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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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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孟亚生 《江淮法治》2009,(22):26-27,44
轿车被盗后撞死了人,死者亲属该向谁索赔?向肇事者索赔,可肇事者(盗车者)已逃之夭夭;向车主索赔,车主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轿车被盗后,自己已失去了对该车的支配,被盗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应该由车主承担;向保险公司索赔,然而,被盗轿车交强险到期后却没有续保,保险公司当然不会理赔。  相似文献   

2.
智敏 《法庭内外》2010,(1):23-25
轿车被盗后撞死了人,死者亲属该向谁索赔?向肇事者索赔.可肇事者(盗车者)已逃之夭夭;向车主索赔,年主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轿车被盗后,自己已失去了对该车的支配,被盗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应该由车主承担;向保险公司索赔,然而,被盗轿车交强险到期后却没有续保,保险公司当然不会理赔。  相似文献   

3.
子午 《江淮法治》2013,(4):13-15
买新车时,不少车主第一件事便是买保险,而且通常都是全险,诸如交强险、商业险等。然而车主或许不知道,车险格式条款鲜明反差,交强险即时生效,商业险次日生效,保险存在"空白期"。假如新车在"空白期"出了车祸,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相似文献   

4.
对于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其他商业险的车主来说,机动车出险后,如何向保险公司就车主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理赔及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在理赔依据等问题上存在争议,如何妥善处理是近年来机动车保险理赔中常见问题。本文试结合车辆保险理赔纠纷案,就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明确说明义务作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5.
马兴驾车回家过年,车子出险,此时他的驾驶证已过期一周,理赔过程中他与保险公司争执不下。是否属无证驾驶?免责条款是否有效?一场诉讼开始了……当前,很多人购买保险,是为财产和人身安全寻求保障的一种方式,也是为自己解除后顾之忧的不错选择。虽然很多人都因为购买了保险而达到了自己的要求或期望,却也有不少人在购买保险后的理赔过程中或多或少遇到了一些烦心事,出现保险不保的情形。回家过年宝马出险家住金寨的马兴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马兴在上海打拼多年,2013年底,终于  相似文献   

6.
一、基本案情2007年4月以来,被告人沈祥在金坛市经济开发区多处居民住宅区内,盗取汽车牌照后将牌照藏匿,并在车上留下写有自己联系方式的字条,待车主与其联系后再让车主以150—200元不等的价格将钱汇至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以此来勒索钱财,  相似文献   

7.
前不久,有一网友在微博上称一张没用过的银行卡丢了,到银行销卡时,却被告知销卡须到开户行重新办理开卡业务后才能销户。微博一发即引来了网友的围观和评论,网友反映银行卡办理后没有得到实际使用不但不会自动销户,而且还会产生一些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服务费用,甚至还有可能使银行卡产生欠费。这些办理后没有得到实际使用或者长期没有使用的银行卡被称为"睡眠卡"。所谓的"睡眠卡"一般意义上是指存款余额比较低(一般在10元以下)且有长时间  相似文献   

8.
[案情]王某虚构和李某做生意的事实,以验证资信为名,要求李某开一个新账户。后王某将李某的存折要去看了一下,并当场还给了李某,催促李某在新开的账户上存些款.后李某发现账户上的该钱不翼而飞。经查:李某存入的现金并未汇入自己的账户,而是汇入了另一个账户,该账户是王某事先持假身份证用李某的名字在银行办理的,  相似文献   

9.
子午 《江淮法治》2013,(8):13-15
亲人去世,银行留有存款,如果知道密码,那就有可能将存款取出。可是,如果不知道密码,那就麻烦大了。因为银行规定,想要取款,必须先去办理各种证明,还要进行公证,甚至不得不到法院打一场"取款官司"。更为甚者,倘若银行的存款是"无主存款",也就是存款人死亡后没了亲人。那么这笔存款又该属于哪一位?难道永远留在银行"休眠"不成?调查表明,对于此类"无主存款",我国目前尚属法律空白……  相似文献   

