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数据画像是信息化、智能化时代大数据技术与侦查画像技术的有机结合,基于侦查对象的基本属性、行为特性、心理特征、社会标识等,收集相关的内外部系统数据和开源关联网络数据进行有针对性、系统性的分类与聚类、抽取与集成,最终形成侦查特定对象的标签卡。作为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应用技术,数据画像实现了侦查画像从现场驱动、被动、因果关系式画像向数据驱动、主动、关联关系式画像转变。侦查数据画像基于侦查对象属性信息的收集能力、侦查对象属性模型的分析能力、动态跟踪侦查对象信息变化的应变能力,切实推进数据画像侦查功效的升级化、高效化、数据化、全面化,有助于侦查活动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2.
犯罪画像是侦查工作中确定犯罪人的方式之一。传统侦查工作中的犯罪画像是以案发现场为中心,以犯罪人心理特征、地理特征信息为基础,展开的犯罪人心理轨迹、行为轨迹分析。而大数据背景下,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手段、方式较以前发生重大变化,非接触型、虚拟空间内犯罪增加,传统犯罪画像应对此类犯罪稍显不足。而数据思维理念下如何实现对犯罪人的画像分析,则必须对以往画像理论技术进行反思。探讨犯罪人社会画像,需要从形成基础及可行性出发,对大数据社会画像的概念进行界定,通过分析大数据画像的理论基础与信息基础,从犯罪人社会特征、心理特征以及个人特征三个角度,探讨大数据画像技术对犯罪人案前、案中、案后三个阶段行为举止的记录,最终利用犯罪人逃离轨迹信息、通讯信息、网络信息、涉案物品信息等四个方面确定犯罪人,以期在大数据背景下取得画像技术的新进展。  相似文献   

3.
引入基于SWOT数据驱动情报侦查相关性的研究范式,研究当前基于SWOT数据驱动情报侦查相关性内部侦查情势和外部侦查情势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要素,论证基于SWOT数据驱动情报侦查相关性研究转型的必然趋势,提出和构建基于SWOT数据驱动情报侦查相关性分析的内容、框架模型、平台设计以及针对动态性数据挖掘与分析的方法技术,不仅能够促使侦查人员及时转变传统侦查思维和拓展侦查途径,还促使侦查人员对案件中的犯罪行为或非犯罪行为进行准确的侦查预测和侦查决策,使其在数据驱动创新时代成为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核心利器。  相似文献   

4.
大数据侦查显著提高了侦查的效率和能力,这一现象的背后是呈现扩张趋势的侦查权。大数据侦查的法律属性模糊,为其带来规避现有程序限制之可能。大数据侦查的预测性要求侦查机关尽可能收集个人信息以强化预测精准性,其强制性与隐蔽性使公民无法知情也无法维护自身可能被侵犯的权益。因此,大数据侦查的犯罪控制作用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风险是并存的。为调和二者冲突,应从约束前置数据收集与处理行为、限定启动目的、区分适用对象、完善批准程序等四个方面规范大数据侦查的启动,从坚持最小必要原则、规制侦查算法的设计与运行两方面规范大数据侦查的运行,从规范取证过程、完善备案机制、加强保密工作三个方面规范大数据侦查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相似文献   

5.
随着“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据驱动创新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海量、复杂、分散的动态性数据呈急剧猛增的趋势发展,使犯罪行为具有虚拟性、开放性等显著的数据化生存态势,给数据驱动创新时代案件的侦查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基于此,引入动态性数据预测引导侦查方法,以动态性数据预测引导侦查的内涵与属性为研究的逻辑起点,提出动态性数据预测引导侦查的构成要素,然后论证动态性数据预测引导侦查的空间价值优势,最后对动态性数据预测引导侦查的具体应用方法展开探讨。应使侦查人员理解和掌握动态性数据预测引导侦查的内涵范畴,使其能够及时地变革侦查理念和拓展侦查方法,进而全面提高侦查效能和创新侦查模式,从而实现“科技强警,数据导侦”的侦查价值。  相似文献   

6.
对抗性驱动和数据技术驱动是反数据侦查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普遍性、全程性、多样性、技术性、双面性、隐蔽性的反数据侦查行为,已经成为目前侦查机关亟须解决的难题。常见的反数据侦查行为表现为三类:规避型、破坏型、遮掩型。为此,有必要从提升反数据侦查行为的识别能力,压缩反数据侦查的实施空间,强化数据侦查技术手段三方面来应对。  相似文献   

