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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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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分析输卵管妊娠误诊后发生医疗损害的案例,探讨发生医疗损害的原因,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为此类案件的法医学鉴定提供评价思路。方法 收集18例输卵管妊娠相关医疗损害的法医学鉴定案件,从患者年龄、孕产史、生育需求、危险因素、诊疗情况、医疗过错、损害后果、原因力大小等方面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18例均为输卵管妊娠,其中17例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14例患侧输卵管切除,2例失血性休克死亡,1例宫内胎儿停止发育并患侧输卵管切除。另1例虽有输卵管切除的损害后果,但医疗行为无过错。结论 正确的诊断有助于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防止病情进展,减少严重不良后果和医患纠纷的发生。科学、合理地分析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对此类医患纠纷的顺利解决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鉴定意见在医疗纠纷案件处理中具有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现阶段,我国亟需厘清医疗损害鉴定的理论与操作进路。本文系统梳理医疗损害鉴定的核心要点,并以SF/T 0097-2021《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为视角,指出:医疗过错的评判原则、因果关系分析、医疗过错的原因力评定是医疗损害鉴定的核心要点。作者提出:(1)医疗过错的评判原则应以具体规定为基本标准,以注意义务为实务标准,以告知义务为伦理标准;(2)针对因果关系分析,需区分直接因果关系,复杂因果关系,相当因果关系等;(3)原因力的具体分类包括全部原因、主要原因、同等原因、次要原因、轻微原因及无原因。本文对上述三方面内容分别从标准条文、鉴定思路、操作要点层次清晰地给予了进路解析,力求厘清关键问题、构建科学的理论与操作模式,为司法鉴定提供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3.
姚航  蔡笑 《人民司法》2022,(17):69-72
<正>【裁判要旨】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应当对诊疗行为有无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分别认定;医疗过错应依照医疗水平标准判断是否违反注意义务;要对各个过错诊疗行为进行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分别认定;要充分考察患者自身疾病和医疗过错等因素对于损害后果发生所具原因力,以此确定民事赔偿责任比例。案号一审:(2020)京0108民初16016号  相似文献   

4.
通过选取4例经人民法院判决的因产前超声检查引发的医疗纠纷案例,探讨此类案件医疗过错、损害后果及其两者之间因果关系的判定原则。在判定医疗过错时应关注产前检查的规范性,正确看待医疗机构的差异性,并适当考虑时间性因素。此类医疗损害的后果一般均为使有发育缺陷的婴儿出生,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分析则不同于一般医疗纠纷案件,存在特殊性,需特别慎重。  相似文献   

5.
对于感染类医疗侵权纠纷,其因果关系应按“充分可能”为标准,如果医疗行为存在着足以导致患者感染的可能,就应认定医疗行为与感染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除非有不同的情形存在。关于证明责任分配,只要患方证明存在患者受感染和因感染而发生损害的后果,以及患者接受医方实施了可能引起感染的医疗行为,就应初步确立医方的责任。医方要排除自己的责任,则需要证明患者的感染以及因感染而发生的损害后果不是自己的医疗行为所导致;或者医方的医疗行为是严格遵循避免感染的医疗法律法规以及医疗规程,已经尽到了必要的阻止感染的注意义务,也就是说医方对患者的受感染以及因感染而发生损害的后果不存在主观过错。  相似文献   

6.
<正>1案例1.1简要案情杨某,男,19岁,某年2月因“肠胃不舒服”多次就诊于A医院和B医院,诊断为“胃肠功能紊乱”等,两家医院分别给予调理肠胃等对症治疗。2月12日,杨某在家中出现神志不清、休克等表现,急送B医院就诊,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经尸体检验,死亡原因为“急性完全性肠梗阻导致休克死亡”。某市人民法院委托本鉴定中心对A医院和B医院在对杨某的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若有过错,其与杨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错的原因力大小进行法医学鉴定。  相似文献   