10.
苗慧 《政府法制》2012,(31):12-12
在钓鱼岛事件中,出现了打砸日系车的违法行为,不少受损车主对保险公司能否理赔表示担忧。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观点存在分歧。而保险公司则称.具体能否理赔需等待上级批文。  相似文献   

11.
董翠香 《法学论坛》2006,21(5):89-94
账户质押是担保人依据与债权人的约定,将自己在银行开立的某些或全部账户及账户中的资金以浮动担保的方式向债权人质押,在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账户中的资金优先受偿,并可以接管使用此账户的一种担保方式。我国目前立法及司法均不认可这种担保方式,但金融实践中却频繁使用,立法的缺失造成了司法管辖权的不当旁落,严重影响了我国的投资环境,当事人也存在诸多实质性误解,增加了纠纷与诉讼。法律应当认可账户质押的权利质押性质,明确账户质押的成立、生效等基本问题,在立法条件成熟之前,可先以部门规章及判例对账户质押进行规范和引导。  相似文献   

12.
朱红和朱山系亲姐弟。朱红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看中某法院拍卖的一套房产,但自己名下已有一套房产,为规避税费,她用弟弟朱山的名义报名参与竞买,并将保证金打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房产成功后,又将余款打入法院指定账户。朱山在办理完过户后,朱红提出自己要将该房产用于出租收取租金,朱山却提出房子是自己的。  相似文献   

13.
吴明德 《法治纵横》2012,(24):33-34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很多人加入了有车一族的行列。私家车主们总会碰到汽车的事故、维修等问题,为乍辆保险自然必不可少。有的事故、维修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理赔解决,有的却要车主自掏腰包。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中间悄然出现“代撞”行业,  相似文献   

14.
[案情]2010年4月7日,张某受李某委托持本人和李某身份证,在A商业银行为李某开立了个人存款账户一个.同时办理了设置有密码的活期存折一份,并于当日存入李某的人民币20万元。之后,李某一直在外地打工,张某先后在李某指示下,凭存折和密码7次自李某账户中支取人民币6万元用于处理李某在当地的事务。2011年5月30日,张某将存折丢失,在告知李某后,张某受李某委托到A商业银行办理存折挂失手续,银行工作人员在审查了张某提供的李某及张某本人身份证和由张某填写的《挂失申请书》后,按业务规则办理了对李某存折的挂失手续。2012年3月5日,张某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持自己和李某的身份证到A商业银行补领了李某的新存折并设置了密码。后张某多次持新存折凭密码自李某账户中支取剩余款项,共计12万元。后张某将12万元挥霍,且无钱返还。李某认为存折挂失后办理新存折必须由储户本人亲自办理。自己并未授权李某代办,银行审查不严,存在过错,存款被冒领,李某要求银行赔偿张某取走的12万元存款。银行拒付。李某遂将A商业银行诉至法院。另,A商业银行在2000年发布了((A商业银行储蓄存款挂失管理办法》(以下称《挂失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挂失业务的解挂处理:各类解除挂失(即:银行受理挂失申请后已满规定期限.核实后为客户办理换发新折或更改密码等手续称为解除挂失)及撤销挂失由客户本人办理,如存款人遏特殊情况确需代办时.代办人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存款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件正本(银行可留存复印件),如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或授权书、财产继承书、遗嘱、法院判决书等。该《挂失管理办法》由A商业银行总行发布,目的是为加强管理,控制风险,统一规范存款挂失业务操作,要求各分行遵照执行。本案争议焦点为:A商业银行对张某补办李某新存折是否存在过错。对取走的12万元存款应否赔偿?[速解]本文认为,A商业银行构成违约,对办理挂失后补办新存折业务存在过错,应赔偿李某12万元存款。理由如下;首先,A商业银行的《挂失管理办法》内容已包含在客户在A商业银行开户时双方订立的账户服务合同中,银行和客户任何一方不遵守都构成违约。客户在A商业银行开立账户时,均需填写“A商业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开户申请表”,在该表中除客户填写“客户资料”等栏外,在申请人签字处注明:本人已阅读并了解申请表中 A商业银行个人账户开户申请协议书”的有关条款,并保证遵照该协议的有关约定、客户须知、服务协议和银行最新业务章程、业务规则、业务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相似文献   

