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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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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公司法》第71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的规定,学界和法院常常将其与股权转让合同联系在一起并因此探讨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而从功能主义角度分析,该条规定与其说是限制股权转让,毋宁说是违反该规定的对公司不生效力,从而不产生股权变动的效果.换言之,股权转让合同本身与该条规定是无涉的,同时,我国司法实践关于股权变动的意思主义的做法也值得探讨.《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旨在解决股权在对外转让的情况下,何时才会得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认可从而发生相应权利变动,而非股权转让本身.因此,借鉴国外的成熟规定和做法,我国有必要完善与该条相关的股权转让程序和条件.  相似文献   

2.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又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内部转让没有作条件限制,对外部转让作了严格条件限制,虽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但实践中,就股权转让及其相关问题仍然存在认识上的分歧。本文就股权的含义、股东资格的认定、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效力及履行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裁判要旨】夫妻一方在离婚诉讼之前将自己名下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该类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涉及公司法、婚姻法、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的交叉适用。夫或妻单方转让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权,其行为虽然不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但违反婚姻法关于夫妻平等处理共有财产以及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基于受让人主观上并非善意的考量,对该类股权转让合同应认定无效。  相似文献   

4.
对"股权转让"的不同认识,导致了股权转让纠纷的不同处理。司法裁判倾向于将股权转让合同与股权处分作为两个不同的问题,并将股权处分解释为准物权行为来处理股权转让纠纷。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是基于财产行为的分类,而股权具有财产和人身的属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是基于人合性,而非对股权财产性权利的限制,加之我国立法上并未引入物权行为的理论和制度,因此对股权转让行为区分为债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缺乏理论和制定法的基础。股权转让合同承担着债权合意和物权合意的双重意思表示功能,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区分为合同效力和合同履行两个不同的问题。股权变动行为是履行股权转让合同义务的行为,与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同处于股权转让合同法律关系之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受《民法典》的调整;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受《民法典》和《公司法》特别规定的共同调整。《公司法》修订时应处理好与《民法典》的协调;应处理好维护公司的人合性与股权转让自由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5.
由于对公司章程和公司法性质的认识不同,人们在公司股东签定的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对股东签定的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不能简单地一概认定为无效或有效,应区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则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6.
根据股权转让的概念和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之间的关系,违反公司章程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应先确定公司章程在《公司法》规定之外设定的对股权转让禁止性或限制性条件的效力。在确定章程约定有效的前提下,才能进一步来分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效力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因出资义务是股东的法定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在任何情形下均应承担瑕疵出资责任,包括转让股权的情形,故转让瑕疵股权行为不必然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不是强制性法规所禁止的行为,不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本质。如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无其他无效情形时,因买受人明知或不知股权有瑕疵可分别认定为有效合同或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相似文献   

8.
张琴 《法制与社会》2014,(3):103-104
股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商事权利,流通性是其生命力所在。股权转让是公司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以及民事法律行为二分法的阐释,提出股权转让行为乃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并进一步对股权转让行为所涉及到的债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进行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9.
论有限公司出资转让的条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资两合性与封闭性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存在着诸多限制条件。本文从比较法的视野 ,对出资对外转让的限制条件、确定对内转让条件的必然性和可行性、出资转让约定条件的有效与否、违反条件转让的效力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以期能够对完善我国现行公司立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0.
现行《公司法》第72条第4款允许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行规定后,法学理论界有关公司限制股权转让规则本身效力的争议已经不多,但公司设限股权转让的效力究竟如何,仍无定论。江苏作为经济文化大省,各级法院有关公司纠纷案件裁判的实践经验及理论成果,在国内司法实务界往往具有先导作用,而就上述争议的裁判却难能把握分寸,包括公司按照章程设限收回处分股权、公司根据其他约定收回处分股权,以及股东违反章程设限转让股权三种行为效力的认定,都有相互矛盾的判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声誉以及法制统一。用法律经济学方法对其进行梳理剖析,找出问题所在,揭示一般规律,不仅可对全国各地法院公司纠纷案件裁判提供有益指导,有助于提高其裁判水平,而且也能澄清法律经济学本土化进程中的认识误区,推动我国公司法理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的公司组织形式,由于其兼具资合性和人合性特征,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法律规制问题是法律界探讨的热点问题,股权性质决定股权自由转让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合同应遵循合同自由原则、与第三人股权转让合同应受到股东同意和公司章程约定等限制,同时面对存在的问题,应完善立法找到平衡公司股权流通性的方法,使公司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2.
【裁判摘要】 一、公司法原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旨在防范发起人利用公司设立谋取不当利益.并通过转让股份逃避发起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三年内,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待公司成立三年后为受让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并在协议中约定将股权委托受让方行使的,该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公司法原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公司法所规定的发起人股份禁售期内,将股权委托给未来的股权受让方行使。也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在双方正式办理股权登记过户前。上述行为并不能免除转让股份的发起人的法律责任,也不能免除其股东责任。因此.上述股权转让合同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相似文献   