7.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犯罪方式不断升级,犯罪主体趋于匿名化,运用大数据技术获取侦查情报信息的大数据侦查协作应运而生。然而,传统互联网下的大数据侦查协作面临现实挑战:数据情报难共享、数据安全方面存在隐患、大数据侦查协作规范体系不健全等。这是由于传统互联网技术与大数据侦查协作的契合度不高,致使数据信息的共享传输存在局限性。基于此,建议引入区块链技术,将其与大数据侦查协作机制相融合,建立基于联盟链的可信数据共享平台,弥补大数据侦查协作的不足;通过技术规制和规则监管保证区块链技术向善,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对大数据侦查协作的赋能价值。  相似文献   

8.
当前在动态性数据情报侦查工作中仍存在"数据孤岛"、资源整合效率低、中心化存储等问题,造成动态性数据难以满足驱动创新时代情报侦查工作的内在需求,而基于区块链的动态性数据情报侦查方法能够有效地弥补这些不足。通过运用区块链的内涵属性和模型构建的研究方法,探讨区块链与动态性数据情报侦查之间的契合点,构建区块链动态性数据情报侦查的框架模型,并对区块链动态性数据情报侦查的主要方法展开研究,最后提出区块链动态性数据情报侦查的保障对策。这不仅促使侦查人员能够有效地变革侦查思维和推进情报侦查的新路径,而且还能够全面地提升侦查效能和创新侦查模式,从而实现"科技强警,数据导侦"的侦查效果。  相似文献   

9.
传统刑事犯罪形式呈现明显的网络化,犯罪嫌疑人的信息也逐渐附带网络属性,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案件涉及电子数据证据和线索,电子数据取证技术也已成为案件侦办中不可或缺的一项技能。任务驱动模式下的电子数据能力体系是结合案件性质、侦查环节,细化每一环节需要的知识技能、法律法规及职业素养,民警必须根据自己日常工作特点和业务需求有针对性、有选择性地学习,以达到快速提升全警电子数据取证能力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在数字时代,涉案人员活动轨迹侦查发生变革,取证对象从点状的位置信息发展为聚合的敏感行踪轨迹数据,收集手段从行踪监控发展为任意性调取、查询行踪轨迹数据,分析方式从人工筛选发展为大数据分析。这引发了不当获取涉案人员个人敏感信息风险、收集使用行踪轨迹数据的安全风险、活动轨迹侦查权力扩张风险。鉴于此,涉案人员活动轨迹侦查应当从个人信息导入、数据安全控制机制建构、任意型与强制型的二元法律属性划分及相应程序规范构建等方面加强风险控制。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P2P行业自2007年首次出现,经历了迅猛发展、野蛮生长、"爆雷"频发的几个发展时期,至今已经逐渐进入稳定发展阶段。但是,现实生活中,网络借贷法律纠纷仍然频频出现,其中网络借贷双方的隐私权保护问题也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如何在满足网贷平台提交信息要求的同时,也不侵犯借贷双方的隐私权,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根据我国情况,借鉴国外的经验,目前我国在隐私信息提供与P2P网络借贷业务需求之间的寻求平衡的思路主要在于:网贷平台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最大范围的风险告知;在客观上我们要为平台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实现网贷平台与公安系统的个人身份证信息系统和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征信记录系统的有效对接。  相似文献   

12.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传统借贷与网络服务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其随着互联网的高速普及和民间借贷的不断升温而快速发展。我国于2007年正式引进该融资模式,但因其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使得该行业在野蛮发展的同时鱼龙混杂和良莠不齐,一些运营模式因"过度创新"而触碰到非法集资犯罪的红线,其中甚至存在着借P2P平台进行集资诈骗的犯罪团伙。准确界定P2P网络借贷平台所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合理划定罪与非罪的边界,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行性路径。  相似文献   

