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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非羁押数字监控是信息技术与非羁押强制措施紧密结合的产物,非羁押数字监控在实践运行中存在着立法缺失、被监管人的个人信息泄露、数据伪造等风险。而非羁押数字监控措施对降低审前羁押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控辩平等具有重要价值,具有进一步适用的正当性。基于此,当前应明确非羁押数字监控措施的法律性质及程序转换;同时明确被监管人的个人信息权;最后可以建立分层动态监控,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2.
应对轻微犯罪与重刑犯罪分别适用不同的刑事政策,以暂缓起诉等人文关怀方式挽救和感化轻微犯罪人,促使其尽快复归社会,实现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立足于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的实现途径,一要实现轻微犯罪的非刑罚化和刑罚个别化;二要强化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意识,改变以逮捕为主导的候审羁押制度.  相似文献   

3.
论犯罪问题非犯罪化处理的程序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犯罪问题非犯罪化处理是一个世界性潮流,在实现保障人权和诉讼经济目标上具有重要价值。以非犯罪化思想观察我国的刑事诉讼,可以发现很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是适时建立全面系统化的犯罪问题非犯罪化处理的程序机制。具体来说,就是要扩大自诉案件的范围、建立审前调解制度、改革现行不起诉制度和建立暂缓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4.
为了顺应全面推进刑罚"轻缓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趋势,司法实践针对轻微刑事案件,有必要提倡刑事诉讼程序速裁化,实现"公正为本,效率优先"的诉讼思维理念.因此,为了解决当下未决羁押期限过长所导致的严重侵蚀效率与公正诉讼原则的诟病,同时也为了消解诉讼阻碍案件证据收集和法院存在"以押定刑"晦涩作法的问题,我们应当重塑刑拘直诉制度模式.在刑事拘留阶段,着重考虑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直接跳过刑事逮捕羁押阶段,在公诉阶段贯彻法定从宽处罚理念.  相似文献   

5.
"非物质性"贿赂有性贿赂、业绩贿赂、著作贿赂、替代行为贿赂、舆论贿赂等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其社会危害性和持续性远远超过了财物贿赂,容易成为滋生腐败、权力变质的温床.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以"非财物"形式为内容的贿赂犯罪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刑法应加强和完善有关贪污贿赂犯罪方面的立法工作,将"非物质性"贿赂犯罪内容法定化,从而防止一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生活作风"、"道德品质"问题为由,利用党纪、政纪处分来规避法律的惩处.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中,"法庭之友"已经成为一个新元素被纳入制度构想.根据"法庭之友"制度,非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背景信息、不为法院所知的案件事实或法律适用意见.将该制度与我国现有的专家辅助人制度进行比较,有助于我们更进一步了解"法庭之友".在公益诉讼中引进"法庭之友"不仅有助于实现司法民主,更具体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  相似文献   

7.
新《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制定该制度的直接目的是强化检察机关对逮捕的监督和制约,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中实现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的分离.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工作主要由各个承担诉讼职能的办案部门负责,这种审查权的配置模式使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混同运行,无法保证审查主体的中立性.该解释与《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存在矛盾.从《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立法意图来看,由相对中立的部门作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是较为理性的选择.检察机关可以考虑设立诉讼监督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主要由诉讼监督部门负责,以提升审查的实效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8.
非犯罪化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犯罪化是当今世界刑法发展的趋势和潮流之一。而欲借鉴非犯罪化,就必须清楚非犯罪化产生的社会背景、价值追求、刑法理论的根基及对非犯罪化的合理界定。本文拟就以上问题进行分析、界定,以期推动在中国法治环境下的非犯罪化。  相似文献   

9.
从构成要件该当性、刑法介入正当性等方面进行层进式分析,应当认定居间介绍盗窃者与被害人买卖赃物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洗钱罪与上游犯罪原则上应采用并案诉讼;在上游犯罪的行为人暂时无法到案的情况下,可以对洗钱罪进行分案诉讼,但应采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并根据后续诉讼情况作出不同处理。将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收益达到50万元以上理解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具有解释论上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从比较的角度看我国审前羁押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比较了西方主要法治国家刑事诉讼审前羁押的种类、内涵与被羁押者权利的保障机制 ,对我国审前羁押制度的改革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认为要保障人权、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 ,不仅要改革诉讼程序 ,还应改革司法体制 ,提高官员素质  相似文献   

