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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广西凌云县某村村民张某和王某是邻居,同在北京打工。2007年春节前,王某要回家过年。张某便将打工挣来的1.2万元钱交给王某,让其捎回家交给自己的妻子,王某表示同意。王某拿到钱后产生了占为己有的念头。回家后,王某给张某打电话,谎称回家时在火车上所带现金全部被盗。张某表示让王某赔偿4000元钱了事。王某拿出4000元钱交给张某的妻子,余下的8000元钱全部占为已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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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底.被告人张某受王某等人邀请参与赌博,张某输去赌资4万余元。一年后,张某从朋友处听说王某与人赌博时“出千”(赌博时作弊)被抓,遂怀疑自己一年前赌博输钱系王某“出千”施诈所致.于是张某找来朋友陈某、李某等人,一起去王某家讨“说法”,要求王某退还“出千”作弊赢取的赌资3.5万元。由于王某拒不同意退还.张某就动手打了王某两耳光.并扬言如果王某不退还这3.5万元,就要砸烂王某的汽车、拆毁王某的房屋,还对王某进行人身威胁等。王某报案后不久,张某等3人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对张某的行为究竞该如何定性,出现了三种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3.
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在羁押期间向侦查人员提供了同案主犯王某在某市的藏匿地点,侦查人员赶到该地点抓捕时发现王某已逃离。经查,能够证明王某确实在该处隐匿,只是由于抓捕行动过于声张惊动了王某,才促使其逃离。后侦查人员通过在该市排查将王某抓获归案。最终,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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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王某盗窃财物价值1万元,藏于家中,王莱父亲事后知王某盗赃事情。后侦查机关询问王某父亲有关此事,王某父亲称王某没有盗窃。家中亦没有王某所盗窃的赃物。 相似文献
5.
[案情]崔某将抢劫的两台电脑放到王某的电脑维修门市部内,告诉王某电脑是抢来的,并说把这两台电脑卖给王某,王某表示同意,但是因为价钱的问题二人没有谈拢。王某试电脑时发现不能开机,于是在崔某在场的情况下,王某将电脑拆卸打算维修。第三天,崔某回到王某处, 相似文献
6.
王某是青岛理工大学2003级的研究生,2005年初在大学英语6级考试中作弊被学校发现,此后王某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了检查,时隔一年后,王某还是参加了学校的毕业论文答辩,但是学校认为王某已经失去了参考资格,并且不符合研究生毕业程序,故王某只能属于肄业,但王某认为自己已经参加了答辩,应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为此将学校告上法庭。经过两审王某败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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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王某和高某相约偷盗邻村机井中的水泵,高某负责望风。没过多久,高某见王某的鞋子漂浮在井面,此时他意识到王某可能掉进井里了。高某因担心盗窃水泵事发,未向他人求助也未打电话报警即自行离开。后王某的尸体被发现。公安机关经调查认定,王某系生前溺水死亡,无犯罪事实发生,对王某父母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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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张某,男,28岁,高中文化,农民。
2006年3月27日深夜,张某从苏北某县乘长途客车前往上海,当晚12时许,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204国道某市境内的路边个体修车店换补轮胎,张某乘店主王某换胎之机,到王某店内拿二只热水瓶到车上。后王某发现少掉两只热水瓶即查找,张某拒不承认。反而与王某争吵,并打王某一拳,后车主将热水瓶还给王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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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徐某与被害人王某于2008年1月结婚。同年6月儿日晚,上诉人徐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并厮打,次日7时许,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徐某即掐住王某颈部致其死亡,后将王某的尸体藏于其驾驶的轿车后备厢内运至山东省武城县草屯村北侧路边,抛于麦秸中用汽油焚烧后潜逃。被害人王某的亲属发现王某、徐某二人失踪后,于2008年6月16日以徐某对王某实施非法拘禁犯罪为由向本市公安局报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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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02年2月,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被逮捕。该案移送到检察机关后,王某家属找承办该案的检察员(主诉检察官)李某说情,李某便为王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因发现王某出逃,法院将该案退回了检察院。李某将该案卷宗压在自己手中直到2003年初被发现,检察院遂责成李某尽快将王某缉拿归案。2003年3月,李某组织力量抓捕王某未果,为尽快了结此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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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王某因赌博被邻居李某告发,公安机关当场将王某抓获,后王某因赌博被拘留15天,罚款6000元。王某从拘留所出来后,得知是因为李某告发后,怀恨在心,总想找机会报复。一天,王某纠集他人闯入李某的住房,对李某一阵拳打脚踢后,让李某赔偿自己所遭受的罚款与拘留期间的误工损失,共计8000元。李某称自己没钱,王某等又对李某拳打脚踢,并在李某家中翻箱倒柜寻找钱财未果后,让李某打一欠条,欠条内容为:今欠王某人民币8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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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李某欲购买王某名下的房产,并与王某签署了买卖合同,支付给王某定金人民币10万元,约定如一方违约,对方按已付购房款的三倍赔偿。签署合同时李某知道王某并未办下产权证。不久,王某提出:该房没有产权证,且是乡产权,出售可能不合法,因此无法履行买卖合同,并以邮寄证据保全送达的方式通知了李某。李某仍坚持要买王某之房产,遂以王某方拒不接受购房款为由向A公证处申请办理余款的提存公证。A公证处受理了该提存申请并出具了公证书。不久,王某向A公证处提出撤销公证书申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