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1,(19)
一九八○年十二月六日请示报告悉。同意你省设立水富县。以绥江县水富区的安富、水东、水河三个公社,绥江县的太平公社和会仪公社的新安、新寿两个大队,以及与水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35)
云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思茅地区设立地级思茅市的请示》(云政发[2003]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思茅地区和县级思茅市,设立地级思茅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翠云区思茅镇月光路。二、思茅市设立翠云区。以原县级思茅市的行政区域为翠云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思茅镇过街楼路。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4,(6):48-48
云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临沧地区设立地级临沧市的请示》(云政发[2003]10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临沧地区和临沧县,设立地级临沧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临翔区凤翔镇南屏西路。二、临沧市设立临翔区,以原临沧县的行政区域为临翔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凤翔镇南塘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38)
云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玉溪地区设立地级玉溪市的请示》(云政发[1996]178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玉溪地区和县级玉溪市,设立地级玉溪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红塔区红塔路。二、玉溪市新设红塔区,以原县级玉溪市的行政区域为红塔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红塔路。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16)
云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曲靖地区设立地级曲靖市的请示》(云政发[1996]130号)和有关补充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曲靖地区和县级曲靖市,设立地级曲靖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麒麟区城关镇文昌街。二、曲靖市新设麒麟区和沾益县。麒麟区:辖原县级曲靖市的城关、三宝、越州、东山4个镇和环城、珠街、沿江、茨营、潇湘、西山6个乡。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南宁东路。沾益县:辖原县级曲靖市的西平、花山2个镇和沾益、盘江、白水、大坡、菱角、德泽、炎方、播乐8个乡。县人民政府驻西平镇龙华新路。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6)
云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昭通地区设立地级昭通市的请示》(云政发[2000]1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昭通地区和县级昭通市,设立地级昭通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昭阳区。二、昭通市设立昭阳区,以原县级昭通市的行政区域为昭阳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爱民路。 相似文献
7.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7,(30)
你省1987年5月26日《关于要求撤销江山县设立江山市的请示》收悉。同意撤销江山县,设立江山市(县级),以原江山县的行政区域为江山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6,(7)
你省一九八五年十月三日《关于要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报告》和亳县人民政府《关于亳县撤县建市的补充报告》收悉。同意撤销亳县,建立亳州市(县级)。以原亳县的行政区域为亳州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10.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7,(5)
你省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日《关于撤销靖县建立靖州侗族苗族自治县的请示》和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四日湘政函[1986]37号文收悉。经反复研究,同意撤销靖县,设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以原靖县的行政区域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洽县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7,(5)
1987年2月12日国函〔1987〕26号你省一九八七年一月四日《关于撤销胶县设立胶州市的请示》收悉。同意撤销胶县,设立胶州市(县级),以原胶县的行政区域为胶州市的行政区域。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撤销胶县设立胶州市给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相似文献
13.
14.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6,(6)
你省一九八五年九月十四日《关于撤销益都县建立青州市的请示报告》收悉。同意你省撤销益都县,设立青州市(县级)。以原益都县的行政区域为青州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16.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8,(4)
你省1987年9月11日《关于撤销淮安县设立淮安市的请示》收悉。同意撤销淮安县,设立准安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淮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淮安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6,(18)
你省一九八六年二月十九日《关于撤销曲阜县建制建立曲阜市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曲阜县,设立曲阜市(县级),以原曲阜县的行政区域为曲阜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8,(24)
你省1987年9月22日《关于撤销灌县设立县级都江堰市的请示》收悉。同意撤销灌县,设立都江堰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灌县的行政区域为都江堰市的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