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历经140余载风风雨雨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近几年来在我国遇到了新的挑战: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提法是不科学的.”它“缺乏系统性”,实质上是“根本不存在的”,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就会使“我国法学不繁荣”等等。这是一种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取消论”。在法学领域里,这种观点直接影  相似文献   

2.
法是“理”与“力”的结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法学发展史上,只有马克思主义法学才真正解决了“法是什么”的问题,实现了法的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对这个原理的坚持和发展,是树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的要求,是繁荣我国法学研究的要求。 一、研究法的内容与形式之理论和方法论前提 科学地认识法的内容与形式,诠释“法是什么”的问题,需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和科学的分析方法。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法学原理为理论望础,我们认为,关于法的一般理论认识有如下方面。  相似文献   

3.
研究方法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正确的方法,就不可能获得科学的认识。方法论问题对于社会科学研究尤其重要。我们在法学领域中的许多争论,有时并非因为内容的分歧,而是由于方法论的不同引起的,如果在方法上一致起来,一些问题便会迎刃而解。因此,对于研究方法,应予以充分的注意。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研究方法,就整体说来,当然是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相统一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法学之所以能够成为科学,就是因为有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完整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只要我们运用辩证唯物主  相似文献   

4.
恩格斯的法律思想内容丰富,论述深刻,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之一。在纪念恩格斯逝世九十周年之际,我们回溯这位人类科学巨匠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学观的形成过程,对于我国法学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的研究,系统地进行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基础工程”建设,开创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新局面,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行为法学”或称之为“行为主义法学”(又称“行为法学”)在我国法学研究领域中,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研究这一课题,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西方这一法学思潮,开阔我们的视野;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借鉴或汲取新的研究方法,以进一步繁荣马克思主义法学。  相似文献   

6.
法学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指导,这是自不待言的。但坚持马克思主义,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普通原理和它为我们提供的科学方法,而不是固守马恩针对特定历史背景所作的一些结论,尤其是不能把不属马恩的一些结论强加在他们头上。  相似文献   

7.
本文作者指出:当前刑法学研究中存在着两种值得注意的倾向,一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在改革形势下的作用和地位估计不足;二是简单地引用马克思主义的现成结论。作者认为,刑法学研究要适应改革的新形势,一方面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作为刑法学研究的最高层次的哲学方法这一基本原则;另一方面必须摒弃把马克思主义原理代替法学具体的考察和研究结论的旧观念,用具体的、科学的研究方法打破法学研究中“六经注我,我注六经”的沉闷局面。  相似文献   

8.
<正> 黎青在《法学研究》1989年第6期《论马克思主义法学》一文中提出,必须把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马克思主义法学这两个概念加以区别。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的本质、特征与发展规律的最基本的观点和理论。而马克思主义法学则是一个包括有理论法学,历史法学、部门法学,应用法学与边缘法学在内的宏大的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在整个宏大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中是处于核心的、指导的地位,是它的灵魂,它既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内容。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却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9.
法律是一门科学,法律有它内在的规律性,法律本身有自己的发展历史和体系。法学理论是研究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以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为指导,结合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具体实践,不...  相似文献   

10.
<正> 如何理解诞生于19世纪40年代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现代意义,这既是摆在法学理论工作者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指导地位所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但是,迄今为止,我国法学界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还远不能反映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全貌,尤其是对经典著作中法学思想的演变与发展的研究不够深入全面,以致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复杂的法律现象时,在探讨法制建设实践的新课题的过程中,难以克服  相似文献   

11.
<正>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领域中的指导地位,是我国法学发展战略的一个根本问题。这既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需要。正是由于有了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才成为一门有规律可循的真正的科学。我们的法学也由于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实践,才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学体系,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首要的是必须切实地学好并认真地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学思想理论。  相似文献   

