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刑事诉讼是国家对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制度,侦查阶段作为刑事追诉程序的基础阶段,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我国的刑事诉讼理念趋近于"犯罪控制观",使得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之间对比失衡,个人权利保障显得相对薄弱。事实上,侦查阶段的人权保障是有深刻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必要的。应当从刑事诉讼价值取向、诉讼经济和程序正当的高度完善我国的侦查阶段,加强侦查阶段的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2.
刑事诉讼是国家对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制度,侦查阶段作为刑事追诉程序的基础阶段,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我国的刑事诉讼理念趋近于“犯罪控制观”,使得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之间对比失衡,个人权利保障显得相对薄弱。事实上,侦查阶段的人权保障是有深刻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必要的。应当从刑事诉讼价值取向、诉讼经济和程序正当的高度完善我国的侦查阶段,加强侦查阶段的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3.
正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律师根据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与被指控人会见并交流案件及法律信息、沟通辩护意见,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进行辩护的一种诉讼权利。律师的会见权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有着不同的内容,而侦查阶段作为整个刑事诉讼的重要阶段,对于追究犯罪、保障无辜、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而本文主要探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问题。一、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存在  相似文献   

4.
肖雯 《法制与社会》2011,(29):298-298
一直以来,被称为诉讼法理论领域之“哥德巴赫猜想”的诉权理论几乎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专属研究研究课题。但笔者认为,诉权这一通过进行诉讼、实施诉讼行为、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应当具有宪法性权利的属性,同样适用于其他诉讼。对于刑事诉讼而言,作为犯罪的直接侵害对象和诉讼的主体,被害人应当具有诉权,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参与程序、交涉诉讼结果的更多权利,这将对刑事诉讼的变革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由于侦查阶段在我国刑事诉讼整体程序结构中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以及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身份与诉讼地位的特殊性,在案件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是最容易受到侵犯的时候。因此,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保障问题,始终是诉讼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密切关注的焦点问题。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地位主体化程度不断提高,反思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问题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强化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保护。这主要体现在犯罪嫌疑人名称的规设,强制措施的完  相似文献   

6.
侦查、司法人员侵犯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或者对其进行人身侮辱的,属于严重的程序性违法行为和司法侵权行为。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对于侦查、司法人员的侵权行为有权提出控告,旨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免遭侵害,同时有效地防止因执法、司法侵权行为导致刑事错案。然而,由于刑事诉讼法未能提供具体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以致刑事诉讼参与人的控告权严重虚化。为了使刑事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我国应当尽早完善刑事诉讼参与人控告权保障制度的立法。  相似文献   

7.
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为起诉和审判奠定着客观的证据基础。长期以来,侦查程序以不公开为原则,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程序中被视为消极的诉讼主体,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极为有限。但随着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加强侦查程序中的人权保障日益受到各国学者的重视,提高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程序中的地位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这突出地表现在律师对侦查程序的介入。世界刑法学协会第15届代表大会通过的  相似文献   

8.
荷兰刑事司法受到了现代人权法律的深刻影响。在荷兰刑事诉讼过程中,诉讼权利保障主要依据国际性和地区性的人权条约以及相关国内法。荷兰刑事诉讼程序运作体现了对人权的真切关怀:荷兰签署加入了多部国际公约和欧洲区域公约,国际条约、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法都对荷兰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国内法体系中,荷兰的《宪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也规定了刑事诉讼程序权利保障。荷兰的法院、检察机关组织运作体制和诉讼制度设计较为完备,保障了诉讼参与者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权利。在刑事审前程序中,检察机关发挥了主导作用,但参与其问的侦查法官则对检察官和警察的侦查权形成了有效制衡。从刑事诉讼权利保障法律体系的整体而言,荷兰审前程序权利保障的体制属于适度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而审判程序中的权利保障体制则兼采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混合式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9.
程坤 《法制与社会》2010,(24):52-53
刑事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诉讼程序,作为侦查活动的必要延续,同时又是检察机关进行诉讼监督、侦查监督的必要手段和有效形式,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惩罚犯罪、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实务的角度对退回补充侦查制度进行探讨,希望对完善补充侦查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西方国家的相关诉讼制度,结合目前刑事诉讼工作的实际,从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保障的现状和原因分析入手,对我国今后如何进一步完善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工作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西方国家的相关诉讼制度,结合目前刑事诉讼工作的实际,从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保障的现状和原因分析入手,对我国今后如何进一步完善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工作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2.
日本刑事诉讼制度最新改革评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宋英辉 《河北法学》2007,25(1):31-37
通过从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与被害人权利的平衡、加大打击重大犯罪的力度、强化民众参与司法、追求诉讼效率等方面对日本刑事诉讼制度近年来的改革进行研究,可以看出日本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刑事司法的透明性,有助于提升刑事司法的民主性,有利于平衡各种利益和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在立法技术层面上,其改革的内容分步骤实施,也值得称道.但同时,由于法律改革未对侦查程序进行根本性调整,也没有按照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要求来进行,加之日本刑事司法旧有的弊端,使得日本刑事诉讼改革仍面临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3.
正确理解和保证律师阅卷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后的刑诉法明确规定律师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以介入刑事诉讼,然而由于不同诉讼阶段的特点和所要完成的具体任务不同,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程度也不尽相同。正是基于这~点,刑诉法对律师介入刑事诉讼不同阶段的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  相似文献   

