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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甬价费[2013]71号各县(市)区物价局(经发局)、教育局、财政局: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号)、《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宁波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正>甬贸局消[2014]2号各县(市)区商务局,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经发局:为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宁波市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商务商发[2013]314号),进一步完善宁波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浙商务商发[2010]240号)精神,在商务部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作为过渡,特制定《宁波市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宁波市贸易局2014年1月13日  相似文献   

3.
<正>甬贸局消[2014]2号各县(市)区商务局,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经发局:为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宁波市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商务商发[2013]314号),进一步完善宁波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浙商务商发[2010]240号)精神,在商务部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作为过渡,特制定《宁波市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宁波市贸易局2014年1月13日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1〕809号),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的管理,制定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经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长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6.
甬经信技改[2013]237号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发改局、财政局:为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实力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现将《宁波市"810实力工程"企业认定和扶持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  相似文献   

7.
甬贸局流[2012]208号各县(市)区商务局,有关单位、企业: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产业聚集优势,支撑城市、区域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创新公共服务模式,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宁波市贸易局研究决定,将e点电子商务产业园等4家基地列为首批"宁波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  相似文献   

8.
甬政发[2012]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甬贸局市[2013]3号各县(市)区商务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为加强我市二手车流通市场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促进二手车流通市场健康发展,现制定《宁波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保障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部研究制定了《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甬政发[2012]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12月21日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下统  相似文献   

12.
【正】京教财[2012]8号各区县教委、财政局,燕山教育分局、财政分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制定了《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自2012年5月5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甬政办发[2013]2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26日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14.
国资发产权[2008]70号各中央企业:为加强对中央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中央企业债券发行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并及时反映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国资委二○○八年四月三日  相似文献   

15.
《山西政报》2008,(1):38-40
各主办学校,各市教育局: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函授站的办学行为,提高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维护高等学校办学声誉,促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6.
甬农发[2013]41号各县(市)区农业(农林)局、财政局:现将《宁波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财政引导资金申报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正>甬财政发[2019] 529号各区、县(市)财政局:为规范我市会计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 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 28号)等精神,宁波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  相似文献   

18.
建质[2011]11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  相似文献   

19.
甬政办发[2012]1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突发事件应急短信发布工作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9月18日宁波市突发事件应急短信发布工作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20.
正甬科计[2018]22号各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甬党发(2017)3号)文件精神,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转变财政经费支持方式,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特制定《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3月19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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