12.
<正> 关于再创行为法学研究的必要性同任何一项新的发现、新的创造一样,运用行为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学,本来丝毫不足为怪,只是由于人们对发展中的行为科学缺乏了解和研究,这才增强了几分"陌生"之感。从形式上看,行为法学同在美国曾经出现过但并未形成气候的"行为主义法学"思潮似乎有着密切联系,其实并非尽然如此。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个世界观和方法论作指导,不需要也不可能用行为主义对法学进行"哲学思考",而只需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前提下,容纳新思潮,开放方法论,用行为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学,并由此为传统法学开拓一  相似文献   

13.
论马克思法律观的形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晖 《政法论丛》2004,(1):30-33
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形成 ,对我们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的精神实质 ,正确掌握和运用法学研究的科学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本人试从马克思唯心主义法律观向唯物主义法律观转变的原因和各个阶段的具体法律思想的阐述过程中 ,追寻马克思法律观的发展轨迹。  相似文献   

14.
法学是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研究对象的复杂化,决定了法学研究工作者必须具有科学的研究方法。否则,不仅难以从浩繁的法律、法规、判例当中抽取出法学发展的规律,而且往往会陷入那些毫无意义的概念争辫和脱离实际的文字游戏之中,自然也就无法对法作出科学的回答。从这个角度讲,要使马克思主义法学不停顿地向前发展,其必要前提之一,就是法学研究工作者必须掌握哲学这个思辩的武器。  相似文献   

15.
我们注意到,在最近的一些法学文章中,屡屡看到把“注释法学”作为法律科学发展进程中的一种落伍现象,认为,法学的发展标志之一就是“注释法学”的衰落。这种观点令人惊讶,同时,也说明人们对“注释法学”的认识是错误的,起码是偏面的,他们似乎都没能注意这一点,即注释法学首先是法学。作为法学,它必须结合法制在其特定的系统来研究,只有在法律制度中,法律才是实在有效的。注释法学是以对法律条文进行注释的方式进行法学研究的,它不单单是对法律条文本身的研究,而是把法律条文置于法学系统、法律制度中去研究,它主要是理解,其次才是说明,它所依据的不应该是条文的内容,而是法理,因为条文并不能说明本身的意义。这种学理的研究并不考虑法规本身的效力,而是一种学术活动。同时,也应该看到,在目前,我国很少有  相似文献   

16.
科技法学研究的方法罗玉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掌握研究方法,乃是发展和完善科技法学必须首先注意的问题。研究方法作为获得对问题的正确认识和正确处理问题的手段,不是由人们的主观任意决定的,而应当是在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这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  相似文献   

17.
<正> 《马克思主义法学新探》作为国内第一部系统研究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理论专著,是司法部和四川省“七五”规划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系对上千万字的马克思、恩格斯原著中的思想给予系统发掘研究而成,历时10年左右,是国内外比较全面、系统的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新作。其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观、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18.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存在不容否定。法学“随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及“职业法学者阶层”的形成而产生。由于国家法律制度与政治有着密切联系,以研究法学为职业的法学者阶层又各自为一定的阶级服务。因此,法学同法一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由马、恩创立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即无产阶级法学,是无产阶级解放的思想武器。它实现了法学的阶级性与科学性的统一。马、恩运用唯物史观揭示了法律产生和发展规律;分析了资产阶级法律制度,深刻揭示了法的本质,深刻批判了资产阶级思想家以及空想社会主义者、无政府主义和其他机会主义者在解释法律时的各种唯心主义观点。列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其突出贡献在于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制学  相似文献   

19.
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主要流派述评宋玉波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大为昌盛的六七十年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也应运而生。一些号称左翼的学者一方面注意研究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论述,一方面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及有关的问题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分析①。有的是为了促进...  相似文献   

20.
法理学初议     
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体系中,有一门以法律现象中的普遍规律为研究对象,以反映这些规律的基本法学原理和基本法学范畴为理论构成的法学分支学科。这门学科曾经被叫做“国家与法的理论”。这个名称正如大家所知道的,是从苏联五十年代法学中借用过来的术语。不用说,这样的名称既不确切,使用起来也不太方便。现在,当政治学和法学分别发展成为独立的两门相邻学科以后,“国家与法的理论”这样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