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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王金柱(男)和李桂兰(女)系同村村民,两家关系一直很好。2005年经人介绍王金柱和李桂兰订婚。按当地习惯,男方需给女方彩礼4万元。2005年9月10日,王金柱的父亲王孝俭和媒人一起去女方家给彩礼款2万元,说好其余2万元等半个月后再给。2005年9月24日,王孝俭单独一人去女方家将其余2万元彩礼款交给李桂兰父亲李守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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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年轻的男女,经人介绍相识恋爱,短短的三个多月就闪电结婚了,男方按照当地婚俗给予了女方一笔数目不菲的钱款。谁知,婚后仅五天,双方就因琐事闹出矛盾,女方离家出走,男方便将官司打到了法院,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女方则认为男方给予的钱款属于赠与,不应当返还。那么,男方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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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民间,有一种俗称"倒插门"的婚姻形式——赘婚,即男方到女方家落户,成为女方家庭中的一员,赡养女家双亲,继承女家财产,所生子女从女姓,为女方家传宗接代续香火.这种男子,民间俗称为"上门女婿".
"倒插门"的婚姻风并不是现代人的"发明",据考证,我国古代即有赘婚制,初始于2400多年前的战国时期.《史记·滑稽列传》中载:"淳于髡为齐之赘婿".赘婿,指的就是上门女婿.《汉书·贾谊传》中载:"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意思是说,秦朝的人家如果是富有的话,等到儿子长大成人后,就跟父母分居,娶妻生子.如果这个家庭比较穷,那么儿子长大后,就把他送给别人家做女婿.当时提倡这种婚姻形式,不单单是穷富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为了促进人口增长和调节劳力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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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王平和李丽自由恋爱,婚后育有一女。2009年,因王平有过错,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住房一套归女方所有,男方在房产证下来后为女方办理过户,之后女方按照市场价给男方10%的房屋折价款;汽车一辆归男方所有,男方给女方车辆折价款4万元;婚生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孩子成年。房子一直由王平持有。2010年年初,王平办下了房产证,其非但未依约把房子过户给李丽,还把房子卖给他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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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情感问题女友向男朋友提出了分手,却因为男方向女方提出了“只有给一笔分手费“才同意分手的要求而使得双方产生矛盾,矛盾很快被激化.双方在车内厮打过程中.女方用随身携带的书包上的包带将男方勒死。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翟某、翟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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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国夫妻成陌路女方当场摘婚戒2013年的2月3日上午,备受媒体关注的李金(Kim)诉李阳离婚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宣判,70多名记者早早地守候在了法院门口。11时30分许,法官宣读了判决,内容包括:准许双方离婚;3个女儿均由李金抚养;李阳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的标准按年支付3个女儿的抚养费;10套房产、5家公司股权及23个商标均归李阳所有,剩余房屋贷款由李阳偿还,李阳为此给付李金上述财产的折价款1200万元;同时,法院认定李阳构成家暴,判决支持了李金就此提出的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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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组让人吃惊的数字:短短一年多时间,通过"消费来福"、"双响炮"等所谓"创新经营模式",在全国发展了近3000家传销商行,敛财超过10亿元,"业务"横跨全国31个省区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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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中提出了这个问题 某对结婚不久的夫妻婚后积蓄了共同财产6万余元,用2万余元购置家庭必需品,余款近4万元均为男方自费读医科大学而花费。男方拿到文凭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即向法院起诉离婚,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在分割2万余元共同财产时照顾了女方。女方对男方用夫妻积蓄中的4万元读完大学并取得医师执业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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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娶媳妇,皇帝也要给老丈人家送彩礼.
订婚送彩礼,是人之常情,也是中国古代流行习俗,到今天也未见取消.但古今还是有区别的,古代上门提亲,要女方的"八字",至订婚时,正常礼物是雁,即所谓"婚礼下达,纳彩用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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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情侣之间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高某与女友2010年通过网络相识.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在两人同居期间。女方以要结婚为由要求高某给自己买东西、汇款。后高某联系不到女方,并向公安机关报案。2012年女方因骗取高某65000元诈骗事实予以认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本案一审中,高某认为对方以欺诈形式使其违背真实意思订立赠与合同,要求法院撤销赠与。并请求法院判令女方返还其赠与物品及现金。一审判决撤销高某对女方的现金10万余元及物品赠与,女方给予高某财产折价款40000余元。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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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要求离婚,须于女方分娩一年后,始得提出.但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这条规定包涵了照顾母性和子女利益的两个方面.因为妇女在怀孕期间或刚分娩后,精神上、肉体上已十分痛苦,胎儿或婴儿正在发育,均须特加保护,使他们谋得安定的生活;如男方于此时期向女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感情刺激过大,甚至发生生活上的困难,势必严重地影响到母性健康和胎儿或婴儿的发育,所以有禁止男方于此时提出离婚要求的必要.但有些人对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的精神有不同的理解和主张.他们认为:这条规定只能适用于由夫妻同居关系而怀孕的;对子女方在婚前或婚后和他人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而怀孕的,不适用这条规定.即在这样的情况下,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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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姻大事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根本不相见,只能依脚的大小衡量女人的俊丑。因此,媒婆说媒时必先请男方看女方鞋样。男方同意亲事,就按尺寸做一双绣鞋连同订婚礼物送到女方家。成亲那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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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画的圆圈鲁迅先生在《阿Q正传》的最后一章"大团圆"里写道,阿Q因为赵太爷家被抢劫案抓了起来。在第二次过堂时,一个"长衫人物"拿了一张纸,并把一支笔送到阿Q的面前,要阿Q在纸上画一个圆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