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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8 毫秒
1.
属人法事关自然人身份、能力、婚姻家庭以及继承领域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处理,不仅涉及在外国的中国人的利益,也涉及在中国的外国人的权利。基于经常居所相比住所和国籍所具有的比较优势,并经过利益的权衡,《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选择经常居所作为属人法的主要连结点。事实上,选择经常居所作为属人法的主要连结点,也是晚近属人法国际和国内立法的趋势。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经常居所是一个相当模糊的概念,其界定也因确定经常居所的评估期间和当事人定居意图这两个方面的问题而变得不确定,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在经常居所的界定上,我国现有的规则和司法实践仅仅关注当事人1年的居住期限而不关注当事人的居住意图,这是不合理的。我国法院应该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居住期限、居住的连续性,以及与自然人及其居所有关的人身和职业联系,灵活界定经常居所,进而确定属人法领域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2.
从“身份”到“场所”——属人法连结点的历史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属人法连结点的发展大约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古罗马至19世纪是住所地主义形成时期;19世纪至20世纪中叶是国籍原则与住所地主义的并存时期;20世纪中叶至今是属人法连结点的新发展时期。其中,第二个历史阶段的起点并非是国内学界所公认的1804年《法国民法典》,而应是后来的孟西尼学说。国籍原则衰退后,住所的缺陷也逐渐显现出来。在第三个历史阶段,惯常居所替代了住所,成为属人法连结点在当代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3.
黄栋梁 《时代法学》2011,9(4):101-107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经过多年的立法探讨和准备,终于在2010年10月28日通过并同时予以公布。该法的通过对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具体制度的设计方面仍有不少值得探讨的地方。在属人法的具体规定上,该法大量采用“经常居所”作为首要、甚至唯一连接点,而作为属人法传统连接点的“住所”竞在此法中毫无踪迹可寻,“国籍”也是作为补充连接点而采用的。我国国际私法立法的这种“创新”之举无疑给我们留下了很大的探讨空间。  相似文献   

4.
袁发强 《法律科学》2008,(1):110-114
国际私法中属人法的最新发展动向表现为国籍将逐步淡出冲突规范的连接因素,住所连接因素的适用范围也在缩小。一个主要强调客观存在地的连接因素——“当事人所在地”开始出现在冲突规范的最新国际立法中,在有关跨国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选择适用中呈扩大化趋势。这样,“惯常居所”替代住所成为在有关自然人的身份、能力等普通民事法律关系领域的主要连接点,而“当事人所在地”将替代“注册登记地”、“营业地”以及“管理中心地”等在商事法律关系中发挥主要连接作用。  相似文献   

5.
属人法的历史发展表明了国籍原则的逐渐退出与住所地主义优先倾向的趋势,惯常居所的出现则弥合了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国家之间在属人法上的冲突。在汲取属人法的新发展的基础上,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经常居所地法作为确定国际民商事关系中主体身份能力的一项基础适用原则,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同时也面临着由此产生的法律适用冲突等问题。  相似文献   

6.
蒋奋  金彭年 《河北法学》2011,29(8):64-68
属人法是软化发生地法主义的选择之一,故可用于解决涉外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冲突。债务人住所地法的补充适用、共同属人法的优先适用和作为"最密切联系"或"更密切联系"的考量因素之一,是不当得利冲突规范中属人法的三种立法模式。而在"更密切联系"框架下共同属人法的补充适用模式,因其最具合理性而值得为我国立法借鉴。  相似文献   

7.
在过去的30余年里,英国实务界和理论界都在寻求一种更为先进的访谈程序,以期提高访谈的质量。在探索的过程中,来自警界、心理学界和法学界的研究者们密切配合,研发出了一系列合法、道德且有效的访谈方法。在此过程中,英国警方的访谈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主要体现在观念的转变、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具体访谈方法的改进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8.
PEACE访谈框架。1991年,英国内政部成立了一个侦查访谈指导小组,小组成员来自警务部门、内政部和皇家检控署,成立该小组旨在协调包括培训在内的侦查访谈相关事宜。指导小组提出了一种结构化的访谈模式,该模式旨在为警方提供一种比劝说性审讯方法更为有效、更合乎道德要求的替代方案。这种模式即日后的PEACE访谈框架,下图所示的模型以各阶段英文单词首字母组成的单词PEACE(和平)为名称。  相似文献   

9.
传统与变革:英国宪政的成长之路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始资产阶级革命和建立宪政的国家。经验主义的哲学思想基础、保守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立足于传统与变革之间的宪政道路 ,构成了其宪政的主要特征。大革命前的社会结构奠定宪政成长的基础 ,通过对传统的继承和变革使社会结构日益成熟即市民社会的成长与壮大 ,标志其宪政之路基本形成。  相似文献   

