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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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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刑事诉讼法》第192条创设了专家辅助人制度,这是鉴定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但该条规定过于粗疏,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需要对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资格条件、中立客观义务、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质证范畴以及申请出庭决定程序等基本问题进行研究,并细化完善该项初生制度。同时,应基于系统观念,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当下尤其是应继续深化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加快鉴定人及专家辅助人信息库建设以及制定规范化的刑事鉴定意见质证规则,惟此方能实现该制度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2.
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定意见作为鉴定人提供的科学证据,具有很强的专门性。因此有必要聘请专家辅助人协助进行法庭质证。  相似文献   

3.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旨在解决诉讼中涉及鉴定意见的争议以及其他专业问题。但是,两大诉讼法对专家辅助人出庭程序仅是作了简要的原则性规定,从而导致专家辅助人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不强。需要确立适当的启动条件、时间,明确法庭审查的内容尤其是对专家辅助人资格的审查以及法庭决定权与当事人诉权的关系,以保障该制度得以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4.
高洁 《证据科学》2013,(4):474-485
我国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首次设立了专家辅助人制度,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对于刑事辩护来说意义重大。从证据法的角度看来,专家辅助人意见具有言词证据、意见证据、弹劾证据的多重属性,因此意见的内容应围绕鉴定意见中的专门性问题,并结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规则来提出;而法庭对于鉴定意见的审查也应从准入资格与可靠性两方面进行,以免专家辅助人意见替代鉴定意见来主导审判。  相似文献   

5.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司法审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各种科学问题、技术证据、鉴定意见呈现于法庭,法官在审判案件中由于知识和经验的局限性而难以判断,在此背景下专家辅助人制度应运而生。英美法系有专家证人制度,存在完善的以交叉询问为主的专家证人出庭质证规则,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有诉讼辅助人制度,虽然立法中没有明确的出庭质证规则,但是有完善的鉴定人出庭质证规则。我国当前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规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准用证人出庭质证规则。不过目前缺乏进一步的理论阐述,且简单直接适用也存在问题,同时缺乏系统的、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质证规则。对此笔者提出构建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规则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出庭的观点争议及其解决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华 《证据科学》2013,(4):428-436
我国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规定相当简略,尤其是其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表述.不仅存在“有专门知识的人”是作为专家证人还是专家辅助人之争论.而且还引发是否有必要界定为中立的鉴定人诉讼地位之分歧。基于此.“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法庭是否需要准入限制、法庭如何行使审查权限以及是否适用回避制度、其权利义务如何确定、如何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其质证的效力如何以及在法庭上应安排何种位置等问题需要理论予以澄清.而理论需要结合我国司法制度与诉讼制度的要求及其功能作出具有规范意义的诠释.  相似文献   

7.
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制度愈发暴露出自身的制度缺陷,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鉴定制度呈现出相互融合的趋势,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孕育而生。然而立法上对专家辅助人制度规定的模糊化不仅没有释明关系到专家辅助人具体权利义务的诉讼地位问题,还略过了专家辅助人资格如何确认等问题,使得这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现状不容乐观。从设立这一制度的背景入手,比较学习日本诉讼辅佐人制度、美国的专家证人制度及意大利的技术顾问制度,探明专家辅助人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8.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2至4款以基本法的高度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我国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专家辅助人既不同于专家证人、也不同于鉴定人、更不是证人抑或诉讼代理人,他属于特殊的诉讼参与人。该制度对于保障控辩平等对抗,维护司法公正意义重大。,立法的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有必要对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基本问题进行研究。本文从专家辅助人概述、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专家辅助人的立场、专家辅助人的聘请主体与意见功能、专家辅助人参加诉讼的程序、专家辅助人意见的证明六个方面进行了论证,力图在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后为实务部门的实践操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证据是诉讼的基石,科学证据被称为新时代的证据之王.科学证据的认证问题已成为诉讼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直接关系到法律事实的认定和裁判结果.鉴定意见作为科学证据的一种,其专业性和技术性导致法庭对此类证据认证困难,从此方面着手,引入了专家辅助人的概念.以专家辅助人现行的法律规定和实践现状为切入点,剖析我国现行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缺陷和不足,提出解决措施,以期对我国的司法鉴定意见采纳提供一些有益帮助并引起相关部门的思考.  相似文献   

10.
鉴定人出庭与专家辅助人角色定位之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铭 《法学研究》2014,36(4):190-208
新刑事诉讼法试图改变鉴定人出庭率低的现状,为此完善了鉴定意见审查规则;相应地,新确立的专家辅助人制度也被寄予厚望。从理论上看,保障被告方的对质权应成为上述改革的主要支点。但实证研究显示,鉴定人出庭率并没有因为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而显著改善,鉴定人与法官对于鉴定人出庭都缺乏积极性;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的角色定位是模糊的,其在鉴定人、证人、辩护律师和其他独立的诉讼参与人等角色之间徘徊。应当围绕保障被告方的对质权来完善必要鉴定人出庭制度,在保留职权化和强调中立性的鉴定制度的同时,赋予专家辅助人意见以证据能力,以构建控辩平等的司法鉴定体系。  相似文献   

