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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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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乞讨虽是成年公民的自由,但任何人均无义务向乞讨人施舍。承认成年公民乞讨自由与适度限制乞讨,应当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题中应有之意。政府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实施主动救助、强制救助是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应当视为未成年人的自愿接受。政府有权适度限制乞讨行为。其一,应当区分行乞的主体;其二,应当区分行乞的地点;其三,应当区分善意乞讨与恶意乞讨;其四,应当区分谋生性乞讨与经营性乞讨。应当按照“最大利益原则”保护儿童权利。政府是保护儿童权利的第一责任人,我国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尚需进一步严密化,保护儿童权利必须打通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  相似文献   

2.
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是否应当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以及可以赋予其多大的自由裁量权,已成为当今社会争议的焦点。本文在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分析基础上,进一步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历史渊源、含义、特点和其是否应当具有存在价值进行探讨。并通过对相关案例的解读,提出对我国现阶段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应当加以有效的限制。  相似文献   

3.
论宪法的自由理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宪法的自由理念有其肯定和否定双重形态,这两种不同的形态产生出宪法与宪政具体理念, 即肯定性自由理念建构起宪法的人民主权理念, 否定性自由理念建构起宪法的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理念, 自由的双重形态建构起公共政治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界分。一部实质宪法应当从实质到规范都能体现其自由理念, 即对基本自由权利和其他剩余权利的保障以及对国家权力的限制。  相似文献   

4.
权利是法律所赋予的享受利益的力量,权利的行使应当依权利人的自由意思,原则上应不受干涉,这即是权利行使的自由原则。但权利人行使其权利,都应遵守一个"度",任何一项权利,都存着一个行使适当与否的问题,拥有权利,也就拥有了权利的限度。因此,法律不仅可以限制权利的行使,而且必须限制权利的行使。  相似文献   

5.
保障自由和限制自由从来都是法律需要平衡的.在继承法中,如何保证人们的遗嘱自由,同时保障法定继承人的权利,社会的人伦道德、善良风俗以及社会共同体的利益,是继承法的重大议题.本文从限制遗嘱自由的角度入手,探讨我国是否需要采纳特留份制度,以更好的保障社会的伦理秩序、共同体利益.  相似文献   

6.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体系中劳动者预告解除权和随时解除权保障了劳动者择业自由的权利,但相应的解除制度在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或提供给予劳动者特殊待遇而签订服务期协议后进一步加剧了内在矛盾。签订服务期协议的劳动者应当在特定条件下适当让渡预告解除权,同时也应当调整原有的服务期违约金制度,并以避免权利滥用为原则适当限制随时解除权的行使,以实现和谐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7.
论学术自由的法律界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生根  周慧 《法律科学》2007,25(2):57-71
学术自由的法律界限有哲学和伦理学上的依据.历史上有关学术自由法律界限的学说主要有绝对自由说、限制行为说和限制利益说.对学术自由的客观限制主要来自于某些法律价值,即学术自由应以个体权利、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为界.个体权利成为学术自由的法律界限主要是指教师的权利、学生的权利和机构的利益对学术自由行为的限制.学术自由权利社会化使学术自由权利主体间的侵权行为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于著作权、人格权对学术自由行为的限制.公共利益的界限主要表现在公共秩序与安全对学术自由行为的限制.国家利益的界限主要表现于国家安全利益对学术自由行为提出的必要限制.  相似文献   

8.
作为一种新型的船舶租赁形式,集装箱箱位租赁以其充分利用船舶箱位资源、降低营运成本等优势迅速占领了市场。集装箱箱位承租人是否属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能否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这一历史悠久的权利,在航海实践及理论界引起了很大争议。集装箱箱位承租人应当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  相似文献   

9.
通过对诸如谁有权利向货运代理企业主张权利,主张哪些权利,货运代理企业以何种形式承担责任,是否享有相应的免责和责任限制的抗辩权利等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的“相应的赔偿责任”应为“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第11条和第12条项下货运代理企业应当享有一定程度上的免责和责任限制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遗嘱自由及其限制探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继承法>承认遗嘱自由,同时为了限制遗嘱自由,防止损害享有"必要遗产份额"的法定继承人权益的情况发生,专门规定了必继份(必留份)制度,但该制度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我们应当更新立法理念,根据变化了的国情适时修改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加大对遗嘱自由限制的力度,建立特留份制度,以解决遗嘱自由与保护继承人权利的冲突与矛盾.  相似文献   

11.
表达自由是自由社会的人们享有的一项带有普遍性的、根本性的权利,通常表现为宪法或法律规定的权利。鉴于各国政治和法律体制以及文化环境之不同,人们享有该项权利的普遍性和充分性存在很多差别,因此,可从比较法,特别是普通法的角度关注该项根本权利的行使及对其设定的界限和施加的限制,集中展示强加这等界限或限制的法理学说、理据以及方法和途径,并分析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  相似文献   

