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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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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指期货在我国渐行渐进,如何做好股指期货的风险控制,是关系股指期货能否在我国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股指期货作为重要的金融衍生品,既有一般金融衍生品所具有的共同风险,又有自身的特殊风险.由于我国股票现货市场存在一定的结构性缺陷,而且缺少融券制度,加之我国股指期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仍不完善,股指期货在我国又会产生特有的风险.监管层应注重股指期货的宏观市场风险控制,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货市场,增加A股市场权重股的流通量;及早推出股票现货市场融券制度,改变"单边市"现状;完善股指期货交易主体结构;完善股指期货立法及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股指期货三级监管制度及风险控制体系,即证监会层次、交易所层次及期货行业协会三个层次的风险监管制度及风险控制体系.  相似文献   

2.
周洋 《法制与社会》2012,(9):191-192
股指期货作为最具活力的金融衍生工具之一,具有套期保值、价格发现、风险转移和优化资产配置的功能和作用,但股指期货自身存在风险性,如果监管体系不完善,其自发运行必然导致操纵市场、过度投机、价格起伏过大等非正常的市场现象,有效的法律监管对期货市场的自身价值实现提供了基础,我国现行法律监管制度没有充分发挥社会中间型组织的法律监管作用,我国应从加强社会中间型组织法律地位,强调其法律监管作用,有利于我国期货市场的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3.
期货市场的功能及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但因期货本身的特性,其风险性也相当的大,如何有效规制期货市场的风险,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在论述期货市场风险成因及我国期货市场风险规制缺陷的基础上,针对期货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期货市场风险的建议.本文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进行分析:宏观方面,应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法律体系、建立统一集中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期货交易所的软硬件建设、完善交易所风险管理系统、加强市场监管与信息披露等;微观方面,应在以下几方面改进:有效规制期货经纪公司的风险、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提高其抵抗风险的能力.  相似文献   

4.
二板市场在我国建立的时间表一推再推 ,显示出决策者对二板市场高风险所持的谨慎态度。二板市场的高风险主要来自于自身管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三个方面。国外成熟的二板市场已形成了一整套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法律制度 ,建立了完善的监管体系、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严格的保荐人制度、健全的做市商制度、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投资体系。而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 ,防范风险的法律制度还存在着很大的缺陷。我们应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制度 ,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特点 ,在二板市场的监管体系、信息披露制度、法人内部治理结构、保荐人责任、投资体系、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完善相关立法 ,建立起适合我国二板市场风险防范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5.
期货投资基金的推出可以增加期货市场规模和流动性,发挥期货市场管理风险和价格发现功能。但也因期货市场的巨大风险和我国立法不健全,推出期货投资基金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本文拟对期货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和违法行为的法律制度进行初步探讨,以期为期货投资基金在我国的稳健发展奠定一定的基础。  相似文献   

6.
我国股指期货三层监管体系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金融期货作为现代金融衍生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没有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但却以特有的风险管理改变着基础市场的格局.金融期货交易的复杂性和高杠杆性将考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力度和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定性,对风险内控机制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和要求.从以美国、日本、香港等为代表的海外金融期货市场监管模式并结合我国新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来看,金融期货市场监管的最高目标是确立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体系,其成功的关键在于保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7.
李兵 《法人》2004,(9):100-101
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中国期货市场存在诸多问题,这就需要健全期货市场的法律体系,加强行业自我管理,强化对一线交易所的监管历经5年时间,玉米期货终于在8月16日获国务院正式批准,9月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而在此前的7月8日,“期货司法解释实施一周年暨期货法律研讨会”在大连举行,与会专家认为,我国期货市场已进入了良性发展的阶段。据悉,有关部门正积极研讨期货市场的技术和制度创新,推动期货市场进一步发展,同时加快期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与起草工作,加强监管,规范期货市场秩序。日前,《法人》就期货市场发展与监管有关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朱少平主任。  相似文献   

8.
姚望 《法制与社会》2010,(22):129-129
股指期货因其自身所具有的风险高传导性、杠杆性操作、信息不对称等特点而需要完善的监管机制。本文在比较海外主要监管模式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现行期货业监管协会阙如的情况下自律组织作用有待加强。  相似文献   

9.
期货市场本质上是一个法治市场,专门的期货立法是适应市场发展新形势、提升市场发展层次和水平的关键。与近年来期货市场的不断创新发展相比,我国期货市场的法治化建设仍亟待加强。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期货市场已经逐步形成了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为核心的监管规则体系,但是《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主要侧重于对期货市场的行政监管,法律层面的《期货法》一直没有制定出来。《期货法》的调整范围是期货市场立法过程中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研究《期货法》的调整范围,重点就是要明确《期货法》调整和规范哪些法律关系,厘清《期货法》与《证券法》关于“证券衍生品”的调整边界,明确场外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原则,从而实现《期货法》与其他部门法在调整范围上的协调衔接,避免出现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以及法律调整上的交叉重叠。  相似文献   

