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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确立完善的法官员额退出机制是实现员额制改革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案多人少"困境的制度保障,还是优化法官队伍组成结构的现实需求。在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完善员额退出机制将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上海、广东、山西等地已对法官有序退出员额这项工作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法官员额退出机制的理性构建需要明确适用条件、规范退出程序,并完善配套的办案考核机制。基于员额制改革成果与审判权运行机制现状,结合各地试点工作成效,法官员额退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法官员额制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施行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基于经验研究与逻辑思辨之方法,透析改革暴露出来的问题,如"法官离职现象""案多人少状况""司法效率低下""法院行政化""模糊职责定位"等,挖掘改革本身不完善之处,如"传统行政化体制""资源配置不协调""选任标准固化"等,剖析制度异化的根本问题,如"改革限制与逻辑悖论""重构秩序的杂乱困境""改革过程障碍""改革程序非实质性""改革制度滞后性与不确定性"等,最终确定适合我国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基本向度,包括加强审判独立理念、优化法院资源配置、迈向精英司法未来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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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正>【法治】法官员额制进入改革视野《新京报》·10月23日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将再次进行修改。最高法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法官法》修改工作,要在力争全面系统修改的基础上,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影响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权威的突出问题。此次修改中,助理审判员设置、法官选任标准、法  相似文献   

4.
<正>编者按: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建立健全冤假错案预防和纠错机制。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已经成为法治建设的紧迫任务。一系列司法改革如省级统筹制、跨行政区划法院、法官员额制、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等正在酝酿和进行中。然而,目前制约公正司法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法律制度不完备、设计不科学、没有充分吸纳民意;司法运行中外部干扰因素多;法院内部管理不科  相似文献   

5.
在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中,中央明确提出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健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符合司法权自身的运行规律,是法官职业化的必然要求,是法官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有力保障。当前,我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依旧受传统管理体制的惯性所影响,存在相关法律滞后、法官员额的科学标准还未建立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应及时修改相关立法、建立科学的法官员额核定标准并完善法官遴选机制。  相似文献   

6.
<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人大责无旁贷。2022年4月汤阴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后,不断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创新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任后监督工作,开启了员额“两官”履职评议的破冰之旅,助力从源头上筑牢公平正义防线。精心谋划动员部署有条不紊为确保员额“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取得实效,汤阴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主任任组长、两位副主任任副组长的员额“两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就履职评议工作的部署动员、组织实施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7.
中国法院系统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被刻上了地方化、行政化的烙印,其影响持续至今。地方化的管理模式与审判权运行要求、运行规律相背离,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新一轮司法改革推出的关键举措,其目的在于破除司法地方化,保障审判权的独立运行。统管改革必将深刻调整既有利益格局,重塑地方法院和地方党政之间的关系,因而难免阻力丛生。司法资源均衡配置的目标与地区差异悬殊之间存在矛盾,法官员额制改革涉及的相关主体,特别是具有行政职务的双肩挑法官和一线法官利益诉求的交织冲突,都可能演变为改革阻力。省级统管改革应避免陷入由高级法院垂直管理以及阻断地方法院与地方党政联系的误区之中,科学重构立法体系、司法预算和人事管理等制度平台。  相似文献   

8.
2014年3月31日。海南省被中央确定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省份后,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与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11月18日,该方案获中央政法委批准。2015年1月29H,省检察院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动员大会,以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相似文献   

9.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以下简称"两官")办案的独立性得到确立和强化.如何加强对"两官"的监督,确保司法权正确行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司法监督.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郴州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对"两官"的监督,由原来的评议副院长、副检察长向听取和审议普通"两官"履职报告延伸,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增强了"两官"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升了"两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了司法工作质效,郴州的司法工作处于全省第一方阵.  相似文献   