12.
表达自由是自由社会的人们享有的一项带有普遍性的、根本性的权利,通常表现为宪法或法律规定的权利。鉴于各国政治和法律体制以及文化环境之不同,人们享有该项权利的普遍性和充分性存在很多差别,因此,可从比较法,特别是普通法的角度关注该项根本权利的行使及对其设定的界限和施加的限制,集中展示强加这等界限或限制的法理学说、理据以及方法和途径,并分析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  相似文献   

13.
魏建国 《北方法学》2009,3(4):98-115
西方自由与权利的合法性来源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外在于国家权力,国家权力只能认可而不能创制;一种是内在于国家权力,是由国家权力创制和授予的。西方自由与权利的存在样态一般也有两种,一种是身份、等级、特权式的自由与权利;一种是普及化的、为大多民众普遍拥有的基本自由与权利。西方很早就产生了合法性来源外在于国家的自由与权利的情况,但这种自由与权利多是一种身份、等级、特权式的自由和权利。近代英美两国自由与权利的现代化成功转型,源于将这种身份、等级、特权式的自由与权利向更广大的社会阶层普及和开放,使得这种自由与权利为社会更多民众所普遍共享,进而推动了保障这种基本自由与权利的宪政机制的发展;而近代法国自由与权利的现代化转型失败,源于没有将这种身份、等级、特权式的自由与权利向更广大的社会阶层普及和开放,自由与权利没有摆脱狭隘的特权性和身份性限制,没有为社会广大阶层所普遍共享,进而也就无法推动保障这种基本自由与权利的宪政机制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诸贤哲们使用的“权利(right)”一语具有多义性,其包括:霍布斯的“本能自由”,洛克的“本益禁侵”,卢梭、康德的“公意自由”。其中,以“自由”为本义的权利观念是这一学派的主导性权利观念。但这一权利观经历了由霍布斯的基于人的自然本有能力的自由向卢梭、康德的体现为公共意志的理性约束下的自由的观念转换。从理论逻辑来看,卢梭、康德的公意自由观是古典自然法学中更为成熟、完善的权利观念,因其中内含着“正义”“正当”的意思,所以,它看起来更像是“权利”。至于洛克开创的以“应当不”为本义的权利观,指向保护主体本有利益(“本益禁侵”)。这种“权利”(“应当不”)并不指向主体的自我行为,而是指向他方(其他个人、或社会、或国家)的行为:是对他方行为的禁止。它实质上是义务表述。  相似文献   

15.
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无法完全涵盖出版自由的保护范围。全面界定出版自由的保护范围需要从出版物、出版组织、出版过程、出版内容和权利主体五个方面分别展开分析。国家对出版组织自由的限制通常能够间接影响出版内容。出版自由保护了获取信息、编辑信息、发布信息以及信息被接收这一系列环节。出版内容是否受到宪法保护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有助于发挥出版自由主体表现自我与完善人格的作用。出版内容若包含主观见解或具有增进知识与追求真理、健全民主程序或推动经济发展与繁荣文化艺术的作用,受到宪法保护的强度增大。出版自由的自然人主体通常包括出版商、记者、作者、被采访者以及编辑。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罪犯不享有哪些权利的角度来探讨罪犯的权利范围问题,罪犯权利应受到基于法律明文规定、自由刑内容、监狱的安全与秩序、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以及社会善良风俗等诸多因素的限制。  相似文献   

17.
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存在过分依赖立法者理性认识能力、忽视司法过程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难以很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缺陷.从侵权构成的角度看,其缺陷的实质在于严格坚持侵权构成的限定性.为了克服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缺陷,从侵权构成的角度看,应当坚持侵权构成的非限定性.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坚持侵权构成的非限定性,应当对类型化的权利以外的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做出适当限制,以防止法官滥用司法自由裁量权,为此应当区别类型化的权利和类型化权利以外的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对权利享有者和利益享有者配置不同的请求权.  相似文献   

18.
私法的重要目的与任务是保护私人财产所有权,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保护不动产财产权。在现代社会,财产权负有社会义务,其行使自由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已成为人们共识。为此,各国私法在对财产权行使自由保护的同时,普遍加强了对财产权尤其是不动产财产权行使的限制,并不断提出更高层次的限制要求。在此过程中,应遵循禁止权利滥用、公序良俗与诚实信用、情势限制与容忍义务等基本原则。只有有限的自由与适度的限制,才能达到社会各利益主体间的平衡,并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相似文献   

19.
李光宇 《行政与法》2010,(7):103-105
我国经历30年改革开放的发展后,应当对现有的经济法律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完善经济立法应当以促进市场交易为价值取向,普遍遵循便利市场机制发挥的原则,充分立足于现有的经济基础,进一步厘清公法与私法的界限,有效限制公法对市场主体过多的干预,从而赋予市场主体更多的权利和自由。  相似文献   

20.
论表达自由的限制及其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表达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一项权利表达自由并不是绝对的,它受一定条件的限制,超过限度则构成权利的滥用,合理地限制表达自由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的保障表达自由,而为了有效地保障基本权利,必须对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权利进行必要的限制。目前表达自由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在实践中的发展都不够全面和充分,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明确表达自由的限制的依据及标准或原则是至关重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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