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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于法,法“小”于我,以我治国,阿弥陀佛!封建特权,无法有我。可以休矣,阿弥陀佛!人民立法,以法治国。我“大”于民?阿弥陀佛l 我拿起八月一日的《中国法制报》,凝视着漫画家华君武的一幅漫画,我想到:现在仍有一些人……我“大”于民,我“大”于国,民将不民,国将不国!党“大”于法,党即是我,我“大”于法,阿弥陀佛!官“大”于法,官即是我,我“大”于法,阿弥陀佛!立法守法,以法治国,违法误国,阿弥陀佛l 一九八O年八月 过匕写刃权“大”于法,权即是我,我“大”于法,阿弥陀佛!我即是法,法即是我,法我一体,阿弥陀佛!南无封找牌权菩萨 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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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西交民巷一间普通的房子内,中国首个关注遗嘱的公益项目"幸福留言——中华遗嘱库"登记中心设立于此.记者采访了解到,挂牌运行一个月以来,中心不大的房间每天都人满为患.
80多岁的李大爷,在老伴和女婿的陪伴下来进行登记.他说,自己在报纸上看到有这样一个机构,就立刻让家人进行了预约."我有两个孩子,但儿子一年都不回来一次,我家的房子就要给姑娘.将来我们一走,就把这房子给姑娘,因此特来写遗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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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嫁人悖论”的著名故事:一个姑娘同时收到两家托人提亲,其中第一家的小伙子是长得很丑,但家里很富有,第二家的小伙子长得很帅,但家里很穷。姑娘同时答应了两家,媒人急了,说,你只能从他们两人中挑一个呀!姑娘回答说,我白天吃在第一家,晚上住在第二家。类似“嫁人悖论”那样的逻辑错位,不单存在于虚拟的故事之中,也发生在现实的情境之中。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保护,与公众的知情权、公民和媒体的批评监督权的保障之间,一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有些娱乐界、文艺界、体育界的明星大腕,动不动就以自己的隐私权、名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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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亭上街头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笔者来到平壤街头散步,但见沿街摆设 的几个商亭,有卖水果的,有卖冰淇淋的,还有卖糕点食品的。商 亭前人群熙熙攘攘,真有不少人在掏钱购买。一问价格,上好的 梨25朝元1千克(150朝元兑1美元),32开书大小的蛋糕50 朝元1块,重约500克的蛋糕100朝元。 笔者问商亭里的售货姑娘一天能卖多少冰淇淋,她说每天 卖的数量都不一样,像今天这样的公休口上街的人多,卖得就 多,能卖掉400到500个。姑娘还说,她是附近一家饭店的,自从 政府允许街头摆商亭后,饭馆摆了这个商亭,她每天就在这儿卖 冰淇淋。卖冰淇淋能得到奖金吗?姑娘笑了笑欲答未答。看来摆 商亭卖冰淇淋,无论饭馆还是售货姑娘,都不会无所收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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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西方世界一向以自己法律的神圣,法庭的庄严而标榜自居。但实际上它却荒唐之极,无奇不有。根据美国《新闻周刊》1984年第19期刊载的一篇文章介绍,前不久在意大利威尼斯成立了一个特别法庭。这个特别法庭审理的既不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也不是刚侦破的刑事案件,而是一个古老的德国童话。这个童话说的是一个名叫小红的姑娘在母亲出门后一个人呆在家里。这时一只大灰狼扮装成老太太来到门前,它凭着花言巧语诱骗小红姑娘开了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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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午,小茜姑娘慌慌张张跑到天津某地公安派出所。她一进门就呜呜啕啕地哭诉起来:“不得了啦!我不想活啦!哥哥把我……”一时摸不到头脑的值班民警安慰她说:“不要着急,有事慢慢说。”“我哥哥把我强奸啦!”小茜哽咽道:“八月一日那天早晨,嫂子上早班刚走,哥哥大黑子他就把我硬逼到他屋,非要和我发生关系。我跪地央求他说,你是我亲哥哥,我是你亲妹妹,哪有这么干的?他不听,强将我弄到炕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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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狱里,我想妻子和儿子的愿望太强烈了,为了争取时间,我内心就开始滋生邪恶的念头,我盘算着继续杀人,反正杀一个是死刑,再多杀几个也是死刑,何况只有继续杀人,让司法机关再立案、侦查、审讯、起诉、审判……这样才能拖延一段时间。 但是,一想到许干部,我就为自己生出那样的念头感到惭愧。虽然,我是死囚,我已不把自己当人,可许干部把我当人啊!如果我在他负责监管的监室里搞出命案,那他会受到牵连的呀!那样,我简直就不是人!所以,经过再三的思想斗争,我放弃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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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制约传统农区发展的最明显的短板。其实穷县的县委书记表面看权很大,但就像一个木偶,牵线的人都在上面,比如工商、税务、银行、质检、土地等都是垂直管理。"河南省一位县委书记说,"我到上面跑项目,对方说喝一杯酒给10万元,我连喝了28杯。没办法,人穷志短啊!"喝一杯酒给10万元,谁这么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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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克鲁尼接受了一家法国周刊女记者的采访。记者提醒他:“2005年,您就说过,请注意奥巴马,他将是美国下一届总统!”记者接着评论道:克鲁尼真正迷恋的可以用一个词概括——政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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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子吴小姐遭邻居针孔摄像头偷窥洗澡,感到隐私权被侵犯,身心备受创伤。更令她困惑的是,警方接案后只是以妨碍治安将肇事邻居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却无法找到真正将偷窥者“绳之以法”的成罪依据。吴小姐的遭遇并非孤案,事实上,在我们的生活中偷窥事件频频出现。难道真像一部港产电影所言——“偷窥无罪”?“绝对隐私”无端受到他人亵渎让吴小姐平静的生活从此蒙上阴影。她“较真”地认为,像这样恶劣的偷窥行为不可轻易原谅!她在寻找法律武器讨一个说法……事件回放:针孔摄像头暗藏于热水器偷窥她洗澡24岁的湖南籍姑娘吴小姐,家住在广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