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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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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二审程序在开庭审理范围、检察机关阅卷期限等方面做了重要的修改,对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由于二审案件的剧增,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人力物力面临严峻挑战。作为实务部门应当积极应对,对刑事第二审办案机制进行研究探索,确保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得到正确有效地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刑事救济程序的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在刑事诉讼中,第一审程序之后所进行的审判程序,一般被称为刑事救济程序。刑事救济程序的意义在于对法院判决和裁定可能出现的错误进行纠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救济程序包括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这三种程序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对象,但都具有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控辩双方的权利予以救济的作用。 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救济程序中的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作了较大的修改,使得这两种程序有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下面就其中的主要变化略作介绍与评析。  相似文献   

3.
作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事和解制度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有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文章对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范围、程序规定、处理方式以及适用意义作了详细阐述,以期对检察机关办理刑事和解案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等规定的出台加强了对刑事二审程序的关注,并改善了其长期以来不受重视的状况,但现行刑事二审程序在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上仍过于简单、粗糙,本文拟通过对检察机关在刑事二审程序中的职能等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5.
刑事第二审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上诉或抗诉的案件,依法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刑事第二审程序作为刑事普通救济程序的上诉审程序,在诉讼中占有无可替代的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存在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就将对现行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二审程序的建构进行分析与优化。  相似文献   

6.
刑事第二审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上诉或抗诉的案件,依法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刑事第二审程序作为刑事普通救济程序的上诉审程序,在诉讼中占有无可替代的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存在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就将对现行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二审程序的建构进行分析与优化.  相似文献   

7.
正《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于2013年1月生效实施。本次修改总体上强化了检察职能,增强了法律监督的方式与途径,给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更加细化,尤其是增加了单纯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公正裁判时检察机关即可提请抗诉这一规定。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对刑事抗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值得我们认真思考与研究。本文通过  相似文献   

8.
<正> 审判监督制度是中国法治之路的重要基石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刑事执法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已难以适应当前法制建设的需要。因此,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已成共识。而修改完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审判监督制度的规定,是刑诉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保证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我们组织了专题调研组,深入到江西省有关地、市及县(市)、区检察机关,对近年来一审、二审、再审、死刑复核的程序审判监督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现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如下归纳,并提出若干完善审判监督制度的意见。  相似文献   

9.
戚淼 《法制与社会》2013,(29):127-127,129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和解案件的诉讼程序新增了特别规定,这是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进步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如何在审查逮捕环节办理好刑事和解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和解案件中的职能作用,是各级检察机关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谈刑诉法修改后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下)罗书平制作第二审刑事裁判文书内容和写法的重大修改一、对被害人请求抗诉事项的衣述按照原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引起第二审程序发生的法定事由一是上诉,二是抗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从总的方面来讲对引起二审程序发生的法定事由没...  相似文献   

11.
姜焕强 《河北法学》2004,22(10):139-143
现代各国的刑事诉讼审级制度虽有一定差异,但多是以三审终审制为原则确立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法院改革的不断深化,现有四级两审终审制的缺陷已不断显现,并与现代审级制度的一般原理相悖。现有审级制度在程序设计上以及在与司法体制相融合时表现出的渚多缺陷,已经影响到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和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需重新建构以三审终审为原则,以一审终审为补充的刑事诉讼审级制度,同时实行法院的职能分层,规范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12.
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起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兰耀军 《法学论坛》2007,22(5):105-111
根据控审分离原则,对公诉案件是否提起公诉属于检察机关自由裁量的范畴,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审判.但是,为了制约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保障被害人人权,德国、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又规定了强制起诉制度,对于检察机关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赋予被害人申请法院强制起诉的权利.对该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合理性及限度,对于改革我国不起诉制约机制,加强被害人人权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刑事审判监督作为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之一,对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立法上的不完善、司法权配置的不平等、检察人员监督意识薄弱以及庭审方式的改革等原因,使刑事审判监督权效力的发挥受到影响。因此,必须从完善刑事审判监督立法,以加强检察机关对审判权的监督等方面来解决现存的问题,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相似文献   

14.
庭前审查是刑事案件正式庭审的必经程序,但我国公诉、自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的运作方式却存在明显的矛盾,与正当程序应具有的涵义相去甚远,这不仅可能使公众对法律的理性产生怀疑,并会将法律的运行置入尴尬。  相似文献   

15.
我国当前刑事诉讼结构是以线形结构为基础,并由庭审前阶段以检察裁判权为中心的前三角结构以及庭审阶段以法院审判权为中心的后三角结构所构成,这种结构存在一些弊端。改革的思路应当是,变线形结构为基础为庭审阶段三角结构为基础,确立庭审中心论并继续加强审判职能作用,同时强化检察机关对侦、辩双方诉讼行为的监督。  相似文献   

16.
我国目前呼唤"证人出庭"是一个叶公好龙式的伪命题,无论是法官、控辩双方、被害人,还是警察等都没有做好证人出庭的准备。其中书面证言确认制度、"大司法机关"体制、证人全程伪证责任等因素促生法官不情愿证人出庭的心理,而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缺乏"怀疑权力"的文化传统和个人积极性。进而言之,目前关于证人出庭具体配套规则的对策也有难以克服的缺陷。而我们要认真对待实践而不至于做脱离实际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7.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要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从当前情况来看,这一新规定要想在实践中顺畅运行,还面临一系列障碍:从观念认识层面来看,基层机关的许多同志对这一制度的必要性缺乏认识,心生抵触心理;从实践操作层面来看,表现为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量大幅度增加、配套工作机制缺乏;从理论跟进层面来看,表现为理论准备不足、难以建立相应配套制度。对上述障碍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解决思路,对于检察机关尽快适应新规定要求、顺利开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刑事被害人在犯罪行为结构中的重要地位表明,刑事被害人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中应当得到与其所遭受的犯罪侵害相适应的刑法保护。但是,由于扭曲的犯罪观和群体主义本位价值观的制约,以检察机关的公诉权为代表的公众利益却侵蚀了刑法对刑事被害人的保护。  相似文献   

19.
刑事再审程序改革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建广  王学成 《河北法学》2007,25(8):191-198
从近年来的司法实践看,法院和检察院对再审程序的适用呈不断减少的趋势,但同时不服生效裁判的申诉却呈不断增加的趋势.调查表明,人们对现行刑事再审的制度设计评价并不高.现行刑事再审程序的运作实际上也已陷入了困境.这是因为立足于发现事实真相、纠正错误裁判理念的原制度设计存在启动主体不适当、再审理由不具体、审理程序不规范、裁判效力不确定的"四不"缺陷.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从创新制度的立论基础出发,树立以程序正义为核心价值的"特殊救济"再审理念,以启动程序的法定理由具体化为切入点,严格限制法院自行再审的职权,规范检察院的再审抗诉权限,赋予当事人启动程序的主体资格,并确立再审一审终审原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修改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的多条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公正和效率是刑事诉讼程序永恒的价值诉求,也是衡量审级制度设置是否具有合理性的当然评判标准。基于案件的不同性质和种类设置多元的审级制度是全面实现公正和效率价值的合理要求。刑事简易程序的价值取向应当定位为效率优位,刑事简易程序一审终审制的确立必然以一审程序的公正性为前提。限制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赋予刑事简易程序被告人的选择权、强化检察机关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以及确保被告人的辩护权落到实处,是实现刑事简易程序一审终审制的基本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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