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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1 毫秒
1.
进入2021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唯一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再次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作为与老百姓“距离最近”的法律,民法典的实施,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其实施水平和效果,更是直接关系到每一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幸福生活。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民法典的“落地”,不仅面临着大量的新旧法律的衔接适用问题,如何处理好民法典与其他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也是正确实施民法典的应有之义。最高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完成了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修改制定了第一批与民法典配套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但《民主与法制》记者梳理民法典各分编时发现,仍有大量的法律问题和操作细节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由此可见,民法典要在全社会落地生根,真正成为一部对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的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让法治中国行稳致远,尚需时日。  相似文献   

2.
<正>为了保障执法依据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我国人大有权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规范性文件是指"由国家机关或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或公共权力的社会组织就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作出的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1]。规范性司法文件是规范性文件中的一种,顾名思义就是司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人  相似文献   

3.
章小兵 《求索》2015,(2):109-113
从比较法的视域看,不当得利制度的立法模式大体上有非债清偿模式、一般条款模式、但书模式和主观列举模式等。我国民法典不当得利制度立法,应当既立足于历史渊源,又面向未来保留法律续造的空间,既采取兼容并包的态度合理吸收比较法的经验,同时也结合自身民法整体结构和司法实践需求,进行合理的制度设计。具体应当维持自民法通则以来的不当得利一般条款并作为不当得利法的总则,在分则部分规定复数的分立诉权,包括非债清偿、不法原因给付、转化物之诉等类型。在条文设置上力求通俗实用便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4.
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实体,欧盟在规范私法体系上具有特殊之处。我国正在编纂民法典,应适当借鉴欧盟的经验。由于我国的私法体系已经基本完备,未来民法典编撰工作的重点就是对既有的法律规范进行重新整合。相比之下,欧盟面对的情况更为复杂,因为其需要协调多个成员国之间差异明显的私法制度。从实践情况来看,欧盟的私法体系整合工作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主要归因于其立法技术上的科学性,并充分发挥了司法的能动效应。  相似文献   

5.
10月1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监督检查本市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的报告。这是自1979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这也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监督项目之一,在全国尚属首创。 据悉,列入此次检查范围的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和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文件中,有16件法规或者法规性文件明确要求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共25项,涉及15个行政部门。经检查,在要求制定的25项配套规范性文件中,14项已经制定,10项尚在调研、起草过程中,1件不需要再单独制定。已完成的仅占56%,加上近期可能完成的3件,也仅达68%。  相似文献   

6.
如何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内容,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需要。相对于全国人  相似文献   

7.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 新年伊始第一个工作日,多地就以民法典为依据审理并当庭判决了一些案件.据不完全统计,当日,广州、北京、上海等地法院宣判了7起适用民法典的案件.甫一落地,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民法典便对我国民商事司法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0次会议、2010年5月3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2月22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9.
地方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因不具备正当性而被最高人民法院明令禁止,但由于立法粗糙、司法行政化等现实情况没有根本改变,审判实践对该类文件的需求仍然很大。因此,对于此类文件的规制,不能仅仅是强制禁止,而应该在满足审判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对已有的地方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清理、整合,将其中的裁判智慧转化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否则只会使得地方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基本公开转变为基本不公开,甚至变成危害更大的司法潜规则。  相似文献   

10.
顾正伟 《人大研究》2003,(10):27-27
审查规范性文件并纠正违法行为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 ,是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方面 ,它与执法检查等法律监督方式一起 ,构成了法律监督的基本内容。近几年来 ,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开始重视审查规范性文件工作 ,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总体上讲 ,此项工作还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的一个薄弱环节 ,较普遍地存在着既不要求制定文件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 ,又不对收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有的即使审查 ,也带有一定的随意性。一句话 ,当前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还缺乏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这样做 ,不仅影响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职权…  相似文献   

