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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陪审团制度与俄罗斯的司法改革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下载免费PDF全文
陈瑞华 《中外法学》1999,(5):110-116
<正> 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联邦进行了大规模的宪政改革和司法改革。改革者们对实行七十余年的法院组织制度、法官制度、检察制度和诉讼制度进行了影响深远的变革。在这一系列的司法改革措施中,陪审团制度的建立颇为引人注目,但也一直为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所忽视。这种陪审团制度与俄罗斯长期以来实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本质上的区别,甚至与法国、德国等大陆法国家实行的陪审法庭制度也不是一回事。这种制度的实施实际意味着俄罗斯一步跨越了其本身所属的大陆法的传统,而从英美法中寻找其司法改革的灵感。鉴于这一问题在法律上的极端重要性,也鉴于我国曾经在不少方面模仿苏联构建起自己的司法制度,我们本能地对俄罗斯司法制度的变革动向保持高度的关注。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俄罗斯新建立的陪审团  相似文献   

2.
论中国特色的司法拍卖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12年2月8日,全国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在重庆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部署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任务,着力构建符合司法规律、切合工作实际、体现公平公正的司法拍卖工作机制。由此,新一轮司法拍卖制度改革拉开大幕。民事司法,难在民事执行;民事执行,难在司法拍卖。这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反映较为强烈的司法改革难题,也是影响司法公信力的难题之一。为此,学术界进行了诸多研究与探索,而各地法院也在实践中摸索,一些地方法院先行先试,摸索出了一些颇具成效的司法拍卖工作方法。例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引入第三方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司法拍卖在网上进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浙江省高院率先在全国法院下调司法拍卖的佣金,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成效明显;江苏省高院在司法拍卖机构的选择上引入竞争机制,最大限度挤压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串通的空间,又降低了司法拍卖的佣金。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为下一步司法拍卖制度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任何制度的完善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对于司法拍卖这样一个集中了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的诸多期待从而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不断总结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并以此继续指导实践中的探索,是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3.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实施的“审前程序与预审法官制度”改革,是2002年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最高法院确定的、旨在探索和完善人民法院诉讼程序制度模式的一个试点项目,迄今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规范的制度基础,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高密法院的这项改革,不仅对于案件审判流程管理乃至诉讼制度的改革具有积极的示范和促进作用,还有着更为深刻的司法改革内涵:一方面,审前程序改革,在实行立审分立的基础上,有效实现了案件的繁简分流,使大量矛盾纠纷在案件进入开庭审理之前就得到及时化解,真正体现了“两便”原则,符合现代司法改革的发展方向和规律。另一方面,预审法官制度改革,也意味着在现有法官管理制度上的创新,通过严格的考评程序将庭审法官从现有的法官群体中相对分离出来, 使其专司案件的开庭审理职责,这不仅是在法官专业化分工方面的有益尝试,也为在当前国情下中国法官的职业化建设问题摸索出了一条更加切合中国法院实际的发展道路。高密法院的改革,得到了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注和指导。最高法院立案庭有关领导曾赴高密对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山东高院尹忠显院长也非常重视和关注高密法院的政革进展情况,数次作出批示,要求对高密法院改革的经验予以研究、总结和推广。高密预审法官制度建立以来,全国先后有80多家法院前往考察学习,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和《南方周末》等新闻媒体也作了重点报道,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现将潍坊中院和高密法院形成的调研报告予以刊载,以便读者对“预审法官制度”改革的具体情况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 ,并号召推进司法改革 ,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这表明 ,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未来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的走势如何 ?学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以为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我们考虑问题只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从我国国情出发 ,既不能超前 ,也不能滞后。不能照抄照搬外国模式 ,要摒弃那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院运行的制度 ,建立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法院司法体制。看一种制度是否合理科学 ,应从其管理模式、主体素…  相似文献   