11.
随着2013年《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我国正式确立了刑事诉讼领域的专家辅助人制度.专家辅助人制度虽然在民事诉讼领域已推行了13年,但实践经验乏善可陈,刑事诉讼领域的立法又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拟对刑事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讨论回应,以期对该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顺利实施提供参考借鉴.首先讨论的是对鉴定意见审查质证的本质问题,其次是专家辅助人的功能及其遴选问题,第三是专家辅助人意见的属性及其管理问题.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的倾向性,指专家辅助人帮助委托方参与刑事诉讼鉴定意见的质证、提出专家意见所体现的一种职业上的偏向。新《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明确专家辅助人的倾向性,不利于其属性的完整。因此,应当比较外国为平衡专家制度属性所进行的相关制度设计,定位我国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的"相对二元化倾向性"及其法律界限、科学界限、道德界限,以及这些界限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3.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首次确立了"有专门知识的人"的称谓,暂且将其界定为"专家辅助人",但由于规定得过于简略,对许多问题不够明确,在适用中可能带来诸多困难。因此,有必要借鉴意大利的"技术顾问"制度和俄罗斯的"专家"制度的有益经验,对我国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予以完善。未来的《刑事诉讼法》应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和职责,确立其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且应当明确专家辅助人意见为法定证据,赋予被追诉人和检察机关在审前阶段聘请专家辅助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制度的解读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专家辅助人制度,与两大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及技术顾问存在着明显差异,其基本功能在于协助控辩双方质证鉴定意见,因而在庭审中专家辅助人是当事人的助手,表现为诉讼地位的非中立性。为保障专家辅助人制度的贯彻实施,应当通过法律的进一步细化对专家辅助人的出庭申请、决定以及救济等相关程序加以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15.
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质证实务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相关部门实施"两法"以及制定"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鉴定意见质证实施细则"提供参考资料,需要对"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的鉴定意见质证等六个亟待解决的实务问题进行探讨。"有专门知识的人"法律上不具有唯一性且未反映其身份和职责特点,宜更名为"专家辅助人";对"专家辅助人"的条件和资格确认提出主张;探讨"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规则的四个主要问题;对"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向鉴定人提问的内容与方式和参加鉴定意见辩论应掌握的要点提出若干规范性建议;对"专家辅助人"法庭质证意见的性质与作用发表评论性意见,并认为专家辅助人应依法进行统一管理,建立以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为主、人民法院管理为辅的两结合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16.
新《刑事诉讼法》设立的专家辅助人制度,将其适用范围限定在了庭审阶段。但根据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刑事诉讼中的鉴定争议大都集中于初查或侦查阶段,因此部分侦查机关已将该制度应用于侦查阶段的鉴定程序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此看来,仅仅在庭审阶段建立专家辅助人,必然存在较多局限,而侦查阶段的鉴定程序建立专家辅助人制度势必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因此,立法应根据诉讼实践,对目前的专家辅助人制度进行完善,以建立合理可行的侦查阶段专家辅助人制度。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的倾向性,指专家辅助人帮助委托方参与刑事诉讼鉴定意见的质证、提出专家意见所体现的一种职业上的偏向.新《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明确专家辅助人的倾向性,不利于其属性的完整.因此,应当比较外国为平衡专家制度属性所进行的相关制度设计,定位我国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的“相对二元化倾向性”及其法律界限、科学界限、道德界限,以及这些界限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8.
陈如超 《法律科学》2007,25(6):115-120
当今时代科技与法律的关系尤为密切,在刑事诉讼中表现为具备最终事实认定权的法官日益面临着鉴定人科技知识的挑战,因而其事实认知权存在被分享的危险.对于这一问题人们关注甚少,面对该困境法官应通过如下策略对之回应:对鉴定人可靠性进行审查;加快鉴定人及其机构之间的竞争、进行适当的责任追究来保证鉴定人作出可靠的鉴定结论;通过程序处理疑难的科学鉴定.  相似文献   

19.
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专家辅助人制度,被誉为一大制度创新.然而事实上,专家辅助人的身影在刑事程序中早已出现.他们由当事人聘请,在一些社会影响大、争议不断的案件中,监督、见证侦查机关的鉴定过程,成功地化解了当事人不满,避免了重复鉴定.而当前法律仅规定专家辅助人在庭审阶段,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应该说,该制度的功能是有限的.因此,在职权鉴定格局无法更改的既定条件下,相关法律需回应司法实践,扩大专家辅助人参与的阶段与权限,使其提前介入侦查机关展开的部分重大案件的鉴定程序中,方能有效解决鉴定争议,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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