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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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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栾少湖 《中国律师》2006,(12):58-59
我想先从一份调研报告说起,报告的题目是《法官与律师——关于“法官眼中的律师”与“律师眼中的法官”》。这份调研报告是我所历时3个月刚刚完成的。其调研背景就是今年3月发生在天津的“法官打律师”事件,这一起沸沸扬扬的事件,使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引起了社会各界空前的关注。作为律师一方,我们想通过自己的这种调研活动,发现一些问题,引起大家的思索,向大家寻求答案。  相似文献   

2.
“法官打律师”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封法官与律师间关系的广泛关注。这份调查报告在此背景下。历时三个月完成。通过此次调研活动,为大家提供一些素材,发现一些问题,引起大家的思索,共同关注和研究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差别与相互评价,推动建立法官和律师之间和谐关系,促进法治事业的更快发展。  相似文献   

3.
很高兴也很荣幸能有这么一个机会,让我在这里阐述我眼中的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这既是我本人一直在探讨的问题,也是我们忡国律师》始终在关注的主题。我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我的观点排常渴望大家能不客气地指出文中的不足与谬误,以使我的研究更全面更完整更科学。一、了解几个弊端现实中的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并非一种正常的关系。其中既有密切到类似于人们常说的“三同”或“三陪”关系,有的甚至连判决书都由律师来代作。当然,也有互相指责的情况,有人说:“现在的法官被律师带坏了。”也有人说:“律师也不愿这样,那是法官逼良…  相似文献   

4.
我是以一名教授的身份与大家漫谈。北京的律师让我讲的时候,我是抱着诚惶诚恐的心情,但是最后还是经受不住诱惑,因为这个题目实在是太有意思了。第一次报告后全国的部分报刊予以了刊载,如果再讲会觉得索然无味,所以这一次来天津我把第一次的内容全部推翻,除了个别材料用一用,以表示我对天津律师的尊重。我本人虽然有律师资格,但是我主要不是做律师,而主要是搞教学工作包括一些疑难案件的法律咨询。而今天的报告又不能做成一个生硬说教式的报告,所以我想的题目是“漫谈律师形象和使命”,我从五个方面来谈一谈。第一方面律师职业的…  相似文献   

5.
去年,两则关于律师与法官关系的新闻炒得沸沸扬扬。一则是湖南律师杨金柱向吉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文显发函要求其就在两会期间关于不良律师拉法官下水的言论道歉,张文显院长亲自在网上回应,双方沟通良好,共同表达了改善法官与律师这个“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愿景。另一则是云南律师何某要求对庭审笔录进行补正被法官拒绝后,律师拒绝签字并在笔录结尾处对此予以说明,法官则责令法警将律师拘留并交法警将其铐在篮球架上暴晒。两则新闻,让我想起自己10年法官生涯中与律师打交道的点点滴滴。  相似文献   

6.
在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上的演讲在离开律师岗位两年半之后,能够有机会参与中国律师论坛这样大型而热烈的活动,和曾经的同仁们交流,非常高兴,也倍感荣幸。作为一名具有近18年执业律师经历的法官,借此机会我想谈谈对律师和法官职业关系的一些理解与认识,与大家共同探讨。法官与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同受法律教育,同操法律语言,同循法律思维,共同支撑着国家的司法大厦!以我的经验,绝大多数律师,希望所遇到的法官,学识渊博、刚正不阿;绝大多数法官,希望所遇到的律师,睿智敬业、明辨是非。这是律师与法官建立良性关系的基础,也是我们法律职业者共同…  相似文献   

7.
“律师与法官不同”,这似乎不是问题,律师与法官当然不同。因此,本文提出这样的问 题,是否有些“弱智”。律师与法官有很多不同:性质不同、资格的取得方式不同、职业不 同、服装不同、收入方式不同、工作方式不同等等。但本文所要谈到的律师与法官的不同, 不是指或仅指的上述这些不同,而是要探究在诉讼中,律师与法官在对待具体案件时,在案 件的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的法律认知方面,以及在各自的法律工作中,职业道德要求方面有 何不同。“律师与法官相同”,则是要论及两者的共性,以及人们应当如何从这一共性视点 来对待律师和法官…  相似文献   

8.
戴福 《法治研究》2006,(8):34-35
发生在天津市南开区法院的“法官打‘律师’”事件,引起社会持续关注的时间不到两个月,就又呈现出不了了之的迹象。其实,此类事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并不罕见。与那些使用阴谋诡计陷人于罪、通过曲解法律罗织罪名、利用专政工具打击报复律师的人相比,天津法官以肉搏方式打压律师的做法简直有些愚蠢。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些针对律师的或明或暗、或文或武的戕害都有着共同的、深刻的制度根源。  相似文献   

9.
李克杰 《政府法制》2009,(17):28-29
2009年7月10日,云南省澄江县人民法院发生一起怪事:一名律师因没有顺从法官的意愿,法官竟叫法警用手铐把律师铐在法院篮球架上晒太阳40分钟左右。事发后,云南省律师协会有关人员随即赶到澄江县了解情况。澄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洪家敬对省律协工作人员说:“事件主要责任在法官,法官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没有按法律程序办,法院也觉得事件发生得意外。”一些法律工作者对此表示愤慨,并认为当事法官已涉嫌非法拘禁。  相似文献   

10.
前不久,一位“成功”的律师在法学院开了个“律师职业魅力”的讲座,大谈律师的风光,学生们的眼中充满了崇拜。为了不误导学生,作为评论人的我,只好“不识趣”地站起来,当面指出律师面临的种种执业困境,以及律师风光背后的辛酸。“神圣化”和“妖魔化”律师,都只是一种假象。  相似文献   