7.
胡晓翔 《证据科学》2014,(6):760-768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被运用于诉讼活动就是司法鉴定,它与法医类司法鉴定,是不同类别的鉴定,适用范围不同。作为《侵权责任法》专列的一类特殊侵权类型,其技术鉴定的名称,以“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为妥。目前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医疗纠纷争议中最为关键的“诊疗行为的过错”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两个问题,正是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所无权涉及的内容。  相似文献   

8.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简言之,就是在医疗纠纷侵权之诉中就医方在诊断、治疗、护理和管理等行为中有无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及其程度进行的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正确妥善解决医患矛盾的基础,在医疗纠纷的司法裁决中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如何建立和完善医疗过错鉴定规则,维护医疗过错鉴定的客观公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  相似文献   

9.
正1案例1.1简要案情甲某,男,34岁,某年1月24日,因腰椎间盘突出到乙诊所(乡村诊所)进行治疗,之后出现小便困难,经外院诊断为马尾神经损伤、尿失禁、先天性脊柱裂、先天性圆锥下移等。双方就诊疗过程存在诸多争议,由此引发医患纠纷。经法院委托,对医方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如有过错,与甲某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法医学鉴定。  相似文献   

10.
<正>1案例1.1简要案情杨某,男,54岁。2013年4月1日收住某市三级甲等医院,诊断为混合型颈椎病,并行经前路C4/5椎间盘摘除、C6椎体体次全切除并椎间融合内固定术。2020年5月9日及20日,患者因诉“左肩背部疼痛”及“左胸不适”分别于医方骨外科及胸外科门诊就诊。2020年10月4日患者再次收住医方。经影像学检查及食管造影,考虑颈椎前路下端两枚内固定钉松动脱落,食管瘘伴椎管旁感染。人民法院委托就“医方诊疗行为有无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  相似文献   

11.
目的 通过对99例心肌梗死医疗损害案例进行分析,探讨相关医疗损害风险的成因及防范措施。方法 对2016~2021年间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受理的涉及心肌梗死的99例医疗损害案例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99例案例中,男女性比例8:3,死亡后果占比97%,涉及医疗机构117家,多数医院存在不同程度的医疗过错行为,如检查不完善、诊治延误、用药不规范等,疾病诊治方面的过错在损害后果中所起作用较大,病历书写及告知方面作用偏轻。结论 医疗损害鉴定遵循多因一果的原则,分析该类医疗损害案件过程中不仅需分析医方诊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还应综合考虑疾病自身特点及自然转归、患者发病就医时间及就诊当时医方医疗水平等因素。  相似文献   

12.
目的通过对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案件进行分析,探讨医疗损害案件的鉴定思路和方法。方法收集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2012年1月—2017年12月受理并结案的291例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案件,对被鉴定人的年龄、性别、医院等级、临床科室、是否尸检、死亡原因、医疗过错原因、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涉及死亡的医疗损害案件中,男性多于女性,青壮年及儿童居多。涉及三级医院的案件数最多,临床科室以内科最多,其次为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尸检率具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大多数患者的死亡为自身疾病的自然转归或治疗无效。大部分医院都存在一定的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死亡有间接的相关性,以轻微因素为主。结论医疗损害鉴定应遵循多因一果的原则,需综合考虑自身疾病、自身体质、疾病自然转归、目前的医疗技术以及就诊医院的诊疗水平等。  相似文献   

