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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法律只保护值得保护之权利,并且保护权利人人格自由权的价值远远高于干涉被放弃的权利的价值。被害人自愿放弃的利益应当排除在刑法的保护范围之外,在被害人对其能够自由处分的法益作出承诺放弃之时,应当阻却犯罪的成立。拐卖妇女罪所保护的法益是妇女的人身自由权与人格尊严权,所以在被害妇女自愿被拐卖以及拐卖过程中同意发生性行为等情形之下,行为人不应当构成拐卖妇女罪,更不能对其适用奸淫妇女的加重情节。  相似文献   

2.
刑法中的被害人承诺,又可称为被害人同意,是指法益主体对他人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所表示的承诺或同意.根据被害人对其承诺放弃的自身法益是否具有处分权,被害人承诺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司法功能,即排除犯罪性的功能与对侵害人从宽处罚的功能.就拐卖妇女罪中的被害人承诺而言,其实质内容是被害妇女同意或主动要求他人将自己拐卖.由于拐卖妇女罪的客体是人身不受买卖的权利,而被害人对这一法益并不享有处分权,所以拐卖妇女罪中的被害人承诺只具有对拐卖人从宽处罚的功能.这一功能在司法实践中有三种实现方式,即对拐卖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  相似文献   

3.
对于被害人承诺在故意伤害罪中的出罪基准,学界出现过完全处罚论、完全出罪论、善良风俗论、重大伤害论等几种观点。其中,建立在行为无价值基础之上的善良风俗论和建立在结果无价值基础之上的重大伤害论具有一定的影响,也是学者们争议的焦点。但是,它们都不能作为得承诺的行为出罪的唯一基准,而应当建构包含善良风俗论和重大伤害论中合理内核的新的出罪基准,即社会效益论。社会效益具体体现在规范效益、心理效益、经济效益等几个方面。当得承诺的行为导致社会效益的减损超出一般公众的容忍限度时,被害人的承诺无效,构成故意伤害罪。  相似文献   

4.
在规范刑法学的视野中,行为人之行为对于犯罪的成立与刑事责任之轻重具有绝对的排他性地位,而被害人的行为仅被当作酌定的量刑情节,即使在行为的定性上有所涉及,也仅是构成要件的派生解释因素,不具有适正的体系性地位。这种观念,实际上是否认了被害人的行为之于刑法的重要意义,而且,也是没有对现行刑法进行全面理解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被害人行为具有影响犯罪行为性质的根本性作用。正当防卫及基于被害人承诺的行为即是其典型表现。  相似文献   

5.
被害人承诺作为刑法上的一种阻却违法性事由,由于情形相当复杂,在界定上存在许多问题。在现实中,有时被害人的承诺并不实际存在,但是根据各种情况可以推断出被害人在这种情况下必定会作出承诺,这就是被害人承诺的推定。基于推定本身是一种结合主观和客观的证明方法,以及推定情形的复杂性,推定必须在理清各种情况的基础上灵活地加以判断。  相似文献   

6.
被害人承诺,作为正当化事由之一,是关于公民私权与国家、社会公权的界限划分的理论,进而也体现了国家对于法秩序不同价值的取向,世界各国大都为其设定了不同的成立条件。但是该理论在我国刑事立法中没有建立,在注重人性化与法治化的今天,我国必然会将其立法化,因此研究被害人承诺的成立要件就具有了现实的意义。本文拟从承诺权限、主体、主...  相似文献   

7.
推定被害人承诺是和被害人承诺相关的一种特殊情形,它体现了对被害人自主决定权的尊重。它具有紧急避险的某些特征,成为阻却违法性事由的根据之一。推定承诺应遵循严格的条件限制,应当从前提条件、主观条件、实质条件、限制条件、行为条件五个方面对推定被害人承诺的成立要件进行构建。  相似文献   

8.
推定的被害人承诺与现实的被害人承诺不同。推定的承诺包括为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情形;推定承诺的正当化依据是为了保护被害人的更大利益;基于尊重自己决定权的立场,推定承诺的判断依据应该采取主观说;推定承诺的成立条件要具有紧迫性、有效性、可能性。  相似文献   

9.
被害人承诺可分为“合意”与“同意”两种形式。从发挥犯罪构成要件的机能、顺应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出发,将被害人承诺中的“同意”作为首先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然后基于法益衡量将其合法化的正当化事由更为科学。  相似文献   

