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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股东诉讼是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诉讼制度,从而全面启动了以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间接诉讼为基本内容的股东诉讼制度,这对健全股东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鉴于我国当前实际情况,应当鼓励股东积极行使诉权,解决好当事人诉讼适格问题、股东间接诉讼的管辖问题、股东直接诉讼中证明责任之分配问题、股东间接诉讼的前置程序和司法审查问题、股东诉讼的费用担保问题等,从而真正实现股东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中存在民事诉讼及民事诉讼中存在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相互交叉问题常常会在在司法实践出现,对这一问题能否处理得当直接关系到能否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司法权威,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本文试通过对一起案件的分析探究处理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交叉问题的方法。  相似文献   

3.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到公共利益的如环境污染、侵害消费者权益、侵犯受教育权等问题层出不穷,法学界对公益诉讼的立法呼声不断高涨,司法实务界对公益诉讼也进行了各种试点,最终被纳入《民事诉讼法》,但关于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过于概括,不具有可操作性。笔者希望以已有的民事公益诉讼实践为基础,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公益诉讼相关配套制度构建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4.
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于制约公司管理层滥用其管理权,平衡股东与董事之间的权利,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法律一直未明确确立这一制度,只是在司法实践中依公平原则受理和判处了几例派生诉讼案件.本文论述了派生诉讼的概念、性质和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提出了一些在我国建立派生诉讼制度的立法意见.  相似文献   

5.
刑事简易程序在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有力推动了司法正当性建设。但新法简易程序仍存在一些不足,随着刑事发案率的提升以及刑案多样化的凸显,明确被告人程序选择权、建立多元简易程序等诉讼改革要求已成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所确立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目的,与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是完全一致的。为了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安行政行为必须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熟悉和掌握行政诉讼规则对于我们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非常必要。本人认为,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应从程序上充分行使诉讼权,从实体上准确把握规定,做透庭审过程细节三方面做好功课,为诉讼打下良好的基础。  相似文献   

7.
论环境公益权--兼论环境公益诉讼建立之实体权利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力  颜运秋 《桂海论丛》2006,22(3):86-88
由于环境法上之权利(权力)的性质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澄清,环境法上的权利(权力)不明晰及其司法实现手段的不足相互作用,使得环境治理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因此,应当明确环境公益权的概念,通过环境立法,合理地配置权力和权利,并由此建立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现环境法权的可司法化。  相似文献   

8.
建立健全以公民权利为本位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制度是建设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公共管理体系的必由之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法纠纷案件日趋复杂,引入经济公益诉讼制度,不仅可以从理论上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制度予以完善,而且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本文从经济公益诉讼的启动主体、适案范围、配套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了关于构建我国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几点设想。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由于具有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诉讼经济、防止裁判矛盾的功能,因而为当今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第三人的规定极为简单,缺少防止诈害诉讼的第三人,使第三人制度的内在功能受到了限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存在着诉讼地位矛盾和不确定、诉讼权利受到限制、参加诉讼方式和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有悖法理等缺陷。作为一种程序制度,过分追求诉讼经济、忽视对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保护是问题产生的根源。鉴于上述原因,本文在保留原第三人诉讼概念的基础上,结合理论界对第三人制度的研究成果,提出了实体和程序的双重标准,将第三人分为四种类型,并对各个类型分别加以论述,力求使之简明并且合理。  相似文献   

10.
随着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诉讼调解这种“非正式的裁判”在审判制度创新的过程中被边际化了。现行的“调审合一”机制与法官中立的司法理念、案件流程管理、庭审方式改革之间存在着冲突和矛盾。司法实践中,借调解之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存在。实行“调审分离”是诉讼调解走出困境的现实出路。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作证义务 ,但在司法实践中 ,许多证人作证后 ,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了粗暴侵害 ,而且事后得不到合理的补偿。了解讼诉权利和义务 ;提出保密请求 ;掌握作证技巧 ;申请司法保护 ;不畏强暴、不图名利、如实作证 ;遭受侵害寻求救济 ,是证人自我保护的必要措施。  相似文献   

