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王健  方荣辉  陈浙城 《法制与社会》2010,(36):171-171,181
检察机关自侦部门长期以来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多适用"以人立案"模式,这一立案模式虽然立案准确率高、撤案率小,但是对立案条件规定过严,机动性欠缺,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办案人员的手脚,而且在办案实践中以"以人立案"独重违背了立法原意,使许多有价值的且可以适用"以事立案"的线索无法成案,无法对职务犯罪进行全面有效打击。近些年,相当一部分法学专家和检察同仁们对自侦案件"以事立案"模式的运用进行了理论研讨和实践探索,成果明显。高检院在2003年也发布了《关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以犯罪事实立案的暂行规定》,随着职务犯罪侦查实践的发展,"以事立案"大有用武之地。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犯罪可以采取以事立案和以人立案两种侦查方式。从公安部门侦查普通刑事犯罪的实践来看,这一规定符合新形势下打击犯罪的实际,是切实可行的。但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多年一贯遵循以人立案的侦查方式,而运用以事立案开展侦查的实践则经验不足。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和渎职侵权检察厅下发了《关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以犯罪事实立案的暂行规定》,规范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以事立案工作,推动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健康深入发展。本文拟就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中以事立案的有关问题略陈浅见。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基本采用的是"以人立案"的单一立案侦查模式,人为的提高了立案标准,在立案和侦查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检察机关应进一步丰富立案侦查模式,逐步推进"以事立案"的侦查模式,达到有效打击职务犯罪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我国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过程中长期固守着“以人立案”的查办模式,这给职务犯罪的侦查带来了不少的弊端,文章拟先从“以事立案”的优势来阐释其必要性,并从“以事立案”的条件、操作和运用等方面探讨对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在自侦案件中应当摒弃“以人立案”的做法,并采取“以事立案”的模式,才能符合职务犯罪发案的客观规律,避免初查和侦查工作在衔接关系上的错位,并对自侦工作产生积极的促进效果和作用。要实现从“以人立案”到“以事立案”模式的转变,需要正确处理好立案与破案、立案与撤案和撤案与错案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邵秋明 《法制与社会》2011,(24):126-127
程序型启动模式具有滞后性,侦查人员在办案时应抛弃单一的“以人立案”的立案方式,强调侦查方式灵活多样。推行“以事立案”,是适应当前职务犯罪新形势的变化的要求。传统的“以人立案”观念深深的扎根在检察机关侦查人员的脑海里,侦查人员要转变立案观念。本文从推广“以事立案”方式的角度做一论述。  相似文献   

7.
戢守廉 《行政与法》2004,(2):126-127
职务犯罪侦查的以事立案,是侦查改革的重要内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内在规律,更有效地扩大侦查思路、提高工作效率及更好地保障人权,都需要将侦查活动以人立案改变为以事立案。  相似文献   

8.
崔永东 《法治研究》2012,(11):38-44
本文从刑事立案监督与刑事侦查监督两个方面考察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法律监督问题,指出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过窄,立案监督中的某些缺陷对保障人权有所妨碍,这就影响到了立案监督目的的实现。为了保证立案活动的准确与合法,使无罪者不被非法追诉,刑事诉讼法仅仅规定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加以监督是不够的,而是应将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纳入立案监督的范围。除赋予检察机关立案备案权外,还应赋予检察机关审批权、复查权、销案权、纠错权,以强化检察权的行使。目前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这是监督不力、监督偏软、监督无效的直接原因。这一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并切实加以改变。  相似文献   

9.
200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和渎检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以犯罪事实立案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过几年的实施,《规定》有效地规范了以犯罪事实立案(以下简称以事立案),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深入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一、以事立案的适用条件(一)法律要件。法律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要有犯罪事实的发生。(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犯罪嫌疑人暂不明确。(二)侦查必需。一是案件证据必须通过侦查手段获取;二是如不迅速立案,证据可能发生变化或者灭失;三是如不迅速立案,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可能进一步扩大。二、以事立案对反贪工作积极作用(一)有利于合法、充分利用侦查手段。以人立案始终以“不破不立”为原则,仅以初查取得的证据不足以立案。但是,不立案就无法使用侦查措施进一步调查取证。针对此情况,在符合条件时大胆采用以事立案,在不惊动犯罪嫌疑…  相似文献   

