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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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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中国法制史上,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位重视法治建设的皇帝.贞观元年(627年),李世民一上台,就命长孙无忌、房玄龄主持修订和完善唐高祖李渊时期制定的《武德律》,历时十年,于贞观十一年(637年)完成了《贞观律》(12卷,500条).《贞观律》的颁行,对"贞观盛世"治国安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隋文帝杨坚重新统一中国,为制定统一的法典创造了条件。隋立法是中国法制史上的重要转折点,唐立法是中国封建法典的楷模。隋、唐两代的立法,集封建法典之大成,播深远影响于中外。一、隋代的立法《开皇律》隋代立法的主要成就是开皇元年(公元581年)颁行、开皇三年(公元583年)修定的《开皇律》。《开皇律》“取适于时,故有损益”,将前代法律中的枭首、轘身等酷刑削除,流刑与徒刑也比历代为轻。律文还具体规定了枷杖的大小、“行杖者不得易人”、“讯囚不得过二百”等,开皇三年改定时,又从律文中除去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罪等一千多条,总共只留下十二篇、五百条。这比  相似文献   

3.
在中国法制史上,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位重视法治建设的皇帝。贞观元年(627年),李世民一上台,就命长孙无忌、房玄龄主持修订和完善唐高祖李渊时期制定的《武德律》,历时十年,于贞观十一年(637年)完成了《贞观律》(12卷,500条)。《贞观律》的颁行,对“贞观盛世”治国安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唐律疏议》,是后人给与唐永徽年间开始修撰的《永徽律》及其《律疏》的名称.唐代是中国古代法发展的成熟期.仅此一朝制定了多部法典,据《旧唐书·刑法志》的记载,先后颁布有《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及其《律疏》《、开元律》及其《律疏》等.此外还有其他多种法律形式.其中《永徽律》及其《律疏》是唯一现存的唐律.  相似文献   

5.
我国古代法有个非常重要的特点,那就是在世界上最早具有独立的部门法法典,其代表作是现存的《唐律疏议》。它是一部刑法典,颁行于唐水徽四年(公元653年)。 笔者以为,所谓特点,即某一(或某一类)事物所独有的现象。特点又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比较的方法是揭示特点的必要手段。没有比较,就很难准确地表现特点。  相似文献   

6.
<正> 罗马法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除罗马法系外,还有中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和英国法系。作为这些法系的表现,尽管现在保存有古巴比伦国王汉穆拉比(约公元前1792年—前1750年在位)颁布的《汉穆拉比法典》、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2世纪之间编制的《摩奴法典》以及中国的《法经》和英国一些不成文法律,但是无论就法的系统性来说,还是就法的完整性来说,它们都远远不及流传至今的罗马《国法大全》。随着时代的变迁,它们有的  相似文献   

7.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鼎盛的时代,唐朝的封建经济空前繁荣,封建政治制度与法制臻于完备。在这时期产生了我国封建社会具有代表性的法典——唐律。广义上说,唐律是唐朝律典的总称,包括《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唐六典》等律书,现在完整地保存下来的只有《永徽律》的律文和注疏统称《唐律疏议》及《唐六典》。狭义上的《唐律》一般专指《永徽律》。唐律在中国法律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8.
吴海航 《法治研究》2015,(3):142-149
唐代法律体系以规范的“律令格式”结构闻名于世。其中,律为国家主要的刑事法典;令为政府管理国家行政事务而颁行的规范;格是为补充律典内容的不足而设定的特别规则,包括政府机构管理各类事项的重要规则;式则是规定政府权力运行的程式及细则性规范。学界历来重视唐代律令相关问题的研究,而对唐代格式的渊源尚缺乏详细考察。唐代格式渊源的考察须旁及律令的渊源及关系,与秦汉以来的同类法律形式也有渊源联系,是古老的法律形式发展到唐代的演变结果,其功能也源自前代的同类法律形式。  相似文献   

9.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刑事法规简析华友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由于处于战争环境和各方面的原因,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还没有制定与颁行完整的刑法典,但关于刑事法规的内容,是比较全面而丰富的。当时的《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暂行刑律》以下简称《暂行刑律》)就是一个代表...  相似文献   

10.
就中华民族法律文化领域而言,最为典型及为人称道者,当数唐朝的法文化。这个时代,英雄纷聚,豪杰辈出,武功赫赫,文采风流。典章文物、法律制度,至此时代已经臻于完善,同时交通中外,流传四海,成就中华法系!法典的完备与律学的发达是唐代法学发展所取得的两个最重要的成就。唐代律学是中国古代律学发展的“巅峰时刻”,而作为中华法系的标志性律典和人类历史上三部最杰出的法典之一的《唐律疏议》,则是这一时期律学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由此律学在唐代的成熟与发达已经有着浓厚的总结性色彩。在这一时期,私家注律解律之风稍寝,这里面最大的因素…  相似文献   