13.
当前,医患矛盾已演变成诸多重要社会矛盾之一,医疗侵权损害民事赔偿案件也逐年增多。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医学科学技术问题,而审判人员常不具备足够的专业技术知识,需对专门性问题进行司法鉴定,以明确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在损害后果中的参与程度等。对于遗留功能障碍可能导致残疾后果的,尚需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在鉴定实践中,针对不同损伤原因,我国业已制定了多个残疾程度评定标准,但对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技术标准,也没有对如何参照已有标准的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及司法鉴定实际工作中,适用技术标准混乱,往往形成争议意见,不利于案件的顺利审结和医患矛盾的有效化解。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进行分析,希望在现有条件下就此问题达成趋于一致的意见,更好服务于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14.
当前,医患矛盾已演变成诸多重要社会矛盾之一,医疗侵权损害民事赔偿案件也逐年增多.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医学科学技术问题,而审判人员常不具备足够的专业技术知识,需对专门性问题进行司法鉴定,以明确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在损害后果中的参与程度等.对于遗留功能障碍可能导致残疾后果的,尚需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在鉴定实践中,针对不同损伤原因,我国业已制定了多个残疾程度评定标准,但对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技术标准,也没有对如何参照已有标准的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及司法鉴定实际工作中,适用技术标准混乱,往往形成争议意见,不利于案件的顺利审结和医患矛盾的有效化解.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进行分析,希望在现有条件下就此问题达成趋于一致的意见,更好服务于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15.
骨科疾病复杂多变,手术多植入内固定物,容易出现漏诊、误诊或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在中西方国家一直是发生医疗纠纷较多的科室。医疗纠纷发生后,大多需要通过医疗损害鉴定判定医疗行为有无过错以及和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基于鉴定结论的重要作用,通过对20例骨科医疗损害鉴定结论的回顾性分析,总结医疗过失发生的成因及骨科医疗损害鉴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性分析和针对性应对,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相似文献   

16.
我国《侵权责任法》不应满足于只是列举医生告知义务的范围。以患者为导向、面向“实质性”信息的一般性信息告知标准应成为我国立法的发展方向。应避免概括地让医疗专家鉴定“医生是否违反告知义务”、“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化解为法官对一系列具体因素的综合考察。“医学判断”与“一般人知识”的区分有助于厘清哪些具体事项有赖于医疗鉴定,哪些具体事项应归入一般人(包括法官)的知识范围而不需要请医疗专家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的对象仅限于常人知识不能及的医学专业问题。  相似文献   

17.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医务人员是否履行说明义务以及医疗机构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是医患双方争议焦点之一。通过对126例违反医疗说明义务的裁判案例并结合实践经验进行分析,提出违反说明义务的医疗损害责任可以从医务人员是否履行说明义务、患者是否存在损害后果、未履行说明义务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未履行说明义务是否影响患者选择权等要点进行判断。在责任比例的认定上,需综合原因力、过错程度、证据规则等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18.
《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规则》系在保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系基础上,主要面对各类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开展的技术服务,其鉴定工作仍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思维影响,具有一定的行政色彩。《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重点体现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审判以及诉前调解工作服务,其程序和证据审查受到诉讼程序规则的严格要求,具有第三方中立机构为公共法律服务的特点。无论医学会还是司法鉴定机构,均在现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背景下开展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两者均对规范医疗损害鉴定活动具有相应的积极作用,也为我国今后建立统一的鉴定体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为了解中华医学会和司法部颁布的医疗损害鉴定规则的不同特点,提高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规范性的认识,本文从概念和法律地位,鉴定委托,鉴定受理,鉴定程序,鉴定会,医疗过错评价理论,医疗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7个方面对《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规则》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进行比较,并重点分析被评价主体、证据审查职能、咨询专家角色、过错评价技术标准体系等内容。  相似文献   

19.
<正>1案例1.1简要案情李某,男,21岁,某年2月2日因“右下腹疼痛1 d伴恶心呕吐”于某职工医院(二级甲等)住院,诊断为急性化脓性阑尾炎,予急诊手术治疗。2月3日空腹血糖39.8 mmol/L(正常参考值3.9~6.1 mmol/L),考虑酮症酸中毒,转入某人民医院继续治疗,于2月23日出院。李某认为某职工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遂诉至法院。法院委托本鉴定中心就“某职工医院对李某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若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李某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因果关系类型”进行鉴定。  相似文献   

20.
李璐 《法制与社会》2012,(16):295-296
过失相抵是指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具有过错时,应当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的制度.关于过失相抵的适用方法,应采综合说的主张,通过过错对行为人行为时的心理状态的体现和原因力对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密切程度的反映,把过错和原因力结合起来对损害赔偿的责任分配进行考量,比较过错和原因力,以过错比较为主要的决定因素,以原因力的大小作为相对的调整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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