14.
刑事审判采取了对抗制的审判方式,增强了辩护律师在审判中的作用。但在刑事诉讼最为重要的侦查阶段,基本结构与模式都未发生根本改变,侦查程序仍属于行政性治罪程序而不具有诉讼形态。而国际社会刑事诉讼的趋势是侦查司法程序化或称法治化,科学构建侦查机关与辩护律师诉讼关系是刑事诉讼法治化和维护诉讼公正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我国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在侦查程序上对包括强制措施在内的很多方面作了修改和完善,强化了对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保护。这标志着我国立法学界司法观念的更新,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日益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发展方向以及与国际潮流的趋同。然而,由于在刑事诉讼程序的设计上工具主义和有罪必罚的价值理念仍占据主导地位,一些具体程序仍体现了强烈的职权主义色彩,如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拥有对包括搜查、扣押以及强制措施在内的强制处分的决定权和执行权。这与强制处分权的行使一般应接受司法审查的国际通行做法存在明显差异。对此,我国法学界并没有给…  相似文献   

16.
众所周知,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不仅要求刑事诉讼阶段的划分是科学的、刑事诉讼阶段的内在联系是有机的、刑事诉讼阶段先后关系是循序渐进的、刑事诉讼阶段是相互配合又是相互制约的,而且需要刑事诉讼的任何诉讼阶段中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侦查机关、公诉机关、...  相似文献   

17.
在现代刑事侦查过程中,运用公诉引导侦查取证的侦查模式有利于保障人权、实现诉讼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检察机关公诉的风险性和指控犯罪的难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公诉引导侦查取证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刑事诉讼发展的一大趋势。本文通过对公诉引导取证的价值、理论基础、必要性的系统分析,提出了公诉引导侦查的几点实现路径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法庭审判活动分为控诉、辩护、审判三个方面。与此相适应,刑事诉讼可以分为控诉、辩护、审判三种基本诉讼职能。由于诉讼主体参加刑事诉讼的具体任务、目的不同,所以决定了他们在诉讼中分别执行不同的诉讼职能。控诉职能就是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收集犯罪证据,进行侦查、预审、控告、起诉,在法庭审判中,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并要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辩护职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反驳全部或部分控诉内  相似文献   

19.
江伟 《犯罪研究》2005,(4):24-27
刑事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诉讼特征。但是,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程序还存在着许多缺陷,基本上表现为侦查机关单方面的行政性活动。在学者提出的各种侦查程序改造方案中,“以审问式为主、对抗式为辅”虽然不是主流的观点,但是不乏其合理性。通过建立以司法制约为主的检警关系、构建本土化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完善侦查程序中的救济制度和责任制度等一系列活动,使侦查程序回归诉讼程序,重塑我国刑事侦查程序。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的辩护难,主要原因是侦查、公诉、审判机关没把辩护权作为公权利对待。作为公权利的辩护权,要求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履行程序上的保障义务和实体上的给付义务。侦查、公诉、审判机关把辩护权作为公权利看待,切实履行对辩护权的义务,是诉讼实践中解决辩护难的根本措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