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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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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复评价禁止与想象竞合犯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所谓的重复评价 ,表面上是对存在论上的同一事实进行重复使用 ,实际上是在定罪量刑时对其所反映出来的同一不法内涵和同一罪责内涵进行重复考量 ,进而导致双重处罚。而禁止重复评价是对符合重复评价的各种情形的反对。在想象竞合犯的场合 ,具备数个不法内涵和数个罪责内涵是将想象竞合犯划归为实质数罪的质的原因 ,在同一机会里仅存在一个行为事实是对想象竞合犯从一重重处断的量的基础。  相似文献   

2.
论刑法中重复评价的本质及其禁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犯罪行为的本质是客观上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主观上反映出行为人反规范的人格态度。所谓重复评价,表面上是在定罪量刑时对存在论上的同一犯罪行为进行了重复使用,但本质上是对其所反映出来的同一不法内涵和同一罪责内涵进行了重复考量,结果导致重复处罚。禁止重复评价的本质则相应表现为禁止对反映同一不法内涵和同一罪责内涵的同一犯罪行为进行重复使用。  相似文献   

3.
目前关于想象竞合犯的三大处断原则均存在不足。对此,必须以全面评价原则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为指导,以行为无价值、结果无价值、主观罪过三要素为核心,构建新的想象竞合犯处断规则,即想象竞合犯的处刑应当是数罪中最重之宣告刑加上余罪之宣告刑的2/3。该处断规则必须在《刑法》第69条之下运行,即遵守限制加重原则,且如果数罪中有死刑或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执行死刑或无期徒刑;如果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同样采吸收原则,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采逐次执行原则,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相似文献   

4.
对于如何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犯,“本质不同说”认为前者是单纯一罪、后者是实质一罪或处断一罪,“犯罪构成要件说”从犯罪构成要件的数量上的不同来区分,“法条关系说”从静态的法条关系上的不同来区分,“全部评价说”从犯罪构成的评价角度上来区分,“法益区分说”从侵犯的法益数上的不同来区分,但这些学说均难于有效地区分两者.“行为性质区分说”认为,法条竞合的“一行为”的性质单一,其所触犯的数法条、数罪名所规定的构成要件行为的性质必定同一,而想象竞合犯的“一行为”的性质多重,其所触犯的数法条、数罪名所规定的构成要件行为的性质必定不同,这才是区分两者的可操作标准.  相似文献   

5.
想象竞合犯只是形式上构成数个罪名,因其仅有一个犯罪行为与实质数罪性质明显不同。虽形式上造成数个危害结果,触犯数个罪名,符合数个犯罪构成,但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故其并非真正的数罪,只是想象的数罪,实则为一罪。本文就想象竞合犯的本质、要件、分类、处罚原则以及它与法条竞合犯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虽然我国现行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想象竞合犯,但理论上普遍承认这种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的特点是"一行为,数罪过,数结果,触犯数个罪名",因而其本质特征是形式的数罪,实质的一罪。本文指出对于想象竞合犯采取"从一重重处断"原则,更能体现想象竞合的本质,有利于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7.
刑法中的竞合犯包括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犯,无论在理论中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二者的正确区分与运用都是关键问题。本文试从二者的概念、特征等入手,对它们之间的正确区分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8.
根据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对行为人在盗窃枪支以后的私藏行为,是不予处罚的。但是我们不禁止要问,这种私藏行为是不是刑法中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呢?对该行为不处罚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呢?这种私藏行为,在德日刑法理论中,被称为事后不  相似文献   

9.
刑法竞合论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我国刑法未对各种罪数形态本身作出规定,只对数罪并罚制度作出了规定,因而罪数理论是对刑法规定的犯罪现象的某种理论概括。刑法中真正属于罪数论的只有想像竞合、法条竞合和实质竞合三种,且完全可以在刑法竞合论的框架内加以讨论。法条竞合属于行为单数而法律复数的情形,其处理应依法条竞合类型的不同而不同。想像竞合,通常分为同种类的想像竞合与异种类的想像竞合。在我国对于同种类的想像竞合并不实行数罪并罚,但在量刑上对同种类的想像竞合比单一罪应从重处罚。想像竞合与法条竞合关系复杂,区分两者应从事实与法律的关系入手。实质竞合,是指实质的数罪。它一般分为并罚的数罪与非并罚的数罪。目前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牵连犯的处罚规定不一,因此,将牵连犯作为实质竞合的一种进行研究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0.
台湾地区刑法于2005年重新修正,刑法第55条删除了牵连犯的规定,此种做法具有较大的合理性。因为牵连犯概念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从一重处段原则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更是存在着诸多矛盾之处,牵连犯理论其实已经陷入进退维谷的困顿境地。所以大陆刑法应该借鉴台湾地区的做法,取消牵连犯,原先适用牵连犯处理的犯罪情形分别按想象竞合犯和数罪并罚处理。  相似文献   