11.
韩荣 《长白学刊》2021,(1):99-105
从担保行为历史、担保合同效力立法、司法实践的角度考查,担保制度经历了从人格向契约、再由契约向政策的变迁,各阶段的效力规定均体现了特定的社会背景并具有时代适应性.民法典对保证及物权担保合同中主从合同的效力关系进行了统一规定,其法定主义立场重申了对担保秩序稳定性的价值追求,反映了立法者在面对日新月异的担保现实时追求公平的整...  相似文献   

12.
彭心倩 《湖湘论坛》2004,17(1):53-54
加拿大的魁北克原属法国在加的殖民地 ,后因法国在“七年之战”中战败 ,被迫割让给英国。然而魁北克省在私法领域仍通过对法国法的继承 ,延续了大陆法系的传统 ,成为了加拿大唯一一个不受英美法支配的省份。魁北克省先后有两部民法典。第一部 1886年的《魁北克民法典》实际上是对当时纷繁复杂的各种法 (辑录的巴黎习惯法、176 3年前生效的法国国王的敕令、魁北克省的省法律及司法判例 )有条理的记录和整理。 195 5年魁北克立法机构决定对民法典进行系统地修纂。其目的一是从整体结构与内容上重设计民法典 ,重新协调并明确民法典与其他与日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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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娅妮 《人大研究》2023,(10):34-37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权。本文通过界定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分析规范性文件的制度演变,指明了规范性文件制发与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明确阐释了规范性文件制发与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揭示了问题的成因,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解决的具体途径和措施。  相似文献   

14.
张建 《人民论坛》2012,(5):69-71
人格权制度是民法调整的两大关系之一,是民法发展的标志之一,有利于人的价值提高,并且不能被其他制度所包括。人格权高于财产权,从理论渊源、民法本质和哲学理论上均可证明。因此,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人格权法应独立成编并且位于诸权利之首。其内容应包括主体制度、人格权制度和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5.
不真正连带之债制度应纳入我国未来的民法典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道斌 《前沿》2005,(11):123-127
民事活动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导致债权债务的多样化,不真正连带之债即为其一。由于法律自身的局限及人们实践和研究的不足,不真正连带之债制度在民法上尚未纳入成文法典。本文试图就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基本含义、产生原因、法律效力、与邻近民事法律制度的区分以及在程序法上的意义作系统探讨,揭示社会生活对该项制度的迫切需求———应该纳入我国未来的民法典。  相似文献   

16.
长林 《当代思潮》2012,(8):35-37
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对“延迟退休年龄”展开研究以为国家提出相关建议。顿时,延迟退休便成为舆论焦点,褒贬不一。而老龄化社会的加快到来已经是不争事实,延迟退休也成为题中之意,而配套制度的完善也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17.
为加快完善防灾减灾各项法规和综合性配套政策,进一步使防灾减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民政部更加注重政策创制,推动出台了一大批促进减灾救灾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规定。  相似文献   

18.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成为各级人大的热门话题。这一制度开始清晰地出现在大众.视野中。但由于某些不足和缺陷,在地方立法及具体实施中,仍面临诸多难题。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立法分别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代理制度进行调整,前者恪守代理的显名原则,后者对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从事代理的法律效果进行调整,形成总则与分则分别规范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的局面。究其原因,在于同时引进英美法系的不披露本人的代理、隐名代理以及大陆法系的行纪制度,最终导致现行代理立法格局混乱,多种代理类型交叉并存。间接代理和隐名代理经由中国特色的本土化改造,逐渐偏离比较法上的含义。在我国现行法已承认隐名代理的前提下,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应当在间接代理和隐名代理之间作出选择。已颁布的《民法总则》和多个建议稿对隐名代理制度和间接代理制度应否在民法典中设置的态度有所不同。在建立广义代理概念的基础上,将隐名代理设置于总则,间接代理交由分则调整是民法典编纂的可行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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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离婚救济制度创始于1950年《婚姻法》,经1980年《婚姻法》的修改不断进步和发展,于2001年修订《婚姻法》时获得较大完善,形成以离婚家务劳动补偿、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损害赔偿三项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制度框架。然而,多项调查显示,司法实务中对离婚救济措施的运用存在"三低"现象,即"低适用、低救济、低功效"[1](P79)[2][3][4],其功能并未得到应有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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