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立法者设立虐待罪是为了加强对家庭内弱势群体人身的特殊保护,将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不符合其他犯罪而又长期存在的轻微伤害行为用法律加以规制,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等罪是位阶的关系,对董珊珊被殴打致死的恶性故意伤害案件,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2.
长期以来,由于资金、制度缺位和认识偏差等原因,我国儿童虐待防控工作仍然落后,作为最后防线的司法保护更是有着很大空白.例如,在著名的温岭虐童案件中,由于达不到《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标准,施虐者被以寻衅滋事罪立案,虽各方竭力寻找法律上入罪的合理性,但最后只能用民事赔偿和退出刑事程序的方式结案.在一场全民“虐待儿童罪”入刑的呼声下,我们必须冷静审视和对待儿童虐待这个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3.
现实生活中“虐童案”不是个案,虐待他人行为也不只是虐童一种.处在社会更广泛范围内的、发生于非家庭成员之间的一般性的虐待行为,较多存在且社会危害性严重,应该运用刑法进行规制.我国刑法中的专门虐待行为罪名即虐待罪、虐待被监管人罪、虐待部属罪和虐待俘虏罪,由于行为主体和对象的限定性,均不能适用于一般的虐待行为.虐待的故意和行为有其自身性质,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但部分虐待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并符合其他的相应要件,可以适用侮辱罪.虽然这是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值得肯定的司法理念,却是次优之举,最佳方式是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4.
教师虐童犯罪的刑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教师虐童案件频发,对其中构成犯罪的行为是以寻衅滋事罪还是以虐待罪处罚在学界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多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但是并不合适。从长远考虑,应当适当扩大虐待罪主体范围,将虐童情节作为该罪告诉才处理原则的例外,据此以虐待罪规制教师虐童犯罪,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虐待罪属于亲情间的犯罪,家庭成员成为厘定该罪范围的重要内容。囿于对虐待罪犯罪表象恶的认识,主张对其施以重刑的思想成为必然。通过对虐待罪范围及其表现形式的分析,在基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语境下,认为对虐待罪的处遇应当在现行刑法规定范围内,对行刑方式作恰当的改变,对一般虐待行为和虐待罪之轻罪施行社区矫正的处罚;重罪依法酌情予以假释或减刑再进入社区矫正。使之既有利于罪犯真正改造,又有利于家庭建设与良好发展,达到刑罚的真正目的。  相似文献   

6.
教师虐童案件频发,对其中构成犯罪的行为是以寻衅滋事罪还是以虐待罪处罚在学界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多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但是这并不合适。从长远考虑,应当适当扩大虐待罪主体范围,将虐童情节作为该罪告诉才处理原则的例外,据此以虐待罪规制教师虐童犯罪,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教师虐童案件频发,对其中构成犯罪的行为是以寻衅滋事罪还是以虐待罪处罚在学界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多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但是这并不合适。从长远考虑,应当适当扩大虐待罪主体范围,将虐童情节作为该罪告诉才处理原则的例外,据此以虐待罪规制教师虐童犯罪,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根据《刑法》第260条之规定,虐待非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不能认定为虐待罪,而且其他罪名也不能恰当评价此行为,虐待罪的局限性导致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失灵。该局限性的根源包括对虐待行为的认识偏差、虐待罪的设置缺陷和刑法罪名体系的不完善。《草案》第18条之规定有进步之处,但是仍存缺憾,解决路径是将虐待罪去身份化,使其回归非身份犯行列。  相似文献   

9.
增设虐待动物罪,是规制愈来愈严重的虐待动物现象的现实需要,也是顺应法律生态化的刑法表现。虐待动物罪的法益是,动物所享有的基本生存权利。本罪主体上是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以及单位,主观上是直接故意或者是间接故意,客观表现是实施虐待动物的行为,情节严重。犯罪对象是脊椎动物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我国应在正在起草的《动物福利法》中增设虐待动物罪。  相似文献   

10.
家是一种独立的共同体,其成员之间拥有更紧密的生活联系与更深厚的主观感情,由此造就了独特的家价值:一方面,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受到更高程度的保护;另一方面,家具有更强的自治能力.虐待罪的创制体现了刑法对家价值的特别考量.将家价值贯彻于虐待罪的教义学中,不仅能对虐待罪的构成要件问题展开更为实质的思考——将虐待罪的适用对象解释...  相似文献   