11.
<正> 一、中国法典的编纂以中国为中心的中亚地区,法的体系独具一格。人们一般将这个以公法为主的法的体系称之为"律令体系"或"律令法体系。" 中田薰博士对此所下的定义是:所谓律令法体系,就是将国家的根本法分别辑于"律"与"令"二种法典中。在其晚年著作《关于支那律令法系的发展》中,博士认为律令法体系完成的时间是唐代。唐法——即律、令、格、式——是律令法系发展的完备时期。仁井旧陛博士将律令假设为刑罚法典与非刑罚法典,并从概念上对律、令作了区分:律  相似文献   

12.
从《大明律》对东亚的影响看其历史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明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重要王朝,就中华法制文明而言,也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发展阶段,集中体现明朝立法成就的是《大明律集解附例》,简称《大明律》。《大明律》的制定过程,始于吴元年( 1 3 67年) ,经过洪武六年( 1 3 73年)、洪武二十二年( 1 3 89年)和洪武三十年( 1 3 97年)的四次修订,最终完成了《大明律》的制订。这是一部无论体例还是内容都较之唐宋律有所突破和发展的封建法典。《大明律》继承了唐律的立法精神和儒家化的传统,同时也体现了明太祖朱元璋重视法与时宜,法贵简当,礼法并用等观念。朱元璋虽然出身布衣,但他在参加农民起义…  相似文献   

13.
<正> 引子 案头上摆着《法国民法典》的四部汉译本:甲、《法国律例·民律》,乙、《法兰西民法正文》(又作《法国民法正文》),丙、《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又作《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丁、《法国民法典》。四部译本的出版前后跨时百年以上,不仅风格  相似文献   

14.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流落海外的华侨人数激增,但是,迄至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清王朝灭亡前夕,我国第一部有关国籍的法律才问世.据《清史稿•刑法志》(以下简称《史稿》)记载,国籍法与民律、商律、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律一样,当时"俱编纂告竣,未经核议.  相似文献   

15.
中国封建社会历经二千多年,每当改朝换代,开国之君大都为巩固其政权,较重视法典的制定.自《法经》至《大清律例》,虽然制律不少,但由于"权制独断于君"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决定了真正起实际效用的恰恰是皇帝的格、敕、比、例.如汉代的"比"可附律,唐代的"格"可更律,宋代的"敕"可代律,明、清的"例"可破律.律外有法,是封建法律  相似文献   

16.
(正)《大清监狱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是中国第一部监狱法典草案,也是中国近代改良监狱的第一张蓝图。它拟就于1910年(清末宣统二年),出自修订法律馆狱务顾问、日本监狱学家小河滋次郎之手。《草案》分“总则”、“收监”、“拘  相似文献   

17.
薛正俭 《政府法制》2005,(15):46-48
曾先后与宋、辽、金同时鼎立并统治了189年的西夏王朝,于公元1038年,夏景宗元昊正式称帝立国,国号大夏(北宋称其为西夏),定都兴庆府(今宁夏银川市),面积83万平方公里。公元1227年,西夏被蒙古军队灭亡,共传10代帝王。19世纪20世纪之交,随着王朝的覆灭而一度在历史上消失的西夏文字被重新发现。通过对文字的解读,我国第一部用少数民族文字印行的法典——《天盛律令》(也称《西夏法典》),渐渐呈现于世人眼前。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实施已整整五年了。这个被誉为法典式的民事法律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民事立法开始走向完善和统一,它是我国民法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回顾这五年的实践,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一定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在法律形式上的表现的民法准则,对于我们社会的每一个人都是须臾不可缺少的,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个正处在改革中的国家来说,它的意义和作用尤其不能低估。我国《民法通则》颁行的重大意义在于:  相似文献   

19.
杨一凡 《政法论坛》2022,(1):161-178
如何看待《明会典》的性质?学界长期存在争议,代表性观点有"官修典制史书"说、"行政法典"说,两说各讲各话,并行流传。然考察《明会典》的纂修宗旨、典文构成、《会典》事例的性质和功能、《明会典》是否行用等问题表明:"增修《诸司职掌》,成一代画一经常之典"是《明会典》编纂的动因;正德《会典》典、例分述,典文以整合祖宗成法有效条款为核心内容,事例由精心删定的现行事例和仍适合行用、参用的先年事例构成;万历《会典》典、例一体合编,所有条款都提升为"经久常行之法"。《明会典》全面规范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被明人称为"大经大法",其颁行后被广泛行用。"官修典制史书"说混淆了法典与史书编纂目的、方法的不同,忽视了《明会典》的法律效力和长期行用的史实,"行政法典"说忽略了《大明律》458条列入《明会典》的史实,两说均难成立。  相似文献   

20.
唐代,是中华法律文化的鼎盛时期。以律、令、格、式为表现形式的法律体系发达、完善;以《永徽律》等为核心的法典,条文简洁、规定明确、逻辑完整;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律疏",对法典的制定过程、立法宗旨、基本内涵、条文沿革、法意法理和实施要求,注疏详尽、阐述透彻、通俗易懂;法律体系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实施也比较充分、有效。而光辉灿烂的唐代法律文化,并不是有唐一朝的产物,而是从夏商周以来华夏大地上各个时代各个民族法律知识、法律智慧叠加的成果。以此千年发展线索为契入点,对唐代中华法律文化的民族元素进行梳理,阐述多民族共同创造中华法律文化的精神,在当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文化意义和历史价值,具有突出的理论价值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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