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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中国刑法史,从中不难看出,历代统治者奉行重典治吏的原则。西汉惠帝、武帝时期,朝廷规定:官吏若贪赃受贿,一律处死,并陈尸井市示众。北魏孝文帝规定:官吏“枉法十匹,罪之死刑”,甚至“受羊一只、酒一斛者”亦受大辟之刑。宋太祖赵匡胤惩治贪官也很严厉,仅在建隆三年至开宝六年的八年间,就处死将军一级的贪官数十人。明朝朱元彰最恨贪官,他规定官吏贪污白银超过 60两,除枭首示众外,还要剥下皮来,在皮中塞进稻草立于大堂公座之侧,以警示继任者。此令一出,贪赃枉法现象明显减少,以致州县官员登堂入座时“每每相诫,勿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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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会里 ,为官者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的不少。然而 ,历代的“明君”、“圣主”为了巩固他们的封建统治 ,也十分重视“肃贪兴廉” ,制订了不少法律法令。早在西汉时期 ,官吏因贪赃犯罪 ,《汉律》规定一律处死 ,并陈尸示众。到了北魏 ,法律有了具体的治贪条款 ,规定枉法十条 ,罪之死刑。仅太和八年 ,因贪赃枉法被处死罪的贪官就有四十多人。唐朝疆域辽阔 ,国家昌盛 ,法律的制定也就进一步严谨。而对于贪赃枉法之徒的定罪、科罚也趋严。《唐律·职制》篇规定 ,官吏贪赃枉法的 ,一尺杖一百 ,一匹加一等 ,十五匹处绞刑。只受赃不枉法的 ,一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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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鉴──中国古代如何治贪在封建社会里,为官者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的不少。而历代的[明君][圣主\,也十分重视[肃贪兴廉],惩治腐败。西汉时期,官吏贪赃犯罪,一律处死,并陈尸示众。到了北魏,法律有了具体的治贪条款,规定[枉法十匹,罪之以死]。仅太和八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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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泰山 《共产党员(沈阳)》2018,(10)
正治国必先治吏,纵观历史,历代统治者出于维护自身统治的需要,都非常重视官吏的管理,并在管理官吏的过程中,制定了很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百官的行为。最早的相关法律,可追溯到尧、舜、禹时期,所谓的"皋陶之刑",即"昏、墨、贼,杀"。昏是指自己做了坏事而窃取他人的美名;墨是指贪得无厌,败坏官纪;贼是指肆无忌惮地杀人。犯这三种罪之一的,就要被处以死刑。夏代沿袭"皋陶之刑",并对此加以确认,规定犯有"墨"即贪污的官员都要处以极刑——死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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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璐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3,(6):79-82
死刑复核程序作为死刑案件的一种特殊救济程序,需要依靠程序的有效运作来实现其保障人权的价值,其中律师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却面临着诸多困境,如律师参与的渠道狭窄、律师参与的权利配置不完整、律师参与的操作程序受局限等,因此,新刑诉法和司法解释在保障律师有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中,必须增加律师参与的绝对性规定,完善律师权利的配置,细化可操作程序,以确保律师参与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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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认真研究和正确使用死刑复核程序,对于保证死刑的质量,正确的适用死刑,严惩极少数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切实保障公民人身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具有重要意义。建国五十多年以来,随着国家政治形势和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死刑复核程序也相应地进行了立法上的调整和变更,然而这一程序仍然存在立法与实践上的一系列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渊源和现状死刑复核制度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新中国成立以后,最早规定死刑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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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厉的一种刑罚。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死刑的作用和存在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质疑。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的运动风起云涌,废除死刑已成为今天文明世界的共同愿望,我国也不例外。关于死刑存废的问题,我国法学界给予了充分关注,由诸多因素所决定,我国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在保留死刑的前提下,我国应完善死刑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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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王莽这个人是一个"奇葩",他为人既相当狡诈,又有浓重的书呆子气,所以大脑充满了各种奇思妙想。他篡位之初,就开始仿照古书记载,进行了一系列花样百出的官制改革,新创了许多官名。比如他按照《周礼》的规定,设了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这一下导致各级官吏数量一下子倍增,结果"国用不足",不得不大幅降低官员们的俸禄水平。一度自公卿以下,每月只有麻布二匹。这样一来,百官无法存活,贪污之风迅速刮起。为了应对这种局面,天凤三年,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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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8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破坏电力设备罪有四种情况可判死刑,即属于刑法第119条第1款规定的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四种情形包括:(一)造成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的;(二)造成1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6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解释》规定,具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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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西贵港市副市长李乘龙犯受贿罪,被判死刑。执行死刑前,他说:“我任玉林市委书记5年,没有一个人找我谈过话;如果在我开始犯错误的时候,有人提醒一下,我也许不会走上死路。”无独有偶,因受贿罪被判死刑的河南巩义建行原行长王永平,伏法前追悔莫及地说:“假如我第一次走错路时,有人提醒我甚至给我一个处分,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这两个死囚,至死也不明白,是他们抛却了自我提醒,才导致走上断头台的。副厅级和处级干部李乘龙、王永平,受党数十年的教育、提醒,理应老老实实办事,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然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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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贝卡利亚最先明确提出废除死刑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宣布废除死刑。可以说,废除死刑的主张,已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支持。但是,康德和黑格尔在自己的法权论著作中却明确反对废除死刑,并明确反驳了贝卡利亚的观点。他们一致认为,死刑的实施,其首要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的正义,而非为了社会的功利。所以,废除死刑,就取消了诸如杀人者必须偿命这样的正义原则或公理。在当今废除死刑的世界性潮流面前,康德和黑格尔作为哲学家的观点值得人们深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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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黎霞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2,25(4):62-62
一、开发传统道德中与官德要求有关的并具有现实意义的资源我国历代都十分重视吏的道德品质。早在夏朝就有所谓的“夙夜惟寅 ,直哉惟清”的政治清廉思想。西周时 ,更是接受了夏商两代后期由于官吏失德而毁政亡国的教训 ,在选拔官吏时特别强调道德品行 ,以“六德”(知、仁、圣、义、中、和 )、“六行”(孝、友、睦、姻、任、恤 )作为选拔官吏的法定标准。秦朝的职官管理制度也十分注重官吏的道德品质。秦律中规定了“五善”与“五失”的考课原则 ,对官吏的道德品行进行考察。汉朝时伴随着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 ,礼义道德教化被置于治国的首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