15.
基于"货币占有即所有原则"不应适用账户质押场合等原因,账户质押应采"金钱质押说",性质上属于动产质押.无论是银行账户质押还是融资融券担保中的账户质押,都应通过解释论肯认其效力.账户质押构造上既具有普通动产质权的特征,也在标的物特定化、质权人对账户实际管领力及公示技术等方面存在特殊性.账户质权在实现时因标的物的特殊性也不违反禁止流质条款.此外,账户质押的出质账户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第三人冻结但不得被直接扣划.  相似文献   

16.
日前,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骗保案。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阴历大年三十晚上,被告人康某喝了七八两白酒后,驾车送其表哥后,在回家途中发生事故,康某被送至医院抢救。康父说康某的车上了全险,但是酒后驾车保险公司不会理赔,要求亢某谎称是自己驾车发生事故,隐瞒康某酒后驾车的真相。康某按照其父的提议,当着亢某的面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说亢某驾驶他的轿车发生了事故,请求保险公司理赔,后亢某陪着康某一起到交警部门骗取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办理了一系列的理赔手续。保险公司向康某支付保险金8万余元,康某与保险公司签订权益转让协议书,将轿车的剩余价值转让给保险公司,后轿车被拍卖21 000余元。后来,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车上只有  相似文献   

17.
妻子患有不治之症,丈夫却颇费心思地为其办理了保险。当妻子一年后因病亡故,作为受益人的丈夫满以为保险公司会理赔时,却没想到等来的是保险公司拒赔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对理赔仍抱一线希望的丈夫随即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2006年8月17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多次对该案进行审理后,作出了宣判。妻子生病,丈夫投保孙乐启与秦兴銮系夫妻关系,住江苏铜山县刘集乡,农民。2005年8月1日,秦兴銮在家中死亡,刘集派出所为其出具了非正常死亡的证明,8月2日尸体即被火化。2006年3月9日,孙乐启、秦夫云(即秦兴銮的父亲)一纸诉状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  相似文献   

18.
《人民调解》2006,(6):42-42
问:我丈夫在1年前的车祸中死亡,其随身携带的银行卡等也一起丢失,好在我平时比较细心,记下了丈夫银行卡的账号。现在儿子上高中,家中经济很紧张,我想把丈夫银行卡中的钱取出来。我去银行咨询了,银行方面答复说要公证之类的,我没太听明白。请问,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可以领取丈夫账户中的存款?  相似文献   

19.
问:我原先有一辆轿车,也办理了相关的保险。在保险期内,我把车辆转让给了一个朋友陈某,并且过了户,但保险合同并没有变更过。后来,陈某发生了交通事故撞伤了人,需要赔付医疗费2万元。陈某支付了交通事故赔偿款后,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车辆虽然过了户,但保险合同没有变更,不能得到赔款。请问:保险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相似文献   

20.
朱政 《江淮法治》2021,(5):60-60
基本案情2009年11月24日,刘某某在中国移动徐州分公司营业厅申请办理"神州行标准卡",手机号码为1590520XXXX,他当场预付话费50元,参与中国移动徐州分公司充50元送50元的活动。在业务受理单所附《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中,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约定,其中第四项特殊情况的承担中的第1条为:"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或限制甲方的移动通信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1)甲方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或余额不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结算时扣划不成功的;(2)甲方预付费使用完毕而未及时补交款项(包括预付费账户余额不足以扣划下一笔预付费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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