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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个必经阶段,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下,对要约概念的理解存在较大的差异。在英美法系,把要约看成一个或一组允诺。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理解并不相同,同样,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要约含义的表达上各有特点。  相似文献   

2.
广告中明示或默示广告发布方将确定获得征集作品的使用权是征集作品广告构成著作权使用权许可合同要约的充分必要条件;明确作品使用报酬、作品用途或者作品投入使用,则是构成要约的充分条件但非必要条件。征集作品广告虽未构成要约,但如构成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则投稿行为构成默示认可该交易条件的要约,双方仍可成立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  相似文献   

3.
承诺是指受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在各国传统的买卖法中,几乎一致认为,受要约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要约(offer,又称发盘)才构成承诺(acceptance,又称接受).英美法称此为镜合原则(mirror rule),是说要约与承诺必须一致,如同照镜子一样,必须重合,而不能重影.有条件的承诺,或更改要约的部分内容后加以接受,在买卖上不发生承诺的效力,而构成还盘(counter offer,又称还价).还盘消灭原要约,构成新要约.  相似文献   

4.
超级市场作为一种舶来品,随着商品生产经营的发展,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种销售模式在赋予了消费者极大的选择自由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其中,标价商品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购物合同如何成立的问题,则是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朱颖俐 《河北法学》2004,22(1):149-152
各国确认要约生效时间的不同是世界各国关于要约生效制度差异的主要表现之一。我国合同法论著中通常认为在要约生效时间的规定方面,"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采用到达主义"。通过比较各国关于要约生效时间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认为作为大陆法系典型代表的法国对要约的生效时间不是采用到达主义,而英美法系国家通常是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时间作为要约的生效时间,故认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采用到达主义"的观点是错误的。  相似文献   

6.
梁岩 《法制与社会》2010,(27):83-83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因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所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争议的核心是该宣传资料的法律效力问题。本文认为结合《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对要约邀请和要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将宣传资料中相应内容直接认定为要约,从而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一、要约的定义按照大陆法系,合同被定义为当事人的"合意",而在英美法系,合同刚被定义为"许诺"。要约为"以一定契约之成立为目的之确定的意思表示"或"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另一方接受的意思表示",这是大陆法的定义,而英美法则将要约视为当事人所作的一种允诺。如,"要约,实际上是要约人做什么事或不做什么事的一种许诺"。以"许诺"为要约下定义是不奇怪的,"许诺"或(诺言)(Promise)是英美合同法理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基本上是合同的同义语,如"合同是由法律强制履行的一个或一系列的诺言"、美国的(合同法…  相似文献   

8.
电子订约中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兼评UECIC第11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子订约中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需要考虑交互式应用程序、信息交易、网站广告、公众要约、点击合同及网上拍卖等更为复杂的因素。UECIC第11条着重通过考察当事人的意图来判断一项提议是否属于要约,即明确指明提议的当事人打算在提议获承诺时受其约束的提议属于要约,从而使得UECIC保持了必要的灵活性。我国立法宜根据非歧视原则和最小化原则并借鉴UECIC予以完善,并对附条件的要约等作出补缺规定。  相似文献   

9.
强迫交易诸多形态的定性问题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对强迫交易罪定义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从文义上分析,交易是指买卖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其作为强迫行为的内容,是构成本罪名的客观要件。虽然刑法条文对交易的内涵有所界定且符合人们的一  相似文献   

10.
通说认为:关于要约生效,大陆法采到达主义;英美法采发信主义,但后来规定例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商事通则》调和了两者的观点,我国《合同法》采《公约》和《通则》的做法。本文指出:英美法中,承诺生效采发信主义;要约经承诺生效,采对价主义,自规定例外后,实质上已采到达主义。在要约生效问题上,两大法系表面上需“调和”,实质上无需“调和”。《公约》和《通则》文义上采对价主义加例外,实质上采到达主义。而我国《合同法》第16、17条采到达主义,第14、18、19条采对价主义加例外,自相矛盾。  相似文献   

11.
招股说明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意思表示,其内容、格式和披露程序具有法定性,其性质为要约,这一定位也已经成为国际证券法立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惯例。要约本质性在于合同主体作出的允诺。在合同缔结中,法律强制将当事人事实陈述与保证纳入合同条款,成为目前国际法律实践中的重要通例。  相似文献   

12.
(接上期) 2.要约的生效 要约一旦作出,就不能随意撤销或者撤回,否则要约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传统的交易模式下,由于要约通过通讯手段(如:邮寄、电报等)发出直至到达受要约人处时,中间有一段时间差距,此时要约在何时生效,是在发出时生效?还是在受要约人收到时生效?就成为区分交易双方法律责任的关键要素.  相似文献   

13.
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出租车"拒载"现象愈发严重。本文从拒载的情况、现实原因和现存规范途径三方面对出租车行业拒载行为进行分析调查。同时从民法学中要约与要约邀请角度分析拒载问题实质,并试图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4.
论要约的约束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要约的约束力是指要约发出后引起的法律后果 ,它包括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两方面。通常认为 ,要约对受要约人原则上是没有约束力的。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因法系的不同而各异。值得注意的是 ,新近的一些国际立法对要约约束力的规定采折衷态度 ,即规定要约原则上可以撤销 ,但又规定了一些不能撤销的特定情况。  相似文献   

15.
李晨 《中国律师》2003,(10):42-43
香港有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法律制度完全承袭的是英国的做法,强调自律管理,通过自律性规则———《香港公司收购与合并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来实现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行为的规制。它对公司收购规范作用的发挥,是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所获得执行权力的。除此之外,香港立法局颁布的《内幕交易条例》、《投资者保护条例》也涉及到了一些上市公司收购问题,但仅仅是些零星的规定。我国内地证券市场发展的起步较晚,与之相关的立法也比较滞后。目前对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进行规范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相似文献   

16.
贵立义  徐凯 《法制与社会》2011,(11):261-262
我国合同法对于不可撤销要约的规定虽是折中的做法,但是由于我国合同法自身存在的不足会导致对某些诉讼纠纷的解决不公平。因两大法系对于要约的撤销存在着迥异之处,这是由于其文化、理念、制度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可以通过对两大法系之间的对比,从而完善我国的立法,以促进我国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7.
部分要约收购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本文探讨了我国公司收购中的部分要约的基本制度、法律问题及法律规制,旨在为我国的公司部分要约收购给予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一般观点认为招标为要约邀请,投标为要约,中标通知书为承诺.理由是招标是向不特定的对象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往往缺乏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常见的如价款等等.本文观点认为我国大部分招标应为要约,而非要约邀请.正确给招标定性应从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的编制情况,及分析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所依据的法理来进行.  相似文献   

19.
欧盟证券强制要约收购规则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其家 《河北法学》2008,26(1):157-160
以2004年5月20日生效的《欧盟要约收购指令》为基础,对欧盟及其各成员国有关强制要约收购的临界点、强制要约收购的价格以及强制要约收购的豁免制度进行重点研究,并对如何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强制要约收购制度作一探讨。该指令的研究对完善我国证券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论要约邀请的效力及容纳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要约邀请作为意思表示 ,可以具有法律效力。要约邀请提出的内容可以进入合同 ,成为合同的条款。此观点为创新观点 ,是对法学上发现的总结 ,为要约邀请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支点和基础 ;为指导实践提供了法理依据 ;制定民法典时应明确容纳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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