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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的区域合作是在1985年正式开始的。这年12月,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七国领导人在达卡集会,一致同意成立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简称南盟)。此后十年,南盟尽管在发展区域合作方面速度较慢,但仍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最突出的成就是在1993年4月11日签定的《南盟优惠贸易安排》(SAP-TA)。此项协定旨在扩大各成员国之间的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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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4月以来,迫于岛内外的压力,台湾当局放松了与大陆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往来的限制,同时加紧在东南亚等地区活动,进一步推行其“南向政策”。 一、与东盟主要国家签署了“促进贸易投资协定”。今年4月,台湾地区与泰国签署了“促进投资保障协定”。至此,东盟6国(文莱除外)全部与台签署了此项协定,使台商在东南亚的投资以法律形式固定了下来,意味着台同东盟的关系已奠定了基础。5月13日台在印尼设立的“雅加达台湾贸易中心”正式开始运营,负责整个东南亚的经济事务。目前,台与东南亚的经贸关系发展较快,对东南亚出口年增长率为37%,贸易总额为215亿美元,是该地区除日本外的第二大投资者。据台方估计,今年1—7月,台对外投资(不包括大陆)266件,投资额11.9亿美元,其中对美投资最多,其次为东南亚,新加坡有27个项目,越南与菲律宾各为17与12项。台今年在泰国的投资预计将达20亿美元,累计金额达70亿美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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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迪&#;苏萨斯特罗 《南洋资料译丛》2006,(2):38-48
印度尼西亚在1997年遭受了一次经济危机。危机迫使印尼政府求助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并实行经济复苏和包括贸易在内的改革计划。本文着重论述在经济危机之后的印度尼西亚贸易政策。本文研究印度尼西亚贸易政策朝着保护主义发展的趋势,并论及其竞争力的问题。本文还讨论印度尼西亚在世界贸易组织和多哈回合谈判中的地位,并分析它对自由贸易协定(FTAs)(近年来,自由贸易协定在亚太地区不断增多)的参与及其关于这方面的政策。本文的结论是,自由贸易协定(FTAs)成了印度尼西亚国际经济外交的一个成分。然而,印度尼西亚只会同几个主要贸易伙伴国就自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而且它的政策目标是缔结高质量的协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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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拉经贸关系的现状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共有33个独立国家和13个尚未独立的地区,我国同它们均有贸易和经济往来。在同我国建交的17个国家中,12国(古巴、墨西哥、牙买加、厄瓜多尔、秘鲁、巴西、智利、阿根廷、哥伦比亚、委内瑞拉、乌拉圭和玻利维亚)同我国签订了政府贸易协定;9国(古巴、牙买加、圭亚那、智利、厄瓜多尔、乌拉圭、玻利维亚和苏里南)签订了政府经济合作协定和科技合作协定;3国(巴西、阿根廷和墨西哥)签订了政府海运协定;2国(阿根廷和玻利维亚)签订了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我国在17个建交国家中,均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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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越中经贸关系的现状(一)法律基础迄今为止,越中关于经贸关系已签订了20多个法律文件,如贸易协定、边贸协定、成立经贸合作委员会协定、经济合作协定、结算协定、铁路、陆路、航空运输协定等;上述协定同越中边境沿线开通口岸一起为两国边境各省、各行业、各企业进行经济合作、贸易往来奠定了法律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开创了越中经济交流的新时期。越南政府也就对华贸易颁布了一些政策,其中包括对华边贸政策,如“越中边贸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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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打击海盗及武装抢劫船只的地区合作协定》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9月4日,正式生效的《亚洲打击海盗及武装抢劫船只的地区合作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将对该地区的国际关系和打击海盗与武装抢劫船舶活动造成重要影响。对于同样是该地区有重要影响的中国来说,国内学界未对《协定》进行专门分析与论述。本文就《协定》产生的背景、《协定》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关于“海盗行为”与“武装抢劫船舶”定义之异同、缔约国在《协定》中享受的权利与义务、《协定》的意义与特点进行了分析与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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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贸易自由化对新兴经济的影响:以越南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越南关于贸易自由化的地区一体化战略进行了评价。通过参与诸如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和计划签署的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协定(ACFTA)等的地区性自由贸易协定(FTAs)来进行的贸易自由化,也向越南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教训,使其国内的经济改革得以获得成功。采用可计算的综合平衡模式,就可得出不同地区性自由贸易区对越南的定量影响。结果表明,进一步参与超越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范围的自由贸易协定(FTAs),可以给越南关于工业化及其促进经济结构改革的努力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和减少其调整费用。引言上世纪90年代,全球化和地区化这两种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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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马来西亚于1974年5月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两国先后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海运协定、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等10余项经贸合作协议。随着双方往来的不断增加 ,我们有必要了解马来西亚的相关法律。为此 ,本文专对马来西亚的民商事管辖权制度进行探讨。