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谈被害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地位和权利是比较特殊的,心理状态也是很复杂的。如果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中能够加以正确的认识和对待,那对于我们办案质量的提高是会大有帮助的。现就这两个方面的问题谈谈个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一、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和权利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权利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在某些方面虽也有其相同之处,但总的来讲,是大不相同的。首先,和证人比较: 在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这点上,被害人的陈述和证人的证言是相同的。因此从广义上讲,它应该包括在证人证言的范畴内。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也确是被作为证人来看待的。可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却没有这样去规定,而是把它单独规定为六种证据之一。这是因为被害人不仅能陈述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而且他和木案有切身的利害关系,要求惩罚罪犯,赔偿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方面他是和证人大不相同的。他的诉讼地位,一方面是证人的地位,同时在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 相似文献
2.
3.
被害人杨某欺人太甚。在与犯罪嫌疑人温某之妻秦某开宾馆后还胆大妄为地打电话刺激秦某的丈夫温某,却不知杨某的极端行为在伤害了别人的同时也将自己置于危险之地.落得身体被捅成轻伤的恶果。日前,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温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害人杨某有明显的过错,故决定对温某不批准逮捕。 相似文献
4.
古罗马著名法学家乌尔比安的《学说汇纂》第47卷中写到:"以被害人意志所产生的,不是不法。"这就是被害人承诺理论的启始,这句法谚再后来被总结为"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的经典刑法名言。在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着被害人承诺的现象。受害人的承诺对于行为人责任承担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减少行为人行为可责性,甚至可以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在各国刑法理论当中,一般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被当作违法阻却事由,由于少数国家在立法上明确规定了被害人的承诺,所以把它当作法定的正当化事由。对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来说,并没有确定的被害人承诺相关的法律规定,而是在理论上作为超法规的正当化事由。我国的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对于经受害人承诺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阻却事由,但在司法实践中已有所运用,因此,对被害人承诺问题进行探讨有助于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健全。 相似文献
5.
6.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被害人概念在被害人学中和刑事诉讼法学中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并体现为不同的范畴,本文先通过分别界定被害人在被害人学中和刑事诉讼法学中的含义特点,再立足于学科主旨来论述两者的区别,指出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控制预防犯罪。 相似文献
18.
长期以来,量刑程序在法庭审理中得不到充分保障和体现一直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缺陷,而相关被害人的量刑建议权更是完全被忽视,严重损害了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和诉讼权利。本文通过赋予被害人量刑建议权的合理性、外国相关立法的规定,希望为我国设立被害人量刑建议权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20.
盗窃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是违反占有人意愿而转移财物的占有;相反,得到占有人同意而取走财物,就可以排除盗窃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将被害人同意的一般原理与盗窃罪构成要件的具体特征相结合,能够强化刑法总论与各论之间的整合与协调,促进刑法教义学的纵深发展。运用"预设的同意"理论,可以有效回应ATM机等自助型机器类案件中的疑难问题:使用"伪币"从机器处取得财物的,构成盗窃罪;使用真币从机器处取得财物后又抽出真币的,构成针对真币的盗窃罪;非法使用他人的信用卡在ATM机上取款的,不构成盗窃罪;使用信用卡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的,构成盗窃罪。在盗窃陷阱的场合,应根据是否存在同意而区分既遂和未遂。按照"客观权限+审核义务"的标准来区分盗窃罪间接正犯与三角诈骗,体现了对被害人意愿的尊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