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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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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陕西政报》2021,(2):42-43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省直管县林业局,秦岭国家植物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1月25日(正月初一),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党中央成立了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国家林草局也发出了明传电报,省林业局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  相似文献   

2.
《陕西政报》2021,(2):40-41
各设区市林业局,杨凌示范区林业局,韩城市林业局,省直管县林业局: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日益严峻,省政府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三部门发布了“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为了有效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全面实施封控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全省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严格实行“六项封控隔离措施”。  相似文献   

3.
各设区市林业局,杨凌示范区林业局,韩城市林业局,省直管县林业局: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多省已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分别作了重要批示。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市监明电〔2020〕2号),要求对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伺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现就落实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陕西政报》2021,(4):43-45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通知》(林护发〔2020〕22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国市监稽〔2020〕2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省林业局、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深人推进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林护发〔2020〕27号)精神,一并予以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坚持做好防控工作,积极有序复工复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通告如下:一、各单位要运用"北京健康宝",做好员工、顾客、访客、服务提供商、居住人员等的防疫健康信息查验。对持有"北京健康宝"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的人员,进出商务楼宇、商超、餐馆、工厂、工地、公园景区、各类门店等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社区、村等开展复工复产活动,无需提供其他与防疫相关健康证明材料。  相似文献   

6.
西安、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市林业局:1月23日,省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竹鼠和獾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封控隔离的紧急通知》(陕林护字〔2020〕18号),要求对竹鼠和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从目前进展情况看,封控隔离措施落实还有较大差距。为了进一步落实竹鼠和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封控隔离措施,现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陕西政报》2021,(4):46-47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苏人社规[2019]5号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事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事业工作人员奖励制度,激励广大事业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凝心聚力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法律法规,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现将《江苏省规范完善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0.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明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全省文明旅游工作,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养,努力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建设社会文明程度高新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明办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1.
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2.
《陕西政报》2021,(5):39-41
各设区市文物局、杨凌示范区文物局、韩城市文物局: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审批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物保发[2014]1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或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结合我省实际,省文物局研究制定《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丙级、施工资质三级和监理资质丙级评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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