13.
人人贷于2005年诞生于英国伦敦,作为一种新兴的民间借贷形式和一种信贷方法的创新,因其高效便利、覆盖面广等优点而得以蓬勃发展。人人贷的发展对于满足个人生产需求、促进资金流动、提高闲散资金的利用率、完善信贷体系等都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也因其门槛儿较低、监管缺位、信用体系不健全等而存在诸多风险,尤其是经济犯罪风险,使得相关法律的制定和监管的跟进都非常必要。因此,要增强风险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管监督体系,以保障人人贷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4.
校园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互联网的进步带动了传统金融创新的成果。但是面对利益诱惑和市场经济的压力,校园P2P网络借贷平台走向了异化运行,给社会和校园的生活秩序带来巨大的冲击。导致民法与行政法进行规制有些"力不从心",需要发挥刑法最后的保障力量。但是仅仅依靠刑法规制也是不合理的,我们要在其中寻找刑法与行政法的平衡点和衔接处,为刑法合理的介入开辟路径。为此可以在传统的刑法当中,依据社会经济和刑事政策的需要,在一般预防的视野下构建犯罪论三阶层体系。  相似文献   

15.
P2P技术下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通过对美国Napster案、全球首例BT侵权案及大陆首例P2P侵权案等案例的分析,探讨了现有法律下P2P软件最终用户和P2P软件提供者的法律责任,通过对可能的解决方法的比较分析,指出著作权补偿金制度是解决P2P软件法律难题的最佳方法。  相似文献   

16.
"校园贷"类P2P平台与传统借贷和信用卡相比,具有门槛低、零首付、额度大、放款迅速和快捷方便等优点,同时也存在信息审核不严、高利率、高违约金等风险,并会进一步衍生暴力逼债、高利贷、非法经营、交易欺诈等违法违规问题。应切实加强"校园贷"类P2P平台监管,明确P2P平台监管主体,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全面排查风险,强化宣传防范和分析预警,开展专项打击,督促"校园贷"类P2P平台加强行业自律、守法经营,堵塞监管漏洞,推进"校园贷"P2P金融服务平台规范运作。  相似文献   

17.
The equivalence theory between P2P lending and debt-based crowd-funding mistakenly equates the debt-based crowd-funding that recognized by itself and that in the JOBS Act, which has misled the Chinese regulators in terms of regulatory timing and strategy, distorted the credit risk control system in relation to risk prevention, and kicked off many regulatory conundrums concerned with the P2P lending participants’ role in the context of securities regulation.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concerning debt-based crowd-funding in the JOBS Act are not transplantable for P2P lending regulation in China,nor is the securities regulatory regime. In order to avoid the negative effects caused by the equivalence theory, we should abandon it.  相似文献   

18.
P2P网贷平台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产物,是对原有银行融资以及民间融资的一种突破。根据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的不同,可将其分为中介服务型、担保型、债权转让型三类,分别对应不同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风险。现阶段,P2P网贷平台的犯罪多由我国金融体制缺陷而引发,因而需要刑法介入。刑法介入P2P网络借贷在保持谦抑性特征的同时,应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主体、完善征仪系统和推广银行主导的"强存管"模式等方式,加强对P2P网贷的监管。  相似文献   

19.
P2P网贷与债权众筹等同论将其所谓的债权众筹与《JOBS法案》中的债权众筹相等同的做法,犯了混淆了其所谓的债权众筹与《JOBS法案》中债权众筹的概念的逻辑错误,误导了我国监管者介入P2P网贷的时机和策略,扭曲了P2P网贷风控制度供给与风险防范需求,引发了被监管者在《证券法》中的身份界定难题。《JOBS法案》中关于债权众筹的监管规则对我国P2P网贷来说不具有可移植性,证券监管体制也不适合我国P2P网贷的监管。为了避免等同论继续起不良作用,应抛弃该理论。  相似文献   

20.
P2P网络借贷作为普惠金融的一种创新形式,在贡献于实体经济的同时,也表现出极大的涉刑风险,整个行业相当一部分网贷平台都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追诉,网络借贷存在的合法性也将遭到质疑。此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网络借贷中的扩张适用为主线,分析得出P2P网贷涉刑风险泛化的诱因主要体现在:一是非吸罪保护法益和P2P模型在价值追求上存有矛盾;二是P2P模型特点与非吸罪认定标准的高度契合;三是P2P网贷行政前置法上的"违法性"倾向。这些诱因必然导致投资人风险意识淡薄、金融创新的有益尝试被金融垄断主义阻断及网络借贷合法性存疑。进而提出二元化治理路径:在模型维度根本转变的基础上,将P2P网贷定位为证券产品,规避涉刑基础;在刑法维度转变的基础上,对非吸罪加以法益保护思维及相应的重新界定其入罪标准,以期减少P2P涉刑风险,促进我国网贷行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