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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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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琳 《法制与社会》2013,(22):18-19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交通运输工具,正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家,也因此日常生活中的好意同乘现象和由此发生的交通事故越来越普遍。由于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好意同乘,在处理有关案件时各地法院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划分侵权责任成为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对好意同乘的概念、特征和性质以及好意同乘侵权行为进行分析,从而明确好意同乘侵权责任及其承担问题。  相似文献   

2.
乔辉 《法制与社会》2014,(7):123-124
随着车辆数量呈爆炸式的增长,交通事故亦越来越频发不断。交通事故诉讼日益成为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案件之一。在这些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其中有一类型出现在其中,那就是好意同乘交通事故案件。好意同乘交通事故就是同乘者无偿搭乘他人的车辆,主要由车辆提供者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鉴于国内法律并没有关于此类案件的法律规定,本文对部分地区人民法院对于此案件的处理方式和规则进行了调查,并对此类案件进行的自己的思考。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的迅速增加,日常生活中的免费搭乘现象便不断出现。然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划分好意人和搭乘人的责任却成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究其根源就是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好意同乘没有相关规定,各地法院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尺度不一,处理结果就难免会产生偏颇。文章就好意同乘纠纷的规则原则问题展开论述,以期为解决此问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好意同乘作为一种情谊行为是助人为乐的道德体现,但在同乘过程之中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却引发了众多争论。通过分析好意同乘的性质和特征,可以发现其归责原则当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宜。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对当前的机动车保险制度做出反思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好意同乘作为好意施惠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其行为目的是为了增进人们彼此之间的情谊。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私人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因好意同乘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也随之增多。但目前我国现有法律对此问题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深入研究好意同乘及其引发的侵权责任问题不仅能够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而且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在理论界,关于好意同乘侵权责任的承担有不同的观点,尚未达成共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好意同乘侵权责任如何承担,所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没有统一的标准。本文认为好意同乘侵权责任宜采用减轻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7.
“好意同乘”民事责任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大量的交通事故中,因"好意同乘"引发的民事纠纷并不鲜见,但在我国的交通事故立法中,却是一个漏洞。到目前为止,尚无看到理论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司法裁判当中因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给法官自由裁量留下了很大的空间。怎样协调和平衡"好意同乘"中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本文作者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编者  相似文献   

8.
好意同乘是个争议性比较大的问题,在好意同乘中,侵权者该如何担责以及其责任大小是一个十分值得研究的问题,故本文在此基础上,对好意同乘中侵权者(主要是驾驶员或乘车人)的责任问题进行了比较细致的研究,力求通过此次研究明了好意同乘中的责任分担。同时,好意同乘典型案例发生后,其伴随的争议也往往随之而来,有人为驾驶员鸣不平,有人为乘车人主持公道,本文因此也对此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力求弄清其中争议的焦点。  相似文献   

9.
非营运机动车的使用人主动邀请或者允许其他人无偿搭乘的行为属于好意同乘,这是有利于构建友好和谐社会的行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将法定减责适用于好意同乘,但相关条款并没有完全明确好意同乘的内涵和适用规则等内容,在今后具体适用中还需要明确相关条款的适用范围、归责原则以及致损时的赔偿范围等,综合社会普遍理性、法律政策、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0.
好意同乘是个争议性比较走的问题,在好意同乘中,侵权者该如何担责以及其责任大小是一个十分值得研究的问题,政本文在此基础上,对好意同乘中侵权者(主要是驾驶员或乘车人)的责任问题进行了比较细致的研究,力书通过此次研究明了好意同乘中的责任分担.同时,好意同乘典型隶倒发生后,其伴随的争议也往往随之而来,有人为驾驶员鸣不平,有人为乘车人主持公道,本文因此也对此表明了自已的立场,力求弄清其中争议的焦点.  相似文献   

11.
本文通过论述好意同乘的性质及风险自负类型特征,提出风险自负在好意同乘中的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12.
无偿"拼车"无偿"拼车"出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车人人身伤害时,许多司机往往认为,由于"拼车"是一种无偿的"好意同乘",而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是搭乘车辆必然产生的风险,因此应该由乘车人自行负担。这种认识是错  相似文献   

13.
好意同乘概念及经典案例 所谓好意同乘而致人损害是指:行为人出于善良意图合法地向他人施以便利,使对方无偿搭乘自己驾驶的机动车辆,但在该行为过程中,由于行为人的过错致使搭乘人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行为。  相似文献   

14.
好意同乘的法律性质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好意同乘是搭乘人经非营运性机动车的保有人或驾驶人同意后无偿搭乘的行为。它具有非营运性、不同目的性、顺路性、无偿性、合意性的特点。好意同乘具有双重性质,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即情谊行为,但在特殊情况下,它又是一种准合同关系,可以类推适用客运合同之规定。  相似文献   

15.
情谊行为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类行为,通常不具有法律性质,行为人也不会考虑其法律性质问题,但是当出现损害时,其法律性质以及行人的义务就成为争论的焦点。本文通过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则判例,详细介绍德国联邦最高法院针对情谊行为的法律性质提出的若干判断标准以及法院分析问题的方法,并借助这些标准和方法,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好意同乘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6.
好意同乘本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但在特殊情况下,它又会演变成为一种准合同关系.当发生侵权损害后果时,好意人承担的是一种补偿责任,并以过错责任原则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同时以公平责任原则为补充.在特定情形下对好意人的民事责任应当予以减轻、部分或者全部免除.  相似文献   

17.
郭平宜 《法学杂志》2008,23(1):140-142
好意施惠是一种符合人与人之间互为帮助的道德情操、在生活中极为常见的、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同时,因好意施惠而引发的纠纷在生活中也很常见。由于对好意施惠在理论上缺乏全面深入的研究,法律上也缺乏对因好意施惠而产生的纠纷应如何处理的相关法律规范,因此人们在面对由好意施惠而引起的纠纷时常常感到困惑。基于此,本文尝试就好意施惠的法律性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应如何处理由其引发的纠纷作了一个初步的研究。好意施惠之行为不等同于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当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在好意施惠的基础上产生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损害,应按照侵权法的规则予以救济。在具体处理该类侵权纠纷时,基于好意施惠的无偿性和良好的动机,应从民法的公平理念出发,酌情减轻施惠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8.
何春燕 《法制与社会》2012,(34):179-180
好意施惠是一种在生活中极为常见的、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由于对好意施惠在理论上缺乏全面深入的研究,法律上也缺乏对好意施惠的明确定性,所以人们在面对好意施惠问题时往往与其他行为发生混淆,导致在处理关于好意施惠的纠纷时也会模糊不清。好意施惠行为不同于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当然地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实务中,应当结合当事人的意思,衡量双方利益和交易习惯,根据个案情况确定。  相似文献   

19.
若语 《检察风云》2013,(18):58-59
搭上顺风车,却遇交通事故,受了伤,致了残,索赔之事让人烦。好心司机一个劲儿地喊冤:出差途中搭载,是职务行为,有责任也该公司担;公司不同意:随意搭载是个心亍为,与公司无关,损失由你埋单。好意搭载,究竟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肇事司机与其所在的公司,究竟谁该为这起交通事故担责?2013年7月,受害人杨羽欣聆听了湖南省会同县法院的判决。  相似文献   

20.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损害赔偿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或者对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审理,往往都会涉及到由交警部门所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性质及其法律效力问题。人们普遍认为,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有无需查实的法律效力和法律权威性,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当然依据;甚至还有人认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应提起行政诉讼。为了能够准确地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笔者通过对许建国交通事故案的分析,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性质以及法律效力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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