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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动画形象是动画作品的重要元素。动画形象可与动画作品分离,构成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的美术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对动画形象著作权的归属采用原始归属模式,该归属模式存在“法人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界限模糊的缺陷,造成认定动画形象著作权归属的困难,同时“法人作者”立法例的确立损害了个人创作的积极性。本文针对我国现有著作权归属模式的困境,通过分析“阿凡提”案,并借鉴其他国家著作权归属模式,从鼓励个人创作的角度提出完善我国著作权归属模式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对电子游戏画面保护并未形成统一标准,许多电子游戏画面由于自身具备独创性可以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因而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在对涉案电子游戏画面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判定时,运用"摘要层次法"并不妥当,则可以借鉴计算机软件侵权判定中的"抽象—过滤—比较"的方法将电子游戏画面中的表达提取出来并一一比对,从而做出是否侵权的认定。  相似文献   

3.
我国目前的著作权法律制度采取创作保护主义和自愿登记原则,作品登记在于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这对于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降低权利人的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现行的登记办法中缺乏对作品的独创性的严格审查,制定作品登记办法的初衷并不能够完全达到。本文拟从一起案例分析入手,探讨对现行的作品登记办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独创性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质要件,同时也是著作权侵权认定中首要解决的问题。各国立法及理论都对其进行了规范和界定。作品是独立完成的和作品表现了作者的个性或有一定的创作高度,是作品独创性两个方面的含义。对前者学界并没有分歧,但对后者即什么是创作的难度和作者的个性却见仁见智,使得独创性问题显得复杂不定。自由裁量、最低创造、作品特质和价值原则等是确定独创性标准的原则。针对独创性标准的复杂性,独创性判断主体应以法院判断为主,也应吸收专家的意见。  相似文献   

5.
续写作品的特性有:对原作品的依附性,包括对原作内容和篇名上的依附性、名气上的依附性;自身的独创性:独创性是其最本质的特征,是续写者独立思考独立创新的结果,续写作品与原作品之间有实质性差异,与原作品是可以分离的。续写作品是对原作品的合理使用,并没有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微博虽有140字的限制,但承载"微信息"的微语录、微小说、微电影等"微表达"如具备独创性、客观性和可复制性,仍可以构成著作权保护对象,属于数字化的网络作品。所以微博的发展产生了新型的著作权保护客体。但"微时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也衍生了新的侵权方式,微博用户抄袭享有著作权的"微作品"或平面媒体未经同意将"微语录"商业出版等侵权行为不时发生,微博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屡遭侵犯。然而,目前关于保护"微作品"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存在滞后性,"微作品"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类型还未明确。鉴于此,本文拟通过探讨"微表达"的类型、"微作品"的认定、微博著作权侵权行为及保护现状,从立法、司法、行政、技术和用户五个层面提出完善"微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7.
论续写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分析了续写作品的特性:对原作品的依附性,包括对原作内容和篇名上的依附性、名气上的依附性;自身的独创性:独创性是其最本质的特征,是续写者独立思考独立创新的结果,续写作品与原作品之间有实质性差异,与原作品是可以分离的。并在此基础上指出,续写作品是对原作品的合理使用,并没有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论未来作品著作权的转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来作品是指作者正在创作或者将要创作但尚未完成的作品.未来作品著作权的转让存在着理论和立法上的困惑,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潜在经济利益的存在和待履行契约理论的支持为未来作品著作权转让制度在我国的建立提供了现实基础和理论依据,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更为我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立法素材.为规范和引导转让未来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必须在我国的著作权法中确立未来作品的著作权转让制度.由于在未来作品的著作权转让的实践中,作者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在制度设计上,应当注重对作者的特别保护,同时也为受让人提供合理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广告语如果具有独创性,可能被认定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广告语著作权侵权行为成立是认定侵权者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可采用"实质性相似、接触、排除合理的怀疑法","思想表达二分法","抽象、过滤、比较法"等方法对其作出界定。  相似文献   

10.
一、著作权的内容、期限和限制 著作权,也称版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它通常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占有、处理和使用自己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的专有权利。对著作权进行保护首先必须从确认其专有权开始。 著作权与所有权、债权一样有自身的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著作权主体是指基于科学研究、文学艺术等创造性成果而享有著作权的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创作作品的人一般便是著作权人,其他人通过一定方式也可以享有部分的著作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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