13.
股权转让作为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一种主要资本交易方式,是股东将其财产所有权让渡给公司后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补救机制。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兼人合性的特征却对其股权外部转让制度设计提出了难题。一方面,资合性的特征要求必须维持公司资本,股东不能退股,只能转让股权;另一方面,人合性的特征则强调要维持股东之间的信赖基础,须对股权外部转让加以限制,由此引发了转让股东与存续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本文从股权转让的必要性、对其股权转让加以限制的合理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平衡三个方面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转让的法理基础进行了研究,以期能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股转让的制度构建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4.
股权转让自由原则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这种转让自由也不是完全绝对的。我国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出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同时赋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优于公司法规定的权利。那么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另行规定的限度在哪里?章程能否强制或限制股权转让?这些问题都是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现实案例为基础,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强制或限制股权转让的效力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15.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可能影响公司的人合性,公司股东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另外规定,但必须兼顾转让股东的利益,确保转让股东以公正合理的价格转让其公司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股权内部转让还须受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设立规定的限制.股权外部转让制度的股东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都是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但由于同意权没有起到实质上的作用,可以考虑取消股东同意权完善股东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   

16.
【裁判要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后,公司又将其退回股份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的行为,名为退股,实为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退股股东不再具备有限责  相似文献   

17.
2005年修正《公司法》第72条增加第四款"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使72条成为任意性条款,但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界限一直备受争议,有学者根据对该条的文义解释,认为章程限制股权转让不受任何限制,只要符合公司章程的制定规范即可;有学者根据没有不受限制的自由,认为要对章程限制股权转让严格控制。理论界定的分歧,导致因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成为公司纠纷的典型类型。  相似文献   

18.
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合理性审查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赵莉 《法学杂志》2012,33(9):97-102
公司可以通过章程限制甚至禁止股权转让,这是公司自治的表现。对于这些限制,除非违反了股东平等原则和损害了股东的核心利益,法院在实践中应予充分尊重,通过尽量合理的安排平衡相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宜简单地宣布其无效。  相似文献   

19.
股权转让与一人公司问题探讨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柳经纬 《法学论坛》2005,20(1):81-85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导致股份集中于一个股东时 ,是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还是公司无以存续 ?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道难题。本文分别探讨了股权转让及其限制、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以及一人公司的存续问题 ,主张不应以股权转让合同导致股份集中于一人而认定其无效 ,并提出我国法律对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应当持谨慎、分步承认的态度。  相似文献   

20.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在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国有产权转让统一追场交易制度违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和合伙类企业财产转让的限制制度,破坏了公司及合伙类企业的人合性及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竞价方式”交易未能尊重优先购买权人的权益。本文就适两个问题封国有产权转让操作可能造成的混乱和困难以及破解应对之法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以期引起有关部门关注迄些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关调整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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