10.
儿童对拐卖行为不具有理解能力,其承诺无效,基于其承诺所发生的拐卖行为具有违法性。对于妇女的承诺,其效力应分为不同的行为分别进行评价:基于妇女的承诺所发生的拐卖行为,由于不具有社会相当性,承诺无效,拐卖行为具有违法性,但可以作为酌定的从轻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基于妇女的承诺而发生的奸淫行为,可以阻却奸淫行为的违法性。  相似文献   

11.
被害人过错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主体为被害人、主观具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过错行为、过错行为与犯罪结果有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等;实践中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可分为罪错行为、重大过错和一般过错行为。被害人过错的程度不同,其刑法意义也不相同;借鉴国外立法,应将被害人过错行为酌定情节法定化。  相似文献   

12.
患者承诺能够排除医疗侵袭行为的违法性,但它必须符合主体、主观、法益、时间和方式以及目的五个方面的要件。未经患者承诺的医疗侵袭行为除紧急专断医疗等情形外该当故意伤害犯罪,患者的承诺必须没有瑕疵并且不能违背社会公益。医师善尽说明义务是患者承诺有效的前提,但情况紧急等情形除外。现代各国立法上多不认可安乐死的合法性,理由是生命权不可自由处分,但迄今理论纷争不断。为缓解传统合法和非法二分法带来的困难.处理安乐死可走“法律上的非罪化”和“事实上的非罪化”的进路。人体试验必须取得受试者的真实承诺.并且该承诺经过独立的伦理委员会审查认可始具有合法性。  相似文献   

13.
犯罪与被害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被害人与犯罪人并非是独立存在的,二者之间有着复杂的互动关系。由此被害人也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种类。这种互动关系虽没有刑法的明文规定,但不可否认,其在客观上仍然对刑事责任施加着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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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中国大陆与香港刑法中受贿罪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受贿罪是一种危害性严重的腐败犯罪。中国大陆刑法典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刑法中都规定了受贿罪。但两地刑法中对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都是有区别的 ,表现在犯罪主体方面的区别、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受贿标的的区别以及刑罚的区别。通过比较研究 ,可以借鉴吸收香港刑法中的有益做法 ,以完善大陆刑法。  相似文献   

16.
行为人利用自己主管工作的有利条件,隐瞒事实真相,使客户单位信以为真地将本应交给国家机关的款项交给该国家工作人员。由于该资金的所有权尚未转移给国家机关,此时就不能算作是该国家机关的公共财物。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骗取其它单位的公共财物不能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财物,而只能认定是利用工作之便骗取他人财物并构成诈骗罪。诈骗罪、贪污罪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挪用公款罪并不具有这一犯罪目的。  相似文献   

17.
当前在我国,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各类学校的增多以及在校生规模的扩大,特别是高等教育逐步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各项学生管理工作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加之广大学生多处于躁动不安的青春期,又面临升学、就业的重重压力,校园暴力犯罪呈现日益严重的趋势,并且具有某些鲜明的特点,其中有不少犯罪人是由校园暴力把罪的被害人转化而来的。因此,详细探讨这种转化的类型、方式和途径,深入分析转化原因等,对控制校园暴力犯罪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刑法中的多次犯罪,在本质上是将同种数罪以法律拟制的方式作为一罪加重处罚的刑法现象,我们也可称之为多次加重犯。由于立法者将犯罪的次数作为法定刑升格条件,这使得刑法对此类犯罪的处罚具有明显的重刑主义倾向。所以对于多次犯罪中的次,应当坚持事实与价值相统一、客观与主观相统一的判断原则,从严予以认定。多次犯罪中单个犯罪之构成,仅要求该次行为足以构成犯罪即可,而不论该次行为属于既遂、未遂、预备抑或中止等形态。对于一次教唆或帮助行为,即便其内容涉及或导致了多次犯罪,对教唆者和帮助者也不能与正犯一起被评价为多次犯罪。  相似文献   

19.
非法买卖、摘取人体器官行为现已形成复杂的利益链条,并且衍生了大量关联犯罪,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破坏社会道德风尚。《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针对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专设罪名予以处罚,并且规定对非法摘取人体器官的关联犯罪予以定罪处罚,有利于依法打击该类犯罪的利益链条,进而有效惩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和非法摘取人体器官的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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