10.
在英国司法传统中,大部分案件的终审权均由上议院来行使。但在1999年《上议院法》和2005年《宪政改革法》施行之后,长期由上议院所把持的最高司法权逐渐被剥离出来,从此,上议院回归为议会"第二院"之本真角色,司法权则从功能性独立逐渐走向结构性独立,并最终于2009年10月顺产了英国历史上第一个最高法院。就其设置方式与功能而言,英国最高法院尽管不排除有移植他国经验的成分,但总体而言仍然是"纯粹英国式"的。它的诞生乃世纪之交的英国司法改革的标志性成果,但它并不意味着英国司法改革的终结,而仅仅意味着英国司法改革的开始。  相似文献   

11.
英国国际私法基本范畴的变革,是当代英国国际私法变革的根本所在.当代英国国际私法的基本范畴有机融合了大陆法系和其他英美法系国家的诸多元素,具有显著的英国特色.英国国际私法名称的变化、更加多元化的法律渊源、日益发达的成文法解释以及所反映出的实用主义传统,都是英国国际私法基本范畴凸显的特色.但是,随着欧共体法最高地位在英国的确立,英国国际私法体系发生了重大变革,其性质、定义等基本概念也应随之发生变化.  相似文献   

12.
人格权法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在制定中国民法典的讨论中 ,关于人格权法的位置安排是其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考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对人格权的规定及参照我国学者的观点 ,我们认为 ,民事主体制度 (人法 )和侵权行为法不能承担规定人格权的重担。从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角度而言 ,人格权法应独立成编。以此为基础 ,本文提出了人格权法编大致的内容设计。  相似文献   

13.
王彬辉 《河北法学》2004,22(1):49-54
采取"过激行为"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的案件有增长之势,本文指出这种解决方式是一种法外私力救济方式,并探讨了其存在的原因和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14.
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齐爱民 《河北法学》2008,26(4):15-33
中国在社会信息化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制环境依然很严峻。目前,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任务已经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然而制定符合中国实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并非易事。自律机制是美国保护个人信息的基础机制,发挥了良好的社会功用,但它并不适合我国。欧盟"资料保护"制度的基本经验告诉我们,个人信息保护关涉基本人权,应由立法进行。我国宜借鉴安全港模式,积极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同时倡导行业主动采取自律手段保护个人信息。我国台湾资料法可谓兼顾中西的一个尝试,对我国大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有直接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5.
张建文 《现代法学》2012,(5):137-144
自"前苏联解体"20多年以来,俄罗斯物权立法逐渐摆脱计划经济时代的物权观念,不断地向着传统物权法的类型与体系回归。通过渐次的多级转换,俄罗斯物权立法从"所有权中心主义的物权立法"向"他物权日益凸显的物权立法"转化。近年来通过"《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完善计划"的实施使之具有了与大陆法系之德国法传统的物权法相类似的体系特征。  相似文献   

16.
孟磊 《政法学刊》2014,(3):5-10
自然法是西方历史上一个极为关键的概念,但是讽刺的是,并不存在一个统一连贯并得到广泛认同的自然法定义。在自然法思想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两条根本不同的进路,即古代自然法与近代自然法。自然法思想两条不同进路的差异表现在:从自然法的特性方面看是神圣性与世俗性的不同;在自然法的基点上自然理性与自然状态的区隔;自然法的内容区别则体现在自然义务与自然权利。  相似文献   

17.
人役权制度与中国物权法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人役权是为了特定人的利益而利用他人所有之物的权利 ,即以他人之物供自己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罗马法时期的人役权包括用益权、使用权、居住权和奴畜使用权等。当今西方国家多规定了用益权和居住权。从这两项人役权的历史渊源、价值功能以及我国的现实条件来看 ,我国有必要设立上述制度。  相似文献   

18.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个人信息的定义应修改为"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有生命的自然人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并加一款体现"识别"+"关联"的立法思路的文字.个人信息处理的列名操作应该由七个变更为十一个,即收集、存储、加工、使用、交易、提供、公开、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第六十九条匿名...  相似文献   

19.
Brooker  Joe 《Liverpool Law Review》2001,23(3):263-270
This essay reflects on the New York School poet Frank O'Hara in terms of the idea of law. I suggest that art depends on a notion of an immanent law: that for language to become artistic is to become a meaningful part of an order which announces its autonomy from the surrounding world. O'Hara exploits this fact by making the most unlikely pieces of language into poetry, and thus giving the law to the life from which his words are taken. But he is also constantly improvising his own rules of art, drawing the law of poetry from the whim of the moment in radically individualist fashion. The gamble of O'Hara's writing is that the reader will submit to this profoundly personal law for the duration of a poem. This revised version was published online in August 2006 with corrections to the Cover Date.  相似文献   

20.
权利发展遵循初民权利———自然权利———法律权利的进路;刑法进化存在伦理刑法———政治刑法———市民刑法形态,与权利发展一动一趋。中国向公民社会迈进,刑法发展以民权刑法为目标。中国刑法改革必须承应社会变迁与权利发展,以权利发展为主导,改革刑法的基础观念,反思刑法与刑事政策,积极推动非犯罪化与刑罚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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