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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内外勾结盗窃案件应如何定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5年7月在《关于当前办理经济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稿)》(以下简称《解答》)中作了规定:“如果共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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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遇到这样一件案子:被告人侯慢乃是农村社员,在为集体送征购粮时,从粮站偷拿空白“粮油进货证”三份。后在偷来的“粮油进货证”上加盖伪造的粮站过秤员私章,并模仿过秤员笔体,填写收购××生产队粮食共一万余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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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最近我们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广东省电力工业局在敷设通讯电缆施工时,当地社员潘某乘四周无人之机,用锄头将电缆线切断十二米(价值一百八十三元),目的是想取出电缆线的铜芯去换钱。这一行为使施工受到一定的影响。关于这个案件的定性问题,有三种不同意见:有的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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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阳坤彪,男,二十四岁,汉族,初中文化,原系衡阳某机械总厂工人。 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下午五时许,阳坤彪骑自行车去衡阳火车站买车票。在离车站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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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的行为应定徇私舞弊罪贺俭被告人杨××,男,35岁、原为浚县××乡派出所民警。1992年1月6日7时许,浚县××乡××村民王甲因向邻居王乙家门前路上放水,双方发生口角和厮打。在厮打中,王甲之父的上衣被撕烂,面部受伤五处,王乙受伤12处,王甲头前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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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被告人石镇荣与女青年周××订立了婚约,后因琐事引起隔阂,致使关系逐渐恶化,于一九八六年二月解除婚约。但被告人对此心怀不满,三月二十八日被告人如约到周家收还欠款,因未带欠条遭拒付后,即起报复杀人恶念,石迅速返家用两个雷管、三筒民用炸药制成炸药包,安上导火索,于当晚八时左右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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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支票的案件应如何定性,对这个问题,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分岐。盗窍印鉴齐备的有效支票、不管行为人自行填写金额,用途,还是支票的金额等均已填写齐备,行为人持这种支票到银行或商店骗提款、购物的,都应以盗窃定罪,对此意见基本一致。但盗窃未加盖公章和印鉴的无效空白支票,经过行为人伪造公章和印鉴,使无效支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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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介绍,我认为方为义同志文中所述的对此案定性的几种意见都值得商榷。我的看法是:对吉布吉尔的行为既不能以敲榨勒索,或过失杀人定性,也不能认为他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按照刑法学犯罪构成的理论来分析,我认为吉布吉尔的行为,定抢劫(未遂)罪比较适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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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64条明确规定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这里对“财物”一词的解释应该做文义解释.当前学界讨论的问题是这里的“财物”是否可以包含不动产,即不动产是否是盗窃罪的对象.本文结合理论和案例,从“犯罪是侵犯刑法保护的法益”这个论断出发认为不论从法学理论还是司法实践中,不动产理所应当的是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盗窃不动产行为应当构为盗窃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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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 本案 情 2004年2月25日14时 许, 犯罪嫌 疑人 苏某 伙同 袁某 等 3人 , 经 事 先 预 谋 , 携 带 铁 棍 撬 棒 , 骑 三 轮 车 窜至 闵行 区 莘 庄 工业 区 中 春 路 、金 都 路 路 口 附 近 , 盗 窃公 路边 以 及 人 行道 上 分 属 电 信局 、 自 来 水 公 司 以 及 市政 建设 公 司 等 不同 部 门 、 不同 型 号 的 铁 制 窨 井 盖7块 ,直 接危 害 过 往 车辆 及 行 人 的 安全 。 正 当 他 们 继 续 撬 窃窨 井 盖 时 , 接 警 后 的 “110” 巡 逻 民 警 及 时 赶 到 , 苏某 被当 场 抓 获 ,并 缴 获 装 有7块 窨井 盖 的 三 轮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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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主持人:文心本期审判长认为:一、被告高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第一,从主观上看,高某等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第二,从客观上看,高某等人实施了为盗窃创造条件和秘密盗窃的犯罪行为。如:试探寻找销路;将价值二万余元的钢球盗出。因此,高某等人的行为已不是简单的犯意表示,而是在其思想、意识支配下实施的犯罪行为,符合《刑法》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二、高某等人的盗窃行为处于未遂状态。高某等人通过盗窃,在事实上,确实已造成被盗财物脱离所有人的监管和控制;在形式上,控制了被盗财物;而实质上,被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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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盗窃行为入罪问题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对于不动产盗窃行为能否入罪并无明确规定,学界对此也多有争议。刑法上的“物”的概念应与民法上的相关概念衔接,不动产作为物的重要种类,同样应该得到刑法保护。从不动产的“窃占”手段特征、“窃占”行为属性、所有权变动制度以及社会一般价值观念等方面出发,可以得出结论,盗窃不动产行为成立盗窃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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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01年8月12日凌晨零时左右,犯罪嫌疑人帅某携带一只窃得的、装有液化气的气罐及软管窜至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幸福乡幸福村3组的南通万里时装公司女工宿舍,为达到通过施放液化气致使女工昏迷后入室盗窃的目的,将连接液化气罐的软管伸进该女工宿舍内,关上窗户,打开液化气罐的阀门向室内施放液化气。因室内女工们惊醒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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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某的行为应定诈骗罪严阵《邹文》认为,邹某第一次亲自提货的行为是一种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邹某第二次委托他人持票提货,符合手续。对此观点,笔者不敢苟同。理由如下:第一,提货发票使用问题。据《邹文》所述事实,邹某在提取电视机时,将提货发票交给了仓库保管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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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今年第5期登载的《捡拾他人办公桌下的存折并提款的行为如何定性》的案例,之所以出现争议,笔者认为是因为对案件中“存折”应如何认定以及对张某在他人办公室抬得存折之行为是否具“秘密性”的界定发生歧义所致。支撑本案第一种观点即不当得利的依据是,案中“存折”应为遗失物而非遗忘物。遗失物是指失主丢失的财物,一般而言,离开失主的时间较长,失主多不能记住丢于何处,拾得者不知也很难找到失主。本案中,郑某(存折所有人)在行为人张某捡拾存折的“当天下午”就问其是否见到她丢失的存折,存折离开失主的时间并不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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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评论》一九八八年第三期司法实践栏所载案例,我认为对被告人季某的行为应定诈骗罪,不应定盗窃罪或贪污罪。理由如下:一、本案不应定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案中被告人虽然秘密窃取了空白现金支票,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没有盖印或签字的支票不属于有价证券。故在本案中,被告人窃取的未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填写金额的支票是没有价值的,被告人仅凭空白现金支票并不能达到非法占有本单位钱财的目的。所以,窃取空白现金支票只能算是一种盗窃行为,尚不够盗窃罪。在本案中,被告人所实施的窃取空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