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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6,(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行政区域界线是国家实施有效行政管理必不可少的依据。全面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对于从根本上解决边界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以下简称勘界)是一项浩繁复杂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勘界工作,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将勘界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坚持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法勘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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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6,(10)
国务院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32号(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二日)行政区域界线是国家实施有效行政管理必不可少的依据。全面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对于从根本上解决边界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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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我国沿海各级行政区毗邻的海域,目前只有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有明确的管理范围,其他区域尚未明确。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海洋开发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上的不断拓展,由于没有确定的海域界线,争海、争滩、争岛的矛盾日益突出,海域使用和归属纠纷屡有发生,在个别地方甚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为此,国务院决定勘定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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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31)
河北省、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批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豫政文〔2001〕354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收悉。同意《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两省边界地区的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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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34)
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你们《关于呈报山东省人民政府与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鲁政发[2001]84号)及附件收悉。同意《山东省人民政府与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两省边界地区的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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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31)
山西省、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批山西省和河南省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晋政〔2001〕19号)及附件收悉。同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两省边界地区的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国务院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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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2)
豫政办〔2005〕106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民政厅、科技厅、