12.
Scott Wilson 《当代中国》2012,21(77):863-880
Over the last two decades, international actors have sought to diffuse repertoires of contentious practices, including rights-based litigation, to China. Multilateral organizations, found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NGOs) have used funding and training programs conducted in China and at law schools abroad in order to raise the capacity of Chinese attorneys, NGOs, judges, and legal officials to improve rule of law and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In particular, international actors have worked with Chinese NGOs and state officials to found legal aid centers that provide information and advocacy to protect the rights of pollution victims and AIDS carriers. Legal aid centers, attorneys, and their financial backers seek to bring forward ‘impact litigation’ cases in the courts to establish model decisions for other plaintiffs, attorneys, and judges to follow. To date, environmental groups have enjoyed more success gaining access to the courts and in receiving favorable court judgments than have AIDS groups. In many cases involving AIDS victims, attorneys and legal aid centers seek compensation through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methods rather than litigation, which do not establish a legal precedent.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reasons for the divergent outcomes of efforts to protect the rights of pollution victims and AIDS carriers in the courts. Primarily, the institutional particularities and contexts of th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the Ministry of Public Health have allowed international legal norms related to the environment to take deeper root than those related to AIDS.  相似文献   

13.
行政终局裁决直接影响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保护,是行政法理论中较为敏感的问题。应该坚持司法最终裁决原则,取消行政机关终局裁决的权力,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法治。  相似文献   

14.
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的基本问题,单纯依靠立法修改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实践中对受案范围的新需求,指导性案例的出现弥补了立法滞后的缺陷。22号、69号和77号指导性案例分别确立了内部行政行为、程序性行政行为和告知性举报答复行为的可诉标准,畅通了行政相对人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实证研究证明了指导性案例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方面发挥了指导效果的结论。探求三个指导性案例背后的逻辑可以发现,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是其隐藏条件,这一隐藏标准应是未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研究的重点和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15.
法的权威性与其适用性是不可分离的。如果法律不能由法院强制执行,那么法律除了空洞的词汇外,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而,法的可诉性是法治的必然要求。法的可诉性是司法权得以行使的前提;是对行政权行使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更重要的是为保障公民自由地享有属于自己的权利提供了可靠的手段,而这正是实现法治的核心价值所必需的。法的可诉性在加快我国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不能被低估。  相似文献   

16.
2012年修订的新《刑事诉讼法》特别体现了"尊重与保障人权"的原则,但整个新刑诉法的修订都是围绕着保障刑事被告人权利这一立法目的进行的,被害人作为刑事案件的直接受害者,其权利并没有得到增强。在以往及现行的刑诉法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一直存在缺失,尤其是请求启动二审程序的权利,即启动二审请求权。通过探讨赋予被害人上诉权的可行性,以及如何完善刑事被害人的抗诉请求权,可落实被害人启动二审请求权。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现代化的进程实际上就是不断走向人本位的过程。我国刑事诉讼法应当顺应现代刑事诉讼法发展的趋势,在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价值重构时应当首先重视对人权的保护,以人为本位。  相似文献   

18.
刑事司法实践中"一捕到底"、"久押不决"、"不当羁押"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背离了羁押的初衷,侵害了被羁押人的合法权利。修改后的刑诉法在对现行羁押措施进行重新审视之余,确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承继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原则,填补了我国在羁押救济规则方面的立法空白,强化了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当羁押的发生,也有力地保障了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新刑诉法过于原则性的规定,制约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际操作,使其成为毫无强制力和生命力的"摆设"。因此,无论是从被羁押人权利保障的角度,还是从公安司法机关权力相互制约的角度,都需要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进行严密的设计,以增强该机制的司法适用功效。  相似文献   

19.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不享有独立的实体权利,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为维护自己民事权益,第三人可申请参加诉讼或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法院依据相关实体法规定可裁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着难以回避的矛盾,建议以诉的理论为基础,以“准独立第三人”和“辅助参加人”概念代替“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概念,重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  相似文献   

20.
刑事法律制度缺乏对刑事被害人的充分关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并未充分发挥保障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作用。虽然刑事和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刑事被害人获得赔偿的问题,但囿于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遭受严重伤害的刑事被害人的赔偿仍存在较大困难。且在媒体报道案件的过程中,往往侧重关注犯罪人,忽略被害人,从而加大了社会大众对被害人救助的不确定性。故此,应当探索和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以形成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有益补充,以为将来刑事诉讼法正式确认刑事被害人的求偿权作出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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