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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增设了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然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与我国“合则聚,不合则离”“清官难断家务事”“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的文化传统存在龃龉,未能与其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形成良性互动,同时,也未很好地实现制裁婚姻关系中过错当事人、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立法初衷。因此,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时,可废除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将其功能交由侵权责任编的一般侵权责任条款去实现,让我国的法律规范在外来制度与本土观念的冲击中实现自我调适与成长,更好地彰显制度理性与文化关怀。  相似文献   

2.
由于对交通肇事类刑民责任竞合案件中的刑民关系存在误解和混淆,对刑事责任是否影响精神损害赔偿认定因而存在不同处理方式;加上对《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适用较为混乱,导致司法审判中诉讼方式、诉讼事由、刑事罪名等都可能影响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因此,实务审判中需要厘清刑民规定的衔接适用,明确刑事责任不能替代精神损害的民事赔偿权利,统一刑诉司法解释适用,坚持交强险中赔偿受害者精神损害,以逐步完善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3.
王绍霞 《青年论坛》2007,(4):110-112
我国法律中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婚内侵权救济制度。按目前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内不能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离婚时损害赔偿诉讼也受到诸多限制。婚内侵权如何救济就成为法学界一个难题。从我国立法、司法实践出发,借鉴世界各国立法实践,从保护夫妻权利、尊重夫妻独立主体地位等考虑,应该建立以损害赔偿为主的婚内侵权救济制度,并可通过个人财产补偿、共同财产分割、诉讼时效中止等方式实现。  相似文献   

4.
邢娜 《前沿》2002,(3):70-72
离婚损害赔偿是此次婚姻法修订中新增加的内容。但是修订后的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问题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的 (以下简称为司法解释 )出台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将会在我国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5.
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因涉及普通民众的私人生活,从征求意见稿面世到全国人大通过前后的一年多时间内持续引发了民众的超热度关注,其中讨论和争议最多的是与离婚相关的条款。与婚姻法相比,民法典在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方面都调整或增设了时间门槛,总体方向是加大了诉讼或协议离婚  相似文献   

6.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适用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离婚损害赔偿内容,正确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现就《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笔者谈谈对离婚损害赔偿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7.
王玉青 《理论月刊》2012,(2):173-176
食品大规模侵权在我国此起彼伏,给大量受害人造成人身、财产、精神以及其他权益的损害,而行政的过分干预导致侵害人迅速破产、倒闭,司法的消极状态以及对食品大规模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立法缺陷,使消费者怠于提起食品大规模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诉讼。在和谐社会的发展中,须建构完善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激励消费者提起食品大规模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诉讼,以期制约食品大规模侵权。  相似文献   

8.
夫妻间人身暴力是最典型的家庭暴力,由此引发的离婚诉讼蕴含着受害人要求维护人身安全、解除身份关系等多重诉求,涉及《婚姻法》与《反家庭暴力法》的衔接适用。对于此类案件所特有的争点如家暴事实的证明、因家暴解除婚姻关系、家暴损害赔偿等,审判实践应充分吸纳反家暴理念,准确把握家暴事实的证据形式、证明主体和证明标准,力破沿袭已久的"二次诉讼裁判离婚"隐规则,探索更加多元而公允的家暴损害赔偿机制,以更好地回应家暴受害人的诉求,实现反家暴的制度功能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9.
《国家赔偿法》开辟了国家救济的新途径,对国家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权力设置了有效制约机制。本文对审判实践中涉及《国家赔偿法》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着重阐述了建立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建立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原则、范围及确认依据。  相似文献   

10.
马平 《前沿》2007,(12):166-170
我国现行《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损害赔偿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使受害方享有了一种明确的请求权利,也使过错方的赔偿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弥补了过去婚姻家庭关系中法律救济制度的不足。但是,现行婚姻法确立的损害赔偿制度中所涉及的适用方面中的一些问题,在理论界仍存有争议,在司法实际操作中也逐渐暴露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便更好地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刘朋  丁少芃 《求索》2012,(2):153-155
自2003年起,意大利最高法院遵循在私法中贯彻宪法原则的理念,提出"以宪法为导向"的解释方法,恢复了《意大利民法典》第2059条在非财产损害赔偿领域的基础地位,得到了意大利宪法法院的支持。"生存损害"理论的衰落和"损害待证"理论的确立实现了保护受害人与防止责任泛滥的平衡。借鉴意大利司法改革的经验,我国未来《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宜通过宪法所保护的基本权利确定《侵权责任法》第22条中"人身权益"的范围,并在司法实践中形成受损权益分析与损害后果考察的动态平衡关系。特别地,刑事案件受害者以及人格利益物品所有者的精神利益应予保护。  相似文献   