11.
本文对虐待儿童问题的社会热点进行了思考,结合我国现状,论证了增设虐待儿童罪的必要性,提出了虐待儿童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正确处理虐待儿童问题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本文对虐待儿童问题的社会热点进行了思考,结合我国现状,论证了增设虐待儿童罪的丛要性,提出了虐待儿童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正确处理虐待儿童问题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针对目前我国出现的虐童事件以及儿童虐待的现状,有专家学者提议刑法增设虐待儿童罪.然而,虐待儿童罪入刑并非解决此问题的最佳途径,并且儿童罪入刑与刑法谦抑性等理念相悖,同时也有舆论绑架司法的嫌疑.因此,与其在刑法增设虐待儿童罪不如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4.
西安“药儿园”事件不仅反映了我国儿童保护、药品监管制度存有漏洞,也暴露出公安机关对该事件定性不准,有类推适用非法行医罪的嫌疑。“药儿”行为不符合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应属于虐待儿童健康的行为。目前,我国刑法针对儿童保护方面存在缺陷。为此,可修正刑法中的虐待罪,引入日本暴行罪,或者创设虐待儿童罪。  相似文献   

15.
对于虐待动物的行为,大部分人都认为应该增设虐待动物罪进行处罚。通过对有关虐待动物行为和结果的分析,认为虐待动物行为不宜入罪。对于虐待动物这一社会现象不宜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处理,而应分清虐待动物所影响到的社会关系种类予以区别对待,并与刑法、行政法、民法协调衔接,实现法律的分层治理。  相似文献   

16.
发生在幼儿园、养老院、社会救助站等监管机构的非典型虐待行为与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行为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需要受到刑法的规制。两类虐待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看似不同,实则有着本质上的趋同性——都是一种十分紧密的社会关系,有较为明确的强势方和弱势方。但是,现行刑法对虐待罪的犯罪主体范围规定得过于狭窄,刑法中的其他相关罪名也不能完全涵盖需要科处刑罚的非典型虐待行为,只有通过修改法律扩大虐待罪的主体范围,才能使非典型虐待行为得到刑法的全面规制。  相似文献   

17.
故意危害孕妇妊娠在刑事司法和刑事法理论中被视为故意伤害胎儿,但其定性一直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难题。对此,司法实务中存在无罪与故意伤害罪两种截然不同的判例,这有损司法的权威,亦破坏法制的统一,更是对国民的不公正。在刑法理论中亦存在无罪说和故意伤害罪说。刑法典第336条规定的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表明,故意伤害胎儿的行为应当作为犯罪处理,因此,无罪说值得检讨。故意伤害罪说,超出了国民预测的可能性,是现代刑法所禁止的类推解释。增设"伤害胎儿罪"与"恶意伤害胎儿罪"的见解未能正确区分胎儿发育的阶段性特征,且存在罪名不科学之弊。因此,为了有效保护胎儿的健康发育,有必要对孕妇妊娠实行分阶段保护,并在刑法典中分别增设"非法终止妊娠罪"和"故意伤害胎儿罪"。  相似文献   

18.
家庭暴力下的虐待行为发生在亲密关系之间,受暴者举证能力较弱,也少有人证及物证,虐待罪在自诉程序上与普通公诉罪名的证明规则相同,这严重影响自诉人虐待罪案件胜诉,也与立法目的相悖。基于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在证明方法上,有必要在一定条件下适用推定,在妻子长期受伤等基础事实成立的情况下推定丈夫虐待罪事实成立,再由丈夫提供证据证明推定事实不成立或者证明相反事实成立。另外,自诉案件中虐待罪的证明标准也应适度降低。  相似文献   

19.
由于我国刑法中虐待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家庭成员,所以对于家庭成员外主体的虐童行为存在法律上的空白。实践中,公安机关通常以侮辱罪、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等"替代罪名"予以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但这些"替代罪名"都难以将家庭成员外主体虐待儿童行为准确归罪。因此,应该完善刑事立法,单列"虐待儿童罪",以保障儿童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20.
家庭暴力案件的应对是一个系统工程,公安机关是应对家庭暴力案件的重要主体。家庭暴力案件可能是治安案件,也可能是刑事案件。家庭暴力可能涉及的治安案件包括殴打他人行为、故意伤害行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为、虐待行为等,施暴者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等。公安民警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应当立即制止暴力行为,被害人需要救治的应以救人为先,并及时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为后续的调解和处罚及诉讼做好充分的准备。对于被害人实施了反击行为的,还要关注其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