一、管辖权规则在马来西亚 ,法院的管辖权或权限规则的渊源有 :(一)公约下列国际公约、条约或宪章已适用于马来西亚 :(1)《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 ;(2)《联合国特权和豁免公约》;(3)《联合国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4)《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5)《<维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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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的经济一体化与东盟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东亚地区(本文中指参加东盟+3 的各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动向正在扩大。1991 年东盟决定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2003 年 1 月 1 日该自由贸易区大体已经建成。东盟想分别与日本和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日本也于 2002 年 1 月 14 日与新加坡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于同年 11 月 30 日生效。进而,目前日本正与东盟进行框架谈判。东盟如何应对东亚的这种动向呢? 一.东亚经济:比较与关系 1.概观 在论述东亚经济一体化之前,拟简单地归纳一下东亚经济的现状。表 1 列出了东盟各国和日本、中国、韩国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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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A:东亚合作的新浪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 ,自由贸易协定 (FreeTradeAgreement ,FTA)的谈判与签订在全球形成一股潮流。据WTO统计 ,从 1983年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首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签订到 2 0 0 2年 7月 ,区域贸易协定 (RegionalTradeAgreement ,缩写为RTA)的总数已达到 2 2 0个。其中 90 %是FTA ,60 %为双边性质。这些协定大部分是 2 0世纪 90年代以来新签的。东亚地区FTA的兴起与 1997年金融危机及亚太经合组织推动部门提前自由化 (EVSL)失败等特殊因素有关。这些因素使得东亚地区FTA到 2 0世纪 90年代下旬才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东亚地区的FTA经过近几年的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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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塔农萨·苏凡纳法迪邢佳颖 《南洋问题研究》2022,(1):10-24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一项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FTA),将东盟十国与包括澳大利亚、中国、日本、新西兰以及韩国在内的5个伙伴国联系在一起。该协定涉及从原产地规则和贸易便利化到知识产权和投资等贸易及非贸易议题。在考虑到所有成员国已加入其他FTAs的基础上,重点考察RCEP对贸易本身可能产生的影响。世界贸易组织(WTO)最新的FTA情况和进出口数据表明,RCEP的关税减让将削弱现有FTA伙伴国提供给东盟的贸易优惠,同时将东盟国家的进口来源重新分配给生产效率更高的RCEP伙伴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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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边界:海域划界的成功实践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北部湾海域划界问题曾是中越关系中一个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经过中越双方的共同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以下简称《北部湾划界协定》和《渔业合作协定》)的签署和正式生效 ,使这一问题得到圆满解决。这一成果的取得 ,对于推进中越睦邻友好、全面合作关系 ,对于解决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域划界问题 ,推进世界海洋新秩序的形成 ,对于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一、北部湾 :中越两国共同面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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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90年代以来,欧共体为了最终实现“大欧洲”目标,大力加强和发展与东欧及前苏联地区各国的经济、政治和外交关系,并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一、发展关系的状况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及随之而来的经互会崩溃,为欧共体积极发展和密切与东欧及前苏联地区各国的关系创造了条件。 (一)欧共体与东欧国家签订并开始实施贸易合作和联系国协定(统称欧洲协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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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自1994年1月1日生效以来已逾半年。人们对它的兴趣有增无减。由于“协定”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个由北方大国和一个南方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经济集团,其实效如何不仅为成员国所关注,其他发达国家及广大发展中国家也都十分注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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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部门结构的变化由于有“劳雷尔—兰利协定”(根据这个协定,美国资本在菲律宾投资享有与菲律宾公民一样的所谓“同等权利”),以及和其他亚洲各国对比,菲律宾的国内资本积累(主要是一些财团的资本)相对地说是比较雄厚的,因此菲律宾的工业化很早便已开始,这可以说是菲律宾工业化的一个特点。1960年菲律宾制造业部门在国内生产总值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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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盟加快经济合作步伐 1996年4月27—28日在新加坡举行的东盟经济部长第3次非正式会议,就加速推进区内经济合作做出一系列新的决定: (一)将经合领域从贸易扩展到投资。7国部长签署《东盟工业合作计划协定》,以取代收效甚微的《东盟产品互补优惠计划协定》和《东盟工业联营计划协定》。根据新的协定,参与工业合作计划的公司在东盟内部的跨国贸易可立刻享受0—5%的优惠关税(即提前享受“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优惠待遇);各国政府对有关申请必须在60天内做出答复,而东盟秘书处收到参与国批文14天内必须给有关公司颁发资格证书。此协定不仅鼓励来自区外的投资,而且鼓励区内各国的相互投资。新加坡贸工部长明确表示,其主要目的就是与中国和印度争夺投资:1989—1994年,中、印在亚洲新兴市场中所占投资份额从23%升至59%,而东盟则从44%降至28%。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