诉讼法》的需要,提高物证鉴定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当务之急。新的《刑事诉讼法》要求鉴定人员必要时出庭作证,这体现了法庭对鉴定结论的重视。因此,鉴定人员必须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下面从5个方面加以论述:1心理素质由不出庭到出庭,鉴定人员心理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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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科学证据的审查范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不论是美国科学证据审查“表象时代”的终结,还是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关于鉴定意见的修改完善,都意味着法院对科学证据的审查要承担更多的职责,也都对本国的法证科学实践及法学教育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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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是指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在审判实践中,证人证言是一种常用的证据。证人证言作为证据的一种,必须与其它证据一同在法庭上经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证言不同于其他物证、书证,它是由具有思维能力的人提供的。证人虽然了解案件情况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很容易出现假证、误证,给审判人员认定案件事实带来很大困难,以致造成错案的发生。因此,对证人证言的审查认证必须慎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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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证据的合法性标准是指证据的主体、取得的程序、方法以及证据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因此,在审查某一证据尤其是言词证据是否合法时,除审查是否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取得证据外,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一、审查讯(询)问时间《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2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