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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宪法基本权利的性质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理论认为,宪法基本权利是一种防御和对抗国家的消极自由权,这值得重新思考.在现代社会.宪法基本权利分为自由权和社会权,但不能既将它们视为性质的划分.又看作是范围的划分,自由权与社会权只可用来区分宪法基本权利的范围.而且,自由权不仅仅是一种消极权利,社会权也不只是一种积极权利.自由权与社会权的性质已经由对立走向融合,每项宪法基本权利都具有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的双重性质.  相似文献   

2.
公民宪法权利到法律权利的转化要依靠宪法的实施。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要想真正实现宪法权利到法律权利的现实切换,需要立法保障、社会权保障和司法保障协同推进。立法保障是宪法权利转化为法律权利的基础与前提;社会权保障是指公民权利尤其是社会权的发展离不开一系列具体制度的安排;司法保障是指权利司法救济机制的合理配置尤其是宪法诉讼模式的建立能为宪法权利提供全面的保障。这三种保障模式有不同的侧重点要求。  相似文献   

3.
"监督权"比"诉愿权"更适合作为我国现行宪法第41条6项权利的概称。监督权概念是马克思主义"人民监督权"思想发展的结果,并非请愿权观念的发展形态。权力形态的监督权可否作为公民权进入宪法,取决于宪法所确立的政治制度是否允许个体公民实施该形态的监督行为。监督权在1954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中位置的合理性,可通过考察制宪时的社会发展水平、政策背景和法律体系完备程度予以证明。  相似文献   

4.
宪法视阈下的劳动权是指宪法规定的有关取得和选择工作的权利及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它是一项综合性权利,由择业自由权与就业援助权为核心要素构成的一系列权利束。劳动权兼具自由权和社会权双重属性,它应受到宪法合理的限制。劳动权与公权力、私权利存在冲突,应通过比例原则与平等原则、倾斜原则与协调原则调适。宪法视阈下的劳动权具有可诉性,建立宪法主导下的法律保障体系,同时借鉴域外立法构建包括公益诉讼制度在内的司法救济和宪法救济模式,以确保劳动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宪法视阈下的劳动权是指宪法规定的有关取得和选择工作的权利及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它是一项综合性权利,由择业自由权与就业援助权为核心要素构成的一系列权利束.劳动权兼具自由权和社会权双重属性,它应受到宪法合理的限制.劳动权与公权力、私权利存在冲突,应通过比例原则与平等原则、倾斜原则与协调原则调适.宪法视阈下的劳动权具有可诉性,建立宪法主导下的法律保障体系,同时借鉴域外立法构建包括公益诉讼制度在内的司法救济和宪法救济模式,以确保劳动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通过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案"的分析,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宪法基础是知情权,知情权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兼有自由权和社会权双重权利属性,我国应在宪法中明确知情权的基本权利地位,并积极构建知情权的宪法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7.
社会权在基本权利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其区别于传统自由权之处在于其实现需要国家的积极作为,国家的实现义务是社会权实现的主要因素。社会权的双重性质理论是在德国宪法基础理论的重要内容——基本权利双重性质理论基础上提出来的,其对社会权的实现的国家义务具有强大的解释力和建构力。本文拟以社会权的双重性质理论为视角来审视社会权实现的国家义务。  相似文献   

8.
从宪法学视角看,"弱势群体"系"制度保护不足的宪法权利主体",其宪法权利体系由"自由权"、"社会权"等实体性宪法权利与"请求保护权"等程序性宪法权利组成。弱势群体享有宪法上一般权利主体和特殊权利主体之双重地位,由此而可能发生的"权利竞合"与"权利冲突"现象,须借鉴域外宪法学原理,而透过法律条款作妥适之处理。弱势群体之宪法权利可经由立法路径转化为法律法规上之具体权利,亦可通过"合宪性解释"方式经由"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两种路径而予以实现。  相似文献   

9.
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它们在权利属性方面存在着下列特点:文化、教育权利具有同质性;文化、教育权利是一种复合性的权利,既具有自由权的特点,又具有社会权的性质;文化、教育权利作为宪法权利决不仅仅是一种"指导规范",而是可司法性的法律权利.  相似文献   

10.
南非社会权司法救济的方式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南非宪法不仅明确规定社会权可以通过司法方式获得保护和实施,而且还赋予法院对社会权进行救济的广泛权力。宪法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社会权的救济方式做了一些探索,主要有宣告性判决、强制性指令和“读入”判决。这些救济方式对社会权的保护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因其局限性影响了救济的效果:一是过分关注集体利益而忽视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二是对法院命令的执行缺乏有力的监督,常使法院命令流于形式,影响了救济的有效性。因此,法院应承认社会权是个人权利,赋予社会权以实质的个人权利的内容,注重对个人权利的救济;并发展新的救济方式,对政府执行法院命令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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