11.
基于对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便利的考虑,我国人民法院启动了"在线授权见证"的探索。从现有跨境诉讼当事人授权委托律师方式来看,存在国外"公证+认证"、国内"公证""法官面签""在线授权见证"模式,上述四种模式之间各有其利弊。"在线授权见证"模式的探索,不仅能够满足网络信息时代跨境诉讼当事人诉讼利益的多元社会需求,也能增强法院服务跨境诉讼当事人的能力水平,同时亦是实现跨境诉讼"数字正义"的内在需要。目前,"在线授权见证"以及跨境诉讼当事人网上立案服务平台正处于建设和探索阶段,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少制度创新,但也面临着诸多制度困境和现实问题。通过完善"在线授权见证"模式的正当性分析、相关制度衔接、信息保护、责任承担与具体操作,以期推动跨境在线诉讼的发展,促使中外诉讼当事人享受同等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相似文献   

12.
刑事强制措施的价值在于:它既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权免受国家权力任意侵害的有力武器。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比羁押性强制措施更符合这一价值体系的要求。我国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重建面临宪法方面的障碍,应在现有宪政体制下完善我国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制度。  相似文献   

13.
非犯罪化与我国的“严打"政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犯罪化是与犯罪化相对应的刑事政策中"轻轻"政策的现实化,其基本理念源自于刑法谦抑性、刑法不完整性和刑法经济性等观念.我国的"严打"政策是一种积极的犯罪化政策,它与非犯罪化政策正好处于刑事政策的"两极",从它们体现的刑法理念而言,两者是不相容的,但在预防、抗制犯罪的目标选择上,却又并不存在冲突.因此,为了把"严打"纳入法治的轨道,有必要结合相关刑事政策,对其进行综合研究并得出科学的判断.  相似文献   

14.
羁押替代性措施旨在限制和减少羁押措施的适用,以发挥替代羁押的功能,从而达到保障人权与追诉犯罪的双重目的。但在司法实践中,我国的羁押替代性措施存在着适用率低、决定程序行政化、缺乏司法救济等问题。究其原因,与我国羁押替代性措施的权利属性不明显、不全面;没有确立"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强制措施适用规则等方面有关。因此,我们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羁押替代性措施制度。  相似文献   

15.
无被害人的犯罪正在逐步由社会问题演变为法律问题,这引发了学者们新的思考。在当今伦理规范日益多元的格局下,对于不同的伦理道德应给予一定的容忍,而不宜用法律尤其是刑法对其加以强制。从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犯罪化角度分析,安乐死问题应顺应无被害人“犯罪”之非犯罪化的历史潮流,从而走向合法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16.
论"大义灭亲"与"亲亲相隐"之取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义灭亲,作为道德层面可以提倡,但法律不应该予以强制或鼓励,因为其属于个人自由范畴,法律无正当权利也不适宜去调整.否则,不仅不利于维护亲情,不符合人性,而且不利于家庭、社会的和谐,最后还会影响法治权威.吸收古代"亲亲相隐"制度的优秀成分,借鉴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建立"亲属免证权"制度,赋予亲属拒绝作证的权利,既体现了刑法理念层面上的伦理功能,又符合制度层面上的期待可能性规则,而且与"非犯罪化"的世界潮流相适应.  相似文献   

17.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形成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人大"作为国家和地方权力机关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每个方面都不可或缺。"党委领导"需要通过"人大"实现,"政府负责"需要"人大"落实和监督,"社会协同"需要"人大"提供法治保障,"人大"是"公众参与"的重要形式与渠道。总之,"人大"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法治基础和制度支撑作用,是社会管理的中枢。  相似文献   

18.
重塑我国逮捕制度之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强制措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逮捕和羁押的行使不仅关系到能否有效地追究犯罪,更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和权利保障,并且鲜明地体现出一个国家民主与法治的程度。我国现行逮捕制度在立法和司法方面尚不完善,未能有效体现追诉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双重价值,基于此,我国现行逮捕制度应从构建逮捕与羁押分离制度的角度予以重塑。  相似文献   

19.
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及时实施救助保护和教育措施,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应成立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帮扶教育组织,健全救助保护维权机制,用真情真心唤醒其良知;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到关口前移,构建防控体系,积极提升预防能力。依法推进工读教育与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相衔接,健全《刑法》,规范和强化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的抚养管教行为与责任。  相似文献   

20.
1997年,我国台湾地区取消了检察官的审前羁押决定权,并通过了确立拘捕前置原则和羁押声请原则、细化羁押适用要件、确立羁押听审制度等多项羁押制度改革措施,取得了审前羁押率大幅下降的实施效果。台湾地区审前羁押决定权的变更直接反映了社会各界对司法权本质、刑事司法理念的态度演变,是建立在审检分隶、提高法官地位等多项司改举措逐步推进的基础之上,并通过热点案例引发广泛舆论关注与法界论战的助推才得以完成的。总结台湾地区审前羁押决定权变更的借鉴意义,既体现了审前羁押权力配置应遵循分权原则、羁押审查程序宜采行诉讼化构造的现代刑事法治发展要求,也揭示了顺利推进羁押决定权变更有赖于各方面条件成就这一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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