10.
这些年我国期货市场产品创新步伐一直比较快.根据国家"稳步发展期货市场"的战略部署,证监会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期货市场焕发了勃勃生机.截至目前为止,共上市33个商品期货品种,除原油外,国际上主要的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在我国都已上市,涵盖了农产品、金属、能源和化工等国民经济主要产业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商品期货品种体系.2010年成功推出了股指期货,标志着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建设正式起步. 随着我国期货业的发展,业内对我国期货市场走向国际的呼声越来越高.总体来看,这些年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我国期货市场已是一个同国际市场高度关联的市场.  相似文献   

11.
陈忠 《法学》1995,(11)
期货市场如一柄双刃剑,它既具套期保值、价格发现等积极功能,又时刻晃动着投机过度、从而市场无序导致“泡沫经济”的阴影。因为期货交易是在保证金帐户下操作的,保证金是期货投资者承受风险能力的财力保证,故此从交易保证金制度这一期货市场管理机制的重要环节出发,对期货“透支”交易予以剖析和法律调整,将有助于期货市场的规范化。  相似文献   

12.
谢杰 《海峡法学》2012,14(1):80-86
世界各国经济刑法均以市场操纵犯罪来规制抢先交易,这为我国刑法把握抢先交易的属性与构成要素,从结构上完善我国刑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提供了有益参考.我国刑法应明确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兜底条款”的解释机制,通过准确地规定实体标准与建构实用的司法操作程序提高惩治操纵资本市场犯罪的实效,并将利用信息诱导市场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进而影响资本市场的行为纳入规制范围.  相似文献   

13.
期货市场是金融衍生产品,高风险性和投机性是期货交易的特征。我国的期货市场起步较晚,规章制度尚不健全,而不法分子觊觎于此,更是增大了市场风险,这就要监管人员必须增强市场监管意识,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遗憾的是,极少数监管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以致酿成大患。  相似文献   

14.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两会”期间透露,股指期货最快有望于2010年4月中旬推出,并已进入实质性的开户阶段。不过,开户并不意味者股指期货就能立即开始交易。这是因为,机构投资者准入政策有待明确,而开户也有一个过程,需要有相当数量的投资群体进入到市场之后才会正式开启业务,那么,正式开启业务后的股指期货市场,对股市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相似文献   

15.
我国外汇保证金交易法律制度构建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磊 《法学杂志》2012,33(2):67-70
外汇保证金产品属于金融衍生品,国际上外汇保证金交易是非常普遍的交易形式。因投资者风险较大、法律法规缺失、监管缺位,2008年6月我国外汇保证金交易第二次紧急叫停,但境外交易经纪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仍然从事着外汇保证金"经纪业务",国内投资者的风险有增无减。首要的法律问题是界定外汇保证金产品与证券、期货、外汇的异同,辨析外汇保证金的法律属性。风险隔离机制主要应考虑资金安全和破产风险。在监管体系方面,我国应加快金融统一监管体系的构建。  相似文献   

16.
影子银行是指在传统银行核心业务及其监管体系之外,发挥着传统银行核心业务功能,向市场提供流动性、期限配合、不适当的信用风险转移和高杠杆率等服务的信用中介机构及其业务体系。目前我国影子银行体系是由理财产品为代表的银行表外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用业务及民间借贷三个部分构成。针对目前我国影子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应从构建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做好数据统计制度建设,实行差别化监管制度,强化风险内控制度,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构建危机处置机制方面完善我国影子银行的监管立法。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期货新品种上市机制已经成为期货市场发展的"瓶颈",导致期货市场效率低下、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国际竞争力明显不足.从国外期货品种上市机制立法看.完善期货品种上市机制已经成为各国增强其期货市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全球期货品种上市机制呈现出核准制和注册制融合的发展趋势.但是,鉴于我国期货市场所处的发展阶段,期货品种上市机制改革应沿着改良审批制、逐步过渡到核准制、最后发展为注册制的路径稳步推进.  相似文献   

18.
试论股指期货推出的法律环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成立以及对相关准备工作的完备,我国推出股指期货已成定势,而股指期货的成功推出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本文在分析中国目前的股指期货法律环境的基础上介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立法情况,最后对完善股指期货法律环境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存在如下问题:监管目标缺乏对客户利益的维护;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网络银行风险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健全我国的网络银行监管的法律体系,应从调整监管目标、规范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健全风险监管法律体系三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20.
在分部门立法的条件下,对我国《期货法》调整范围的界定应当以“核心规制与延伸监管”作为立法思路.核心规制方面,《期货法》应当以期货与期货交易的特征为基础,明确期货交易的标的是采用对冲交易机制的期货合约,而期货合约的标的是依合约安排能够决定合约价值的基础资产,从而实现对期货市场核心交易模式的有效规制.延伸监管方面,要将《期货法》塑造成一部衍生品市场的基本法律,运用中央对手方制度,将具有类似期货交易风险的场外衍生品纳入调整范围,同时要明确进行判断的标准和主体.在此基础上,从标的类型、交易程序和交易功能等角度入手,可以实现对《期货法》和《证券法》调整范围的有效划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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