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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罪的标准主要体现在数额上,关键看是否造成重大损失。“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条件,即侵犯商业秘密罪也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共同犯罪,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以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结果犯。如何认定这里的重大损失,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具有重大意义。从目前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结果的认定还存在着疑难之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3.
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在知识经济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日益凸现,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呈现高发猖獗之势。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虽然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作了明确规定,但无论在学界还是实务部门,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立法解读和司法适用均存在着诸多争  相似文献   

4.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罪过形式,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虽然认识各异,但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一个问题上,即本罪主观方面是否包括过失。笔者认为,正确理解这一问题必须与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相结合。本文拟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进行研析,以期能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5.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实行行为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实行行为中,构成"不正当手段"要求该行为在主观上违背权利人的意愿,客观上具有不正当性;披露的公开化程度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在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其"获取"和"使用"行为与直接侵犯商业秘密情况下的"获取"和"使用"行为存在着差异。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认定和处罚及刑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远山 《河北法学》2006,24(2):14-20
随着企业市场竞争的激烈以及信息化、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纷纷加强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尤其是刑事保护.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加入WTO,仅靠1997年<刑法>中增设的侵犯商业秘密罪这一简单条款,不足以全面、有效打击犯罪,并且该条款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从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特征、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和认定及其处罚等方面进行阐述、分析,指出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法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法制构想.  相似文献   

7.
梁春华 《法制与社会》2013,(24):117-118
《刑法》第219条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在立法上尚欠完善,也未形成比较系统的理论与指导案例,司法实践争议问题较多,造成本罪客观行为的认定在司法上存在一定的困境。本文以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行为为研究对象,结合相关案例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疑惑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侵犯商业秘密罪罪过形式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杜国强 《知识产权》2002,12(3):34-36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现行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名,关于本罪的罪过形式,目前在我国刑法学界争议较大,从而直接影响到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正确认定和处理,妨碍了刑法社会保障功能的正常发挥。以下笔者拟就此问题略作探讨,以就教于方家。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罪过形式争议及探讨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罪过形式,刑法理论界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1)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因间接故意、过失而泄露商业秘密的,则不构成本罪;①(2)认为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②(3)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③(4)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分为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和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前者主观  相似文献   

9.
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形态辨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都存在一定争议。这一争议在本质上反映了对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以成立为模式还是以既遂为模式的理论分歧。从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看,应当认为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以既遂为模式。原则上讲,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存在可罚性。对于确实没有处罚必要的未遂行为,应当进行个别化判断,予以出罪。在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未遂形态时,应当注意其作为数额犯的特点。  相似文献   

10.
学界对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存在未遂观点不一,司法实践认定有一定难度,本文结合实务分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未遂形态问题。  相似文献   

11.
宪法的法律属性是宪政制度的价值所在,宪法的一切价值及其制度设计都以宪法的法律属性为基础和中介。本文从价值、规范和实践三个层面上剖析和回答了宪法的法律属性所关涉的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12.
13.
公私法的划分对冲突法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外国公法是否可以作为准据法?对于这一问题在国际私法学界是有争论的。本文在分析了公私法的划分在实体法和冲突法上的不同表现后,重点论述了外国公法作为准据法的可行性,和实现外国公法成为准据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14.
《政法学刊》2016,(3):5-13
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法学承担着重大的使命,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围绕保障"十三五"规划有效实施,以中国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在分析论证现代化经济治理创新和硬法、软法基本定位的基础上,对经济领域软法的引入应用及其与硬法的有机结合,提出了较为前卫和实际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现代法学》2017,(4):134-149
刑法的修正需要考虑变动的社会经济条件,而在变动的社会经济条件之中,国际关系的变化当然也需要考虑。刑法的修正需要国际法视野,国际法视角之于刑法修正的重要性,在于其既会影响我国外交战略转型所需的国内法制的配合,又会影响我国的国家利益和国民利益的有效保护,还会影响我国在参与国际法治建设方面的正面形象。我国当前刑法,无论从所确立的管辖权体系而言,还是从刑法目的和犯罪定义的角度而言,抑或是从分则具体罪名的角度来看,国际法视野都不同程度地缺失,因此需要适当修正。  相似文献   

16.
This essay investigates the interconnections between early Greek cosmology and legal theory. In particular, it demonstrate that spatial and legal concepts developed hand in hand, and that it would be mistaken to assume that legal terminology in cosmology, and/or spatial terminology in legal texts, are best read metaphorically. This state of affairs may be contrasted with contemporary legal theory, which often employs spatial terms metaphorically. The principal authors I␣consider are Solon, Anaxamander, Heraclitus and Parmenides. The essay concludes that justice and space/place were, for the Early Greeks, often equated—that distinct differing meanings for the two were not yet clearly established, and so, in a sense, there was both a spatial component to law, and a legal component to space.  相似文献   

17.
周江 《法律科学》2007,25(4):152-158
法律规避行为,应指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改变构成冲突规范连结点的事实因素,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强制性法律规范,从而使另一种对其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在构成要件上,它实质上是在一个动机的驱使下两个行为的结合.并且法律规避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的范畴,其法律效力也无从谈起.目前的禁止法律规避制度由于其自身不可改良的缺陷使它无法稳定而趋向消亡.在取消禁止法律规避制度后,依托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即可使一国的法律系统维持自身的稳定.  相似文献   

18.
法的功能和法的作用辨异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的功能和法的作用是形式上相似而实质上有别的两个事物。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内在属性,而法的作用是被赋予和设定的;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稳定属性,而法的作用则需常有变动;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应然属性,而法的作用则具有现实的指向。法的功能主要是描述性的,法律人应把握法的功能的天然禀性,尊重法的规律来发现和表述法的功能,使法的功能的潜质尽可能得以实现,而不要去做形式上所谓“充分发挥”而实质上则属于画蛇添足的徒劳工作。法的作用主要是规定性的,法律人应在充分利用既有条件的基础上,更好地创设和发挥法的作用,使其能够适合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实际需求。  相似文献   

19.
公私法的划分与法的内在结构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公私法的划分是法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 ,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本文回顾了公私法划分的历史 ,评析了学者们关于公私法划分的根据 ,对公私法的含义进行了新的阐释 ,认为公私法的划分是法的内在结构问题 ,划分公私法的直接根据是法律调整的不同方法 ,而法律调整的方法 ,基本上或主要地决定于法律调整的对象。明确这一问题 ,有利于澄清长期困扰法理学界的一些重要问题 ,以便根据法律调整对象的不同和实际生活的需要 ,选择最佳的法律调整方法 ,这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0.
税收基本法的"母法"地位质疑--兼论税收基本法的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熊英 《法学杂志》2005,26(1):58-60
制定税收基本法是件大事,它不仅有利于调整税收关系,而且为弘扬现代税收法治思想提供了契机。本文拟从立法角度,对税收基本法的地位、效力和价值进行分析论证,并对学术界比较流行的观点“税收基本法是税法体系中的母法”提出质疑,并与大家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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