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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大亨默多克“传媒帝国”新闻集团旗下《世界新闻报》的“窃听丑闻”持续发酵。目前在英国,窃听丑闻已从媒体界、警界向政界蔓延,这对任何当事方来说,无疑都是一场不得不面对的风暴。
这一窃听丑闻还波及英国政坛,包括首相卡梅伦在内的多名政府高官卷入其中。伦敦警察局局长保罗·斯蒂文森和副局长耶茨均被迫辞职,卡梅伦也被指与新闻集团高层关系密切,需要“承担责任”,反对党更要求其“引咎辞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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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澳大利亚人默多克这一次裁在了英国,不如说他裁在了自己的脚下。
43年前,默多克只身前往英国,以《世界新闻报》《太阳报》为起点向全世界兜售他的小报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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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68年历史的英国《世界新闻报》关闭了,报纸的实际控制人、著名的新闻大亨默多克准备出庭作证了。这个因涉嫌窃听个人隐私而成为众矢之的的新闻帝国终于妥协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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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祥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2,(17):121-132
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与“归个人使用”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有时也存在着交叉,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是否构成犯罪,应根据使用公款单位的性质、是否为个人谍利益等分别认定;“营利活动”应指能够直接产生利润的经营活动,如果挪用公款仅仅是为“营利活动”作准备,应视为挪用公款进行“非营利活动”;“挪而未用”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应作为“一般性使用”认定;不同身份的特殊主体勾结共同挪用案件,可以视情况定相同的罪名,也可以分别定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与用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不存在法条竟合的关系,也不能简单从事前与客户有无沟通上区分,应该从两罪所侵害的客体和谍利益的性质甄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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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对1997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49个条文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与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关联的修改共涉及10个条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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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狱中,26岁的何英面对笔者的采访泪语哽咽,她将为自己荒唐的“殉情”行动付出惨重的代价。丈夫魂归西天、自杀未遂的她被送进了看守所,1999年10月25日,重庆市壁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根据《刑法》有关条例规定,何英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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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平在2005年5月20日《世界新闻报》上撰文说,美国的法律文化传统有许多不同于中国之处:1.捡到钱包必须收酬金。前不久,我去了一趟美国。有一天,我在美国的一条商业街上捡了个皮夹。打开一看,里面大约有1000美元,还有一张IC卡。我把皮夹交到一家失物招领中心。大约过了一周,一个美国小伙子敲开了我的门,说他是那个皮夹的失主,从失物招领中心的网站上知道了自己失物的下落,特地来拜访我。他一再向我表示感谢,接着便拿出100美元要给我。我再三推辞。可他却很着急地说,“请你无论如何也要帮帮我,收下这100美元。”说着他拿出一张电脑打印好的单子说:“您收了酬金,在上面签了名,我才能从失物招领中心取走我丢失的东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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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8日下午5时,北京市卫生局召开媒体通报会,就孕妇李丽云死亡事件通报调查结果。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邓小虹表示,李丽云就诊时病情已经非常危重,死亡不可避免,但剖宫产手术可能挽救胎儿生命;此外,朝阳医院京西院区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并无过失。(11月29日《新京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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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和新闻单位作为舆论监督主体,频繁活跃在现代社会,在社会发展中功不可没,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对舆论监督主体行为、权利义务等提供专门保护的《新闻法》,使得新闻监督主体的行为性质介于“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之间,这种行为不确定性,使得舆论监督行为与普通民众个人行为毫无区别,其结果:新闻记者的人身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权得不到落实,新闻侵权案件中,舆论监督者败诉容易胜诉难……,这种现实与现代社会新闻产业发展的态势,格格不入。言论自由:记者的尚方宝剑言论自由,是一个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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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5月1日起,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其中《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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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邪教犯罪都没有被列为一个单独的罪名,而是融合在会道门犯罪这一罪名之中,而且把会道门组织活动作为反革命行为进行打击。随着邪教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猖獗,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了多个邪教组织,原有关于会道门犯罪的法律已经远不能适应对新兴邪教的惩治和打击。因此,经过修订于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首次专门规定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该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236条(指强奸罪)、第266条(指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从而使我国的反邪教立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依法打击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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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富豪的争产风波
提起欧莱雅,中国人几乎无人不知,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化妆品集团,并已成为中国化妆品市场的领袖企业。但对于利利亚娜·贝当古这个名字,不少人会感到陌生,或知之寥寥。她是谁?她就是“欧莱雅帝国”的女王。据《福布斯》2009年全球女富豪榜显示,她的财富为200亿美元,在欧洲名列榜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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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0年 1 2月 1 5日联合国在意大利西西里岛巴勒莫市召开关于制定《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① 外交大会 ,来自世界各国的代表正式通过并签署了这部公约。这部公约是继《国际刑事法院罗马公约》于 1 998年 7月 1 7日诞生之后由联合国主持通过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刑法公约。它是国际社会长期以来努力同跨国有组织犯罪进行斗争的结果。 1 998年 1 2月 9日 ,联合国通过第 55/1 1 1号决议 ,决定设立联合国特设委员会 ,授权该委员会起草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其三个附件。该委员会成立后于 1 999年 1月 1 9- 2 9日在奥地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