11.
法条竞合是我国刑法学中一个颇具特色的理论问题,对于正确地解释立法以及正确地适用法条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法条竞合从概念引入到本土化,经历了一个逐渐的学术演变进程,这也是我国刑法学术成长的过程。法条竞合理论讨论中涉及的重法优于轻法等原则的理解与适用,无不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关。可以说,法条竞合的学术史恰是我国刑法理论发展的一个缩影。  相似文献   

12.
王瀚  李广辉 《法律科学》2004,22(2):93-99
诉讼竞合是由于各国对管辖权规定的差异而产生的一种现象。但对诉讼竞合 ,迄今我国既无相应的立法可资因应 ,亦没有形成判例规则。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保护我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而且亦使我国法院在面临此类问题时无所依循。因此 ,我国除应积极参与《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和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公约》(即《海牙管辖权公约》)以及相关国际公约的制定之外 ,还需进行相应的补充立法以更好地协调国际私法诉讼竞合之法律冲突 ,促进国际司法协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3.
尹勃  张雪萍 《河北法学》2006,24(2):135-137
民事上诉中的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具有充足的法理依据和重要的法律意义,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对此应予采纳.  相似文献   

14.
将罪数论升级为竞合论,关键在于要使罪数论的定罪量刑功能转变为竞合论的量刑功能。想象竞合是竞合论中最为重要的成员,它是一个针对自然行为犯数罪如何量刑的理论。在对想象竞合行为定罪时,犯罪构成仍是定罪的惟一标准,因此想象竞合为数罪,在判决书中,要将数罪一一列明。如果对想象竞合数罪并罚,就否定了其存在的必要性。不能对想象竞合数罪并罚的理由,就是想象竞合的存在根据。想象竞合的数罪中,不法量刑情节与特殊预防必要性的情节高度重合,数罪并罚会造成量刑中的重复评价。较轻的一罪在想象竞合的量刑中仍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即宣告刑不能低于轻罪的最低刑,同时必须考虑轻罪的附加刑。  相似文献   

15.
刑法中的事后自救有着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自救行为的特别意义,它是刑法中的违法性阻却事后即正当化事由之一。刑法中的事后自救有着从起因要件、时机要件到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再到对象要件和限度要件的系列性构成要件或成立条件。不符合构成要件或成立条件的自救行为轻者是过失犯罪,重者是故意犯罪,不仅可以实施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甚至可以实施"刑法中的事后反自救"。  相似文献   

16.
夏元军 《法律科学》2010,28(2):117-124
投保人违反保险合同告知义务时,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可能发生竞合。对此,有两种解决方案:一为排除说,二为选择说。前者以保险法上解除权排除民法上撤销权,后者允许两种权利并存由保险人选择行使。选择说会导致保险合同关系长期不稳定,置投保人于完全被动而纵容保险人粗放承保,故不足采。从立法目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上分析,保险法上的解除权可以看作民法的特别规定,排除说较为可采。  相似文献   

17.
刑法中的行为应当是存在论意义上的、人的目的支配下的行为。不能用“行为”这一概念去统合犯罪的各种样态,但任何犯罪中都要有行为,从而在其逻辑之下实现从“犯罪是行为”到“犯罪有行为”的转变。行为不再是犯罪的上位概念,而成为犯罪成立所必须考虑的要素之一。  相似文献   

18.
韩波 《现代法学》2022,(1):45-61
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很有必要以妥当处理请求权竞合纠纷为切入点,拓展诉的客观合并制度的研究。与我国《民法典》第186条规范目的相符合的是请求权自由竞合说与择一实现说。依据实体法的规定、学说及我国诉讼标的理论、诉讼制度,诉讼实务中可能出现规模化的后续诉讼。诉的客观合并具有现实必要性和理论上的应然性。随着请求权竞合现象增多,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一次性解决纠纷,应尽快确立完整的诉的客观合并制度。就诉的客观合并的具体形态而言,不宜以客观预备合并应对请求权观念竞合现象。请求权观念竞合时采竞合合并较为适宜。请求权现实竞合时可允许选择合并与客观预备合并。  相似文献   

19.
庄劲 《政法学刊》2006,23(6):22-27
在刑事管辖权竞合下如何确定管辖法域,应当借鉴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理论,”根据各法域与案件在连结点上的“数量联系”和“质量联系”来确定跨法域刑事案件的管辖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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