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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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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票据丧失可导致该票据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同时因失票人通过公式催告程序而获得除权判决。就出现同一票据上权利,善意取得人和失票人权利竞合。通过对票据善意取得和除权判决的分析,找到了既保护票据静态安全的票据救济制度又保护票据动态安全的票据善意取得制度的结合点,即失票人凭借除权判决获得付款请求权,票据善意取得人凭票据证明自己享有票据上的权利,此时付款请求权丧失,仅享有追索权。  相似文献   

2.
票据善意取得是票据法中的重要制度,对保护票据动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关于票据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学说主要有:二要件说、三要件说、四要件说、五要件说。笔者提出票据善意取得的善意标准是票据形式合法且对价取得。但在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的前提下,也可能因票据取得的时间限制和除权判决而失去或限制票据权利。  相似文献   

3.
从空白票据本身的性质及公示催告的作用来看,持票人非由于自己的本意且无抛弃票据权利的意思而丧失对空白票据的占有时,可申请公示催告.空白票据丧失后,经公示催告,则发生四个方面的效力保持止付通知的效力,防止票据的善意取得,成为取得除权判决的前提,防止第三人行使票据权利.  相似文献   

4.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人是票据法律关系中具有特殊地位的当事人。善意取得人享有票据权利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善意”,而如何界定和区分“善意”与“恶意”是该问题的核心。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护影响善意取得人的实际利益和票据制度的存在。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撤销制度未明确该"起诉"的性质,加之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大量公示催告申请人虚报、伪报票据丢失而获得除权判决进行恶意诉讼的情况,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以及不明确,是造成有关除权判决的司法审判混乱的主要原因,不仅破坏了司法审判的有序进行,更不利于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一 票据善意取得与民法善意取得制度的比较 民法上的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取得动产所有权为目的占有某项动产,即使出让人无权处分,受让人仍可取得其所有权的情形。这一制度发源于德国,而被近代各国民法广泛采用。在民法中,善意取得一般被认为是赋予动产占有以公信力,而保护对此善意、无过失地信赖占有人的权利而取得该动产的第三人的保护交易安全的制度。所以可以说民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是在原所有人─—无权利人─—第三取得人这样的动产转移过程中,规制原所有人和第三人的制度。 但是从公信原则,应该考察的只是第三取得人是否善意…  相似文献   

7.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需要,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公示催告的法律程序制度。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开告示的方法,催告不明的权利人,在法定或指定的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人民法院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简单说,就是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宣告票据无效,使票据与票据权利相分离的程序。确立这一程  相似文献   

8.
善意取得制度的本质是法律对所有权的安全与对交易量的保障之间博弈的结果.在票据法中票据的善意取得具有与一般善意取得制度共通的表征.由于票据法的特性,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又与一般善意取得制度有着不同的特色.通过对票据法中善意取得制度"善意"的分析,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中需要重视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9.
公示催告程序使票据复印件履行一定证明手续,即可获取除权判决,从而增加了第三人利用其实施诉讼欺诈,损害持票人利益的风险。识别公示催告欺诈应明确其法律构成、手段样态及发生机制。公示催告欺诈的成因既包括申请主体不明确、除权判决生效时间与票据到期日不一致、错误除权判决救济程序不完善、公示催告形式审查给伪报票据丧失以可乘之机等制度性缺陷,也蕴含了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深刻的实践动因。规制利用公示催告实施诉讼欺诈必须加强对其救济程序、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立法整理和司法应对。  相似文献   

10.
论票据对价     
对价是英美法中特有的概念.英美法院在对价问题上的一贯立场是只要受诺人为交换承诺人的承诺遭受了法律上的损失,就存在充分的对价.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的取得应当给付对价.对价无须和票据金额完全相等.一般的无对价取得票据,取得的票据无效.对于善意权利人能否取得票据权利不应纠缠于持票人是否支付了对价,而应判断持票人支付的对价是否相称,而这需要由法官的自由裁量运作.  相似文献   

11.
为维护交易安全,民法上专设有两项制度保护善意第三人,即善意取得和表见代理制度.另外,善意占有制度也确认了善意占有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2.
论空白票据的善意取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空白票据一直是票据法研究的热点问题,而我国票据法只承认金额空白和收款人空白的支票。在现实经济往来中,关于空白票据最容易发生失票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冲突。因此,本文比较详细地阐述了空白票据的善意取取得的几个基本问题。认为空白票据当然能够成立善意取得,并从理论上论述了空白票据善意取得的实质,以及在实践中空白票据善意取得的具体表现。  相似文献   

13.
为了解决票据转让中的特殊情况,《票据法》特别设置“善意取得制度”,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票据交易和使用的安全。票据善意取得对票据诈骗犯罪侦查具有提供票据鉴别真伪和查清票据流通关系的直接作用。还具有为侦查提供直接的犯罪线索和防止犯罪等作用。  相似文献   

14.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的确立和完善有助于加强票据流通的便捷性,对于改善我国票据立法过于强调安全性而对票据流通便捷性重视不足的状况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票据行为是票据法的理论基础,其性质如何,各国立法和理论向来存在争议。关于票据行为性质的各种学说,发行说较为可取。但为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各种学说都需要与权利外观理论相结合,以维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6.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上财产权利的一种取得方式,主旨在于保护交易安全、稳定经济秩序。理论依据是公示、公信原则;构成要件上应着重强调并严格把握权利取得人的“善意”并同时兼顾取得要件;适用范围上应采取“相对极端主义立场”,有条件的适用民法上的一切财产权利,而不仅仅适用于物权。  相似文献   

17.
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不动产原权利人与交易中善意受让人之间利益保护的侧重点上,以及善意取得与不动产登记公信力是否存在冲突上。在登记制度尚不清晰的情况下,以期公信力为基础要求适用善意取得显然对原权利人的权利救济是不公平的。  相似文献   

18.
盗赃占有虽系无权占有、恶意占有,但盗赃占有亦应享有占有权利推定的效力。占有是时效取得制度的基础,虽然时效取得并不以善意占有为必要,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在时效取得之时效期间上会有重大差别。占有既为事实,盗赃占有也受占有保护。盗赃占有人所受的保护,不限于自力救济权与占有物上请求权,还包括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  相似文献   

19.
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票据权利人如不提示票据,就不能行使票据权利,如不缴出票据,就不能受领票据金额。因此,票据的占有与其票据权利的行使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但是持票人所持票据一旦丧失,并不意味着其当然丧失票据上的票据权利,因为票据的丧失并非基于票据权利人的真实意志,从公平诚信原则出发,法律仍须保护失票人的票据权利,失票人仍可依票据法规定的救济措施得到权利上的补救。关于票据丧失的权利救济,在若干问题上学术界认识不一,法律规定亦未臻明确,有必要作一探讨。一、“票据丧失”的适用范围1.对“票据丧失”的准确…  相似文献   

20.
商法上的善意取得,只能适用于商事交易领域.在适用对象上包括了所有权、质权、法定质权、留置权等物权在内.受让人的善意不仅涉及出让人所有权,而且涉及出让人代为处置财产的权利.我国现行民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有诸多缺陷,应借鉴德国立法经验加以完善,并建立系统的商事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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