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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民工加入工会: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2003年岁末,一场由中央最高领导层发动的“为民工讨薪的战役”已初战告捷,多数民工讨回了当年的全部或部分工钱。但是去年的欠薪解决了,今年还会欠薪吗?除了欠薪问题,民工的其他合法利益如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等是否也要政府发动什么“战役”来解决呢?应当肯定,政府出面维护民工的利益是必要的,也是有成效的。但是,仅靠政府的干预并不是解决民工问题的长久之策。依笔者之见,将民工组织起来——在民工中组建民工工会或在现有的工会组织中吸纳民工参加,是从整体上和长远上维护民工合法利益的根本之策。将民工吸纳进工会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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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农历新年将至之际,民工讨薪事件不断,不少讨薪事件已引发为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影响社会安定与经济发展。企业与业主为何会欠薪?有的是因为经营出现困难的,无法兑现薪资;有些则是为防止民工“逃跑”,竟故意“押”着一、二个月甚至几个月的工资不发的;还有些则是经营上并没有什么困难,却拒付薪资,则属于恶意欠薪。不论出自何种理由,欠薪不给都是一种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由于诉诸法律渠道成本高,讨要工资的民工不得不以种种非常行为以引起社会关注,讨回欠薪,笔者将其概括为四种类型:一是和平请愿式,民工群体以罢工、游行、上访等方式讨要欠薪的;二是当众自残式讨薪,如当众跳楼的、爬塔吊的、割腕自杀等;三是私下以暴易暴武,即讨薪者在追讨无望的情况下,杀伤或杀死欠薪者及其家属;四是威胁报复社会以讨要薪水的,如福州近期发生的放置炸弹讨要欠薪的。这四种讨要欠薪的非常方式都会对社会治安产生严重影响,特别是后两种还会引发严重的刑事案件。求解农民讨薪事件,我们除了强烈谴责无良的恶意欠薪者、叹息民工讨薪过程中的非法行为外,更应当看到政府在劳资纠纷中的失职行为。现在欠薪是全国普遍现象,总理都曾为民工讨要过薪水,但欠薪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反而愈演愈烈。对于少数无良企业或业主将欠薪矛盾转嫁给社会的做法,政府必须要用铁腕依法予以治理。求解民工讨薪维权难题,笔者认为还需要从制度层面上,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改变农民工在劳动与资本矛盾冲突中的边缘境遇和弱势地位。目前,广东、北京、浙江等地已探索出了一些“对策”,可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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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之二岁末年终,春节将至,帮助弱势群体农民工讨欠薪,已成了当前社会的热点。全国各地“清欠风暴”又起,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以认真负责任态度,积极行动起来,不少农民工讨回了欠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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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提“和谐成本”,似乎是个庞杂的概念,民工的欠薪、农产品的补贴、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等都是“和谐成本”的主题词。如有人就帮某市市长算出,光推动清理民工欠薪工作,当地政府就得出多少钱。现阶段构建和谐社会是重中之重,无论是面对迟付的、即付的还是预付的“和谐成本”,我们都感到有一种紧迫、敏感、沉重。但考量“和谐成本”应避免陷入几个误区:一是“和谐成本”是个筐,什么问题都能装;二是“和谐成本”只做加法,科学减法不受重视;三是“和谐成本”只看局部,系统控制缺乏研究。思维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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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建委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对“恶意讨薪”行为,今后将由公安、劳动部门联合严厉打击。"什么是“恶意讨薪”?按照北京市建委的说法,一是通过“民工讨薪”解决工程各方合同纠纷,怂恿民工以群体性讨薪为名,施加压力,以达到尽快解决的目的;二是由“黑包工头”蓄意组织、操纵外来务工人员制造事端,造成群体性事件。"这种说法,看似合理,实则存在矛盾,暗生隐患。比如,“恶意讨薪”之“恶意”该如何解释?其实只要是确切存在的债务,进行追讨是民工们天经地义的权利,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恶意”、“善意”之分。"民工兄弟追讨“血汗钱”中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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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对广大中国农民工来说,事情并非如此。被拖欠了工资的农民工数以百万计,被欠工资总额逾千亿元人民币。一些农民工为讨回血汗钱,百般无奈下竞以性命相搏,上演了一幕幕人间悲剧。有人说欠薪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主心太黑,但是,如果法律能够严惩欠薪者,政府主管部门能够真心为农民工说话,即使是黑心雇主,又怎敢欠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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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德明获得央视年度社会公益奖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关注。一个家住重庆云阳县的普通农村妇女,虽然没有做过什么一般的社会公益的事,但她敢于向温总理讲了一句实话,“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全国各地纷纷掀起为民工讨回欠薪的浪潮。据报道,仅春节前短短一段时间,就讨得欠薪200多亿元,不仅使成千上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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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各地农民工讨薪案又呈抬头之势。虽然我国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新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相当于给恶意欠薪的包工头们头上悬了一把“达摩克利斯剑”,让执法者有法可依。但从贵州省桐梓县公安局为73名农民工追讨近42万元拖欠工资的案例中。可以看出这条“艰难讨薪路”依然漫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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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2006年第23期刊发《河北临西惊现残疾“包身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特别是在残疾“包身工”的家乡——陕西省平利县好似一声惊雷.把人们的心一下子揪得紧紧的。平利县很快传来消息.县政府曾于2004年8月派出解救小组奔赴河北临西汪江砖厂解救受虐的民工24人.砖厂主和包工头就是叶长贵和王光成。令人大惑不解的,是两年半过去了,还是这家砖厂。还是这些作恶者.为什么在盖子揭开后竟然未受惩处?反倒更加猖獗.变本加厉地残害残疾民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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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汉文)》2006,(11)
贵州“包工头”将退出历史舞台近日,贵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草案)》,《草案》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执行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报酬,这意味着“拖欠民工工资”有望成为历史。同时,施工单位将劳务作业分包的,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