12.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将退出中国现行法律舞台,成为历史,以"婚姻家庭编"汇入民法典。在《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条款的修改和完善,看似细微实则影响深远。《民法典》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亦是如此,多个规定直接涉及离婚  相似文献   

13.
在现行民法典及民诉法视域下,性取向欺诈婚姻中善意方在解除或撤销婚姻关系上存在制度性障碍,在请求赔偿和取证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在立法层面积极探讨有关同性婚姻相关规制前,应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进行修订,将“性取向差异”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将“性取向欺诈”加入可撤销婚姻情形,重新界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概念外延,增设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条件,完善举证责任分配,从立法层面完善有关法律,健全相关制度,解决性取向欺诈婚姻中善意方的救济难问题。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离婚妇女权益的保护,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可以促进婚姻家庭的稳定,这也是该制度的主要目的,但现行制度只能在非常狭窄的范围内方可适用,而且以当事人有过错为前提,因此,不能很好保护妇女权益。必须将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界定成违约责任,在离婚时,无论丈夫是否有过错,妻子均可请求赔偿因为婚姻造成的收入下降损失。  相似文献   

15.
夫妻财产法律制度集合身份关系与财产关系两维价值,前者是后者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夫妻房产赠与纠纷争议虽呈单纯协约纠纷表象,实则关涉身份关系,现有裁判规则未妥善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夫妻房产赠与协议的性质和裁判规则一直存在争议,其属于婚姻家庭法规定的一种夫妻财产约定,还是适用财产法的赠与行为规定,在司法判决中也存在大量同案异判现象。民法典时代,司法实践中婚姻家庭生活纠纷的解决既需在微观上审视司法解释的逻辑,又要在宏观上把握《民法典》各编的价值维度。《民法典》编纂中"民本"思想贯彻七编,确定了人身权利保护优于财产权利保护的基调。与单纯财产行为主体间的关系不同,婚姻家庭编强调夫妻间的忠诚、尊重、关爱及家庭成员间的"敬老爱幼"和"互相帮助"。解决家庭成员特别是夫妻间财产纠纷时,应优先考量当事人之间独特的身份因素和婚姻家庭的伦理价值,将夫妻房产赠与行为与单纯赠与合同行为区分开,纳入夫妻财产约定范畴。  相似文献   

16.
本文作者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和审判实践的结合上,论述了审理好此类案件的几个关键性环节。即一是要认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二是要明确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范围;三是认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四是实现精神损害赔偿的手段;五是要把好立案关、审判关和运用法律关,确保被侵害人精神损害索赔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增加了很多新的内容,而对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仅在第17条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条规定实质上并无新意。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应当采纳侵权责任说。目前这一制度存在"无过错"提法不准确、受损害方举证困难、适用范围狭窄等不足之处,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离婚夫妻,配偶一方由于过错行为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并其过错问题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对由此所受的损害,过错的一方配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民事法律制度.设立并不断完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9.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与一般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相比,在侵权的主体、侵权行为违反的义务、侵权行为的对象和责任成立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婚姻法》规定了有权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但未能涵盖实践中严重侵犯婚姻关系中另一方权利的过错行为,立法上应采用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方式,列举之后加一个概括性条款;在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方面,明确“过错”的判断标准,同时赔偿请求权人应限定为夫妻一方,不能任意扩大,但在赔偿义务主体方面,应列第三者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义务主体;在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上,应结合现行立法和婚姻关系的特点来确定。  相似文献   

20.
工伤保险赔偿与工伤侵权损害赔偿的不同之处在于工伤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而不是人身健康权、生命权。工伤保险与工伤侵权损害调整对象的不同是适用兼得模式的本质原因。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适用兼得模式能够更好地发挥《侵权责任法》和工伤保险制度各自独有的功能,形成互补。同时,适用工伤侵权损害赔偿时要遵循过失相抵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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