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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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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刚 《中国公证》2005,(8):40-41
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是目前我们所办理的公证事项中比较常见的公证事项.随着住房私有化,当事人办理生前遗嘱公证的申请日益增多,而持着已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来公证处要求办理继承公证的人数也相应增加.  相似文献   

2.
王金萍 《法制与社会》2013,(14):241+244
继承是指公民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后,依据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继承人生前所留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死者为被继承人,死者遗留的财产为遗产,取得死者遗产的人是继承人。依法取得死者遗产的权利叫继承权,享有继承权的人只能是自然人。本文主要探讨遗嘱继承公证中的遗嘱生效确认程序。  相似文献   

3.
王京 《中国公证》2009,(7):37-41
笔者曾在<中国公证>2008年第10期发表<遗嘱继承公证中的遗嘱生效确认程序不可忽视>一文, 其中谈到北京市方圆公证处近年来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过程中对遗嘱生效确认程序的操作,算是对方圆公证处自2004年以来遗嘱确认工作做法的一个小结.  相似文献   

4.
张颜 《江淮法治》2021,(5):56-57
一个人生前可能会立下不止一份遗嘱,那么,究竟哪份遗嘱最管用呢?很多人会不假思索地认为,自己最后写下的那份遗嘱就是最管用和最有效的。事实上,民法典生效前,我国于198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认可的遗嘱一共只有五种,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而对于谁是最管用的遗嘱这个问题,继承法认为这个答案应当是——公证遗嘱。  相似文献   

5.
遗嘱的撤销与变更公证是公证处的基本业务之一,《继承法》规定遗嘱有五种形式,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对遗嘱的撤销与变更的问题仅规定后四种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以什么方式撤销、变更遗嘱以及遗嘱的效力等问题未作规定.随着遗嘱特别是公证遗嘱日益成为遗嘱人处分财产的首选.遗嘱的撤销与变更公证业务也不可避免地增加,在法律规定过于简化、实践缺乏操作规范的现实环境上.如何完善这一公证业务.有必要对遗嘱的撤销与变更加以思考和研究。  相似文献   

6.
陈丹 《中国公证》2011,(4):45-48
一、程序违法或瑕疵的遗嘱公证效力如何确定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正常情况下,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是可以确定的,而且相对于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等形式的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是一旦继承开始的时候,各继承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当自己处于不利地位的时候.往往会从遗嘱公证无效的角度人手.请求法院撤销遗嘱公证.从而达到继承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财产的增多和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生前用立遗嘱的方式来处理身后的遗产。这真是“身前看透身后事,立下遗嘱分遗产,自己意愿能实现,也为家人省麻烦。”我国《继承法》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5种遗嘱形式。  相似文献   

8.
一、案情介绍遗嘱继承公证近来多被投诉,现将几例案子的投诉点简介如下:案例一:一美籍华人在美国立有公证遗嘱,将其在京房产遗留给其诸子女中的一人继承。遗嘱继承人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持该遗嘱到公证处办理了相关房产的继承公证。不久遗嘱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提出投诉,认为上述遗嘱没有先在美国按照有关法律制度进行生效确认,不能引做办理遗嘱继承的依据,要求撤证。经查当事人投诉属实,故公证处按照规定要求遗嘱继承人在美国补办了确认遗嘱生效的法律文件。案例二:一当事人持公证处出具的公证遗嘱申办继承,公证员以发函方式将正在办理遗嘱继承…  相似文献   

9.
【裁判要旨】虽以协议形式出现但实质内容是自然人对自己死后财产分配处理的法律文件,因符合遗嘱特征,应当认定其为遗嘱而非分产协议。基于委托执行遗产分割意愿而将作为遗产的不动产转移到遗嘱执行人或指定代管人名下,取得不动产登记的遗嘱执行人或指定代管人仅是名义上的不动产所有权人,并不享有真正的完全所有权。  相似文献   

10.
正一、公证遗嘱效力争论之主要观点与理由(一)支持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的主要观点与理由我国1985年制订并施行的《继承法》首次确认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其第20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则进一步明确了该优先效力,其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之所以作此立法例,王利明教授  相似文献   

11.
王京 《中国公证》2008,(10):44-47
遗嘱生效确认程序就是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时,对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是否生效的确认程序.此程序目前并没有明文的规定.我处在经历了多例复查案件之后,于2004年依<继承法>的规定,结合实际的遗嘱继承公证工作程序加以完善形成了现有的操作流程.  相似文献   

12.
天平 《检察风云》2007,(20):50-51
因对已故的前夫爱得刻骨铭心,加之平日里与丈夫的矛盾纠葛日积月累,无法化解,临死前,她背着丈夫立下了自己死后与已故前夫合葬的遗嘱.就是这样一份奇特的遗嘱,不但让她死后都无法得到安宁,还连累了生者,让他们之间陷入了一场尴尬的名誉侵权官司.……  相似文献   

13.
14.
论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颇为重视又纷争不断的问题。本文现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对该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5.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生效和劳动关系建立采取了分别确立标准的立法技术。本文将分析采取这种技术的原因和目的,结合考察实际效果,指出立法效果背离立法目的的事实,提出统一劳动合同生效与劳动关系建立标准,以具体制度设计实现劳动者保护的现点。  相似文献   

16.
“无贷款房一套,银行存款12.5万元都归父母……”这是一名网友在自己的 QQ日志里留下的文字--她试图通过QQ空间日志的形式记录自己的遗嘱。
  如今,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也在不断变化。一个名为“网络遗嘱”的新词汇在网络上悄然走红,甚至还出现专业的网络遗嘱网站。该网站承揽“网络遗嘱”的业务范围十分宽泛,用户只要花上几十元钱,就可以获得一个终身使用的网络遗嘱保管箱。网络遗嘱保管箱可保管遗嘱备份(遗嘱、财产、债权等文件的扫描件)、财务信息(银行账号、保险单号等)、虚拟账号(电子邮箱、游戏账号、个人空间账号等)、遗愿清单(日志、个人隐私事件记录等)、私密存档(照片、视频、录像、录音等)。用户可以将遗嘱的内容指定一个或数个联系人。万一用户出现意外或者失去正常意志不能上网,那么,经过遗嘱网站的服务支持,其指定联系人就能收到该用户的“网络遗嘱”信息。  相似文献   

17.
18.
2005年,我随公证代表团访问日本,在参观东京一家公证事务所时,讨要了一些相关资料,但回国后便将它们束之高阁了。最近在翻找资料时,我无意间发现了它们,特别是看到了《遗嘱公证证书手册》,突然有"把它介绍给业内同行"的冲动。于是,我笨拙地重拾日语,把它翻译出来,希望读者批评斧正,更希望这小小的译文能为我们的公证宣传和推介工作带来些许参考和启发。——译者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遗嘱公证总是同家庭纠纷、申请撤销以及索赔诉讼联系在一起。并且索赔金额往往高达几十万。  相似文献   

20.
基本案情 曼博瑞公司于1997年11月28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名称为"医用试液的浓缩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999年4月22日被授予专利权,专利号为ZL97249773.0.1999年9月20日,苏荣刚、马铁军与曼博瑞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将"医用试液的浓缩装置"专利的专利权人变更为苏荣刚、马铁军.1999年10月26日,苏荣刚、马铁军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权人变更申请,1999年11月11日,该专利的专利权人由曼博瑞公司变更为苏荣刚一人.在一审庭审中,苏荣刚称"医用试液的浓缩装置"专利的专利权人之所以变更为其一人,是由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失误造成的,马铁军亦应是该专利的专利权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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