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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湿地资源管理第三章湿地保护与利用第四章湿地修复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  相似文献   

2.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二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2年12月30日(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相似文献   

3.
<正>粤市监规字〔2023〕2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市监食生发〔2022〕18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食品销售相关主体落实主体责任,  相似文献   

4.
<正>2022年12月27日至30日(2022年12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一、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三、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草案)》四、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五、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修订草案)》  相似文献   

5.
我国是世界上湿地资源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湿地保护一直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22年,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将施行,这意味着我国湿地保护法治化新征程的开启。对此,应多措并举推动《湿地保护法》落地,为我国湿地保护取得新成就、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高度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6.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二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2年9月2日(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  相似文献   

7.
<正>2021年12月20日至24日(2021年12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一、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三、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草案)》  相似文献   

8.
<正>粤水规范字〔2022〕4号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省各流域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粤府〔202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水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四川政报》2022,(12):22-27
<正>川建行规〔2022〕4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都市公园城市局、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完善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机制,促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相似文献   

10.
<正>鲁政发〔2023〕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83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财预〔2022〕 13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筹、效益优先、税负稳定”的原则,  相似文献   

11.
<正>海府办〔2014〕179号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进一步健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为未成年人办实事、求实效,开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局  相似文献   

12.
<正>京绿办发〔2023〕13号各区园林绿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市园林绿化局制定了《北京市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经营利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正>国海发[2010]25号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规范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现将《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4.
<正>粤卫规〔2022〕5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卫生监督所: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要求,严格规范我省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行为,  相似文献   

15.
<正>粤科规范字〔2022〕11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粤府〔202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要求,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规定,  相似文献   

16.
《陕西政报》2023,(2):15-18
<正>陕政办发〔2022〕3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2022年9月14日陕西省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调查评估、勘探和发掘工作(以下简称基建考古工作),确保地下埋藏文物安全,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5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7.
<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调研时首次提出这一科学论断。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先后制定、修订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黄河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20多部生态保护法律,用法治力量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守护绿水青山。  相似文献   

18.
<正>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做好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拟对省青少年教育保护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省青少年教育保护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相似文献   

19.
<正>SDPR-2022-0050015鲁教高发〔2022〕1号各高等学校,有关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  相似文献   

20.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23〕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辽宁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2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享有依法取得补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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