5.
法院调解制度的成本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成本分析的新思路改革现行的法院调解制度,是当前我国司法改革中一个重点。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是否取消或限制被誉为“东方经验”的我国独创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下简称调解制度。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时代的变迁,一些人在追求依法治国的目标上出现了对“法治”的极端倾向,片面排斥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于是,法院调解制度受到了“纯粹法治主义”的挑战,在诉讼法理论与实务界出现了“取消法院调解制度肯定说”。笔者的基本观点是,调解制度弊病的存在是难免的。从调解对判决的替代意义上分析,如果调解成本小于判决的成本,那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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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例判决·判例制度·司法改革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时下,司法改革已经成为一门“显学”,关于司法改革的研究文章、著作令人应接不暇。司法实务界也不时推出一些新的改革措施。去年末被媒体关注的一项改革来自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该院推行“先例判决制度”,引发了时下,司法改革已经成为一门“显学”,关于司法改革的研究文章、著作令人应接不暇。司法实务界也不时推出一些新的改革措施。去年末被媒体关注的一项改革来自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该院推行“先例判决制度”,引发了社会各界以及学者的关注。对于判例制度,时有学者著文主张我国应当引入。但实践中从来没有“明目张胆”…  相似文献   

7.
独立审判与司法公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正与效率”是21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独立审判是我国宪法现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根本前提,而独立审判的实现需要有一系列的制度来保证。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任务。司法改革的深入发展,必然涉及深层次的司法改革即体制改革的问题。本文拟就如何通过司法改革,从法院体制上、审判工作运行机制上和法官队伍素质上,保障法院独立审判、实现司法公正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8.
建议取消审判委员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前不久,福建厦门市鼓浪屿法院让审判委员会成员亲自听审的司法改革举措,引起了关注中国司法 改革的人士以及媒体的密切关注,很多人认为,在审委会取消无望的当前中国司法体制环境下,鼓浪屿 此举有助于抑制审委会流弊,以促进司法公开和公正。笔者日前亦在《法律与生活》杂志发表文章,对 鼓浪屿法院此项改革表达了类似前述意见的看法。 不过,肯定“审委会听审是司法的重大进步”,并不代表我赞同保留审委会制度。着眼长远,从促进 司法独立和维护司法公正来看,审委会制度必须尽快取消。 审判委员会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  相似文献   

9.
宗志强 《山东审判》2015,(1):20-23,82
实行法官员额制,凸显了司法改革对"人的因素"的关注,法官员额制度的建立,能够进一步完善以法官为主体、审判为核心的工作机制,真正凸显法官在法院中的核心地位。正如最高法院长期从事司法改革研究的贺小荣主任指出的,实行法官员额制的目的就是要让优秀的法官留在法官队伍中。法官员额制改革势在必行,那么在试点工作中,如何选任法官和建立法官的退出机制,科学配置审判资源,从而实现法官的整体优化,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中国知识产权专业审判组织的建构始自20世纪90年代,知识产权法院是其自然延伸。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有诸多理由,如促进司法统一、提高程序效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树立良好国际形象、试点司法改革等,但并不能从理性上由此得出知识产权法院具有必然性的结论。因而,知识产权法院是综合政策的结果。知识产权法院在我国应定位于专门法院,其建立与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有必要借鉴域外知识产权法院的经验,并结合现实国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院制度。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还应置于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在司法体制、机制以及知识产权特别程序制度方面进行探索,为全面的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而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智力的发展时期,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亲自去做,但由于他们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所限,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容易养成不良品质和恶习劣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考虑到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既能改过自新又能健康成长,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启发、感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这就是所谓寓罚于教。在管理过程中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从而达到治其心、治其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  相似文献   

14.
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相似文献   

15.
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一种全新的思维和开放的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林嘉 《法学家》2001,(3):55-59
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以一种新的思维和观念来研究和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6.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之救济,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有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则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进而通过司法程序对裁决予以处理的一种机制。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方式来获得救济。本文在对仲裁裁决救济机制确立之依据从理论上予以阐释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机制运行之机理加以析明,最终得出结论:申请不予执行之途与理不合,须予删除;申请撤销在适用上亦存在缺陷,须予改进。  相似文献   

18.
“知青作家”对于他们“革”中的“知青”身份有着强烈认同,而对作为“知青”前身的“红卫兵”身份却着意回避,这一方面意味着他们在刻意“剥离”其历史身份中的“革命”内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历史反思的巨大局限,这一状况,与意识形态,历史转型以及他们的个人生命周期和身份认同历史均有重大关联。“知青作家”只有“正视”并且深刻反思其早期的“革命”身份,才能为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身份形象和话语体系的重建确立一个有效的前提。  相似文献   

19.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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