10.
韩玮 《协商论坛》2014,(9):44-45
7月12日,上海市公布最新一轮司法改革的简要方案。此前的7月9日,最高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直指司法改革中的“硬骨头”,提出建立法官员额制,取消裁判文书院长庭长审批制度,废除不符合司法规律的考核指标等举措。按照上述纲要思路,《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司改方案”)明确了5项改革内容: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省级统一管理的体制,以及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经费省级统一管理的机制。与上海自贸区一样,中央对上海的司法改革试点也提出了“可复制、可推广”要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二分院以及徐汇区、闵行区、宝山区的法院、检察院8家司法机关已被确认为先行试点单位,期限半年。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目前,试点机关尚未将司改的最终具体方案上报上海市委,上海司改暂未实质性运转。  相似文献   

11.
<正>2023年是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简称“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的第三年,也是探索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司法监督深度融合的第三年。2021年以来,安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创造性、常态化开展“两官”履职评议,逐渐形成符合地方实际、独具特色的经验做法,推动全市两级人大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命和任后监督实现有机统一,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由虚变实、由弱变强,“两官”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质效明显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12.
20 0 1年 6月 30日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 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决定 ,规定自 2 0 0 2年起我国将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即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这不仅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也是司法改革的一个突破 ,它必将促进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培训制度的建立健全 ,从而促进司法工作者素质的提高 ,实现司法公正。但由于这是一项新制度 ,没有足够的经验积累 ,在许多方面都处于摸索之中 ,所以其必然存在一些不足 ,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一、我国统一司法考试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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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果仅仅从理论角度论及人大对司法活动监督的必要性显然是不够的,这难免会让人产生"一厢情愿"的偏见。其实与这种偏见恰恰相反,人大监督员额制改革此类司法活动更多的是来自于现实的呼声。这主要表现为独立的司法、公正的司法迫切需要人大的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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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锁 《创造》2010,(7):106-109
民族地区基层人民法院绝大多数法官是由当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这是我国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在法官选任制度方面非常充分的体现。民族地区法官选任制度存在法官司法资格要求如何与当地实际情况相匹配的问题。为了司法的正义能够得到更好的落实,民族地区法官考核内容中应该对非当地民族成分的法官增加关于当地风俗习惯的考核事项。  相似文献   

15.
正五年前,司法改革的号角在黄浦江畔吹响,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等"新名词"见诸报端,一切刚刚开始。五年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基本建立、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率先推进……上海法院较好完成了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法院交付的146项改革任务,为全国司法改革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贡献了"上海司法智慧"。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维护正义五年来,全市三级法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  相似文献   

16.
宏观层面,表征我国此轮司法改革"专业化"及"民主化"两大维度的员额制与陪审制并行不悖,且互为制衡、互为依托,都服务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总体改革目标。微观层面,以司法民主化为前提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应从立法角度合理预判司法民主化与司法专业化之间存在的技术兼容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目前正在逐步落实推进的事实审、法律审分离模式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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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梅 《人民论坛》2014,(12):214-216
广东作为中央确立的司法改革六大试点省市之一,成功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广东司法改革试点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也暴露出中国司法改革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中国司法改革亟待从在法治框架下贯彻党的领导、坚持法治化路径、构建司法分层制、摈弃对法官的行政化考核机制等方面进行制度性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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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任检察官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的新型办案组织形式,作为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与办案组织形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对进一步明确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和强化检察官司法责任,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意义重大。因此有必要结合实践中独任检察官制度的运行情况对其制度机理,与检察一体化原则、员额制改革等的关系作全面考察,推动独任检察官制度的深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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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实行案件二维码、类案参考、法官会议是海南创新之举!"2015年3月,首席大法官周强出席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和博鳌亚洲论坛环境司法分论坛期间,在海南法院进行调研时对海南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给予肯定。从2014年11月,中央政法委正式批准的《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今年7月1日起试行的《海南省法院司法责任制职责清单(试行)》,海南法院司法改革步步引向深入。这段时间,海南法院锐意探索,在其他试点省市尚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率先在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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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作为中央确立的司法改革六大试点省市之一,成功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广东司法改革试点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也暴露出中国司法改革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中国司法改革亟待从在法治框架下贯彻党的领导、坚持法治化路径、构建司法分层制、摈弃对法官的行政化考核机制等方面进行制度性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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