11.
李峣 《法治研究》2008,(7):44-49
在应然的视野里,律师和法官的关系体现的是一种职业上的相互关系。原告与被告构成平等的诉讼对抗,法官则是处于中立地位的仲裁者,形成我们常说的“等腰三角形结构”。在这样的一个诉讼结构中,律师与法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主体.既各自忠实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不同职责,叉共同追求着司法公平与正义目标的实现。但是,在实然关系之下.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却有违人愿:法官不尊重律师,律师与法官不正常交往,已经成为律师与法官关系备受诟病的话柄。  相似文献   

12.
律师幽默     
请律师出庭两个冤家路窄的人在大吵大闹。一个说:“我要到法院去告你!”另一个说:“奉陪!”“我要把你告到最高法院!”“奉陪!”“我到地狱都要告你!”“这个……到时我会请律师出庭的!”从善如流柯孔德希:“律师先生,如果我在开庭前进一只肥鹅给法官,并附上我的名片,您认为会怎样?”律师:“您发疯了?您立刻会因为贿赂法官而输掉这场官司的!”开庭的结果是柯雅德希赢了这场官司。第二天,他得意地告诉律师,“我没听你的劝告,还是把鹅给了法官!”律师怀疑地说:“这不可能!”“可能的”!他解释过:“只是我把对手的名片…  相似文献   

13.
最初,笔者是无意中在网络上看到“天津法官殴打北京律师”这一消息的。至今,我还清晰地记得自己当时的复杂心情。坦白地说,那一刻,我的心里充满了震惊和意外。当然,在震惊和意外之余,我还感到,这个事件很有可能会触动民众的敏感神经。果不其然,经过媒体的报道,这一事件迅速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以至于不仅北京律师协会启动了相关维权程序,就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都作出了“要实事求是处理”的批示。  相似文献   

14.
司法公正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维护司法公正是法律人神圣的责任。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法官和律师因为近年个别腐败案件的发生,他们之间的职业关系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也成为“两会”中人大代表审议最主持人: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向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做的工作报告中,把“严格规范法官和律师的关系”作为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比去年提出的“隔离带”更加明确。你们认为,法官和律师之间应当是一种什么关系?用“隔离带”能隔得开吗?汪利民:在现代法制社会中,法官和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同受法律教育,同操法律语言,同循法律思维,…  相似文献   

15.
近闻,有位执业律师就某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问题,在一次庭审后善意地向该院的女院长(以下简称法官)提出意见和建议。谁知,这个“资深”法官对律师的意见,不以为然,甚至还很不耐烦地讲:“你们律师是‘做生意’的,不要老是和法院‘过不去’……”。然而,这位律师不卑不亢,当即反驳:“如果说律师是‘做生意’的,那么,法院和法官是不是‘做生意’的呢?!”法官当时无言以对。 显然,这是一次律师与法官之间看似平常、但并非十分愉快的“对话”,而这次“对话”所涉及的“律师职业属性”和“道德理念”等“公共关系”,已不是律师…  相似文献   

16.
我与律师的联系,由来已久。甚至可以说,我做法官的时间有多长,与律师的联系就有多久。在28年的法官生涯中,我始终认为,在法庭审判中,如果只有阵容强大的控方去面对势单力薄的被告,或者说只有慷慨激昂的公诉人而没有能言善辩的辩护人,这样的法庭很难说是协调的,这样的审判也很难说是公正的。 “法官与律师”,肯定说属于不同的社会角色,无论是他们看问题的角度,还是对案件、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的认识及其价值取向都必然存在许多差异,这完全是基于不同的职业定位使然,应当说是不足为奇的。但是,“法官与律师”都是“吃”法律这碗饭的,因此,国家法律在对“法  相似文献   

17.
小幽默     
伟大的律师A:你怎样区别好律师和伟大的律师?B:好律师熟知法律,伟大的律师研究法官!!败诉的律师被告律师:“如果我在开庭前送一只肥鹅给法官,并附上我的名片,您认为会怎样?”原告律师:“您发疯了?您会因为贿赂法官而输掉这场官司的!”开庭的结果是被告律师赢了这场官司。第二天  相似文献   

18.
2008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征求律师意见和建议座谈会.王胜俊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法制日报》称之为“是全国各地资深律师代表与首席大法官的一次平等交流,也是律师界与法官穿越以往藩篱的一次尝试。自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此类交流尚属首次。”会议成为建立律师与法官的有效沟通机制的破冰之旅。  相似文献   

19.
据中国律师网报道,3月28日,北京律师王令在天津市南开区法院立案时,遭到该法院行政庭法官的殴打。此后,随着媒体的进一步关注,本案日益浮出水面,打人的法官是天津市南开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该庭长当场喊出“: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在后来接受采访时,他自称“为人有三个原则,就是不违反法律,不违反政策,不违反公共原则”。但愿这一事件不是真的发生过,倘若真如王令律师所述,我们不禁为之震惊,为之深思。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32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我们在为这一法律条文唱赞歌的同时,却不能不…  相似文献   

20.
痛并快乐着     
在《律师与法制》第4期的“律师沙龙”中,王义律师倾诉了《律师的种种尴尬》,情真意切,引起了我的共鸣,使我浮想联翩、思绪放飞,也想表达点什么,于是就有了一种克制不住的冲动,形成了以下的文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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