11.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管辖的范围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一般都采用先初查的方法,通过初查不仅要求掌握足够的犯罪事实,而且还要确定具体的犯罪嫌疑人,二者条件同时具备才能决定立案,即“以人立案”。这种做法,既违背了立法的本意又严重束缚了办案人员的手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侦查。新刑诉法实行的无罪推定原则,扩大了当事人的权利,对刑事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我们不适应形势的需要,固步自封,自缚手脚,必然会影响检察职能的行使。为了更好地行使法律赋于我们的职能,用足、用好、用活各种侦查手段,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推行“以事立案”。  相似文献   

12.
王博 《内蒙古检察》2004,(5):25-26,29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是在查明犯罪嫌疑人之后才决定立案侦查,对于这种“以人立案”的做法是切实可行的,可这样也意味着我们不知不觉地放弃了法律赋予我们应有的侦查权限。在实践中,单一“以人立案”的侦查方式往往严重束缚了办案人员的手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机关部分自侦案件的及时侦破。随着加入WTO等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呈现的新特点和“两法”修改后案件管辖范围的调整及“传唤、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侦查管辖是指检察机关在案件侦查管辖上的权限划分,旨在解决侦查环节对具体案件的管辖分工问题。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一般都将管辖分为两种: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长期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没有将立案管辖和侦查管辖加以区分。实际上,立案管辖是侦查管辖的前提,明确了立案管辖并不意味着侦查管辖也随之明确。  相似文献   

14.
"以事立案"是检察机关对于自行发现或报案、控告、举报的渎职侵权犯罪材料,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作出的立案决定.其特点是没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而只有犯罪事实."以事立案"是相对"以人立案"而言的,它是刑事诉讼明确规定的两种立案方式之一.但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往往在查明犯罪嫌疑人之后才决定立案侦查,这种做法有违立法本意,严重束缚了办案人员手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机关及时侦破案件.为此,笔者结合办案实践,就"以事立案"稍作探讨.  相似文献   

15.
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具体表现为:依法纠正公安机关该立案不立案和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及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问题;同时还依法纠正漏逮漏诉问题。在这方面,检察机关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仅2006年以来,对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未立案的,  相似文献   

16.
检察机关对立案、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具体表现为:依法纠正公安机关该立案不立案和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及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问题;同时还依法纠正漏逮漏诉问题.  相似文献   

17.
试论诉讼监督与检察权契合的边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就是"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的简称,其涉围包括"立案、侦查、审判、民行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进行个别监督的概称。诉讼监督的作用:是权力约束理论在诉讼程序中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8.
从职务犯罪初查工作的实践出发,对被调查对象采取强制到案措施十分必要.但是相关法律条文却对此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检察机关解决实践需求与法律禁止之间冲突的路径皆行不通.根本原因在于职务犯罪“客观立案条件”思想的存在衍生了职务犯罪初查无法克服的缺陷。检察机关应树立正确的“主观立案条件”思想.将职务犯罪初查定位为立案之后的初步侦查.检察机关在初步侦查中可以对被查对象采取强制到案措施。应立足于职务犯罪侦查的法律监督属性.针对职务犯罪的现实危害性,树立“职务犯罪侦查权威观”.检察机关在初步侦查中对证人也可以采取强制到案措施。  相似文献   

19.
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能否对侦查机关的立案活动以及立案后至侦查终结前的侦查活动实行有效的监督,直接体现了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力度。然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法律虽然规定了人民检  相似文献   

20.
自侦案件的立案是检察机关发现和认为有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作为刑事案件侦查的一项诉讼活动,是刑事诉讼的第一个环节。能否正确把握立案条件,关系到案件质量和案件侦查的成败。一、立案条件的把握长期以来,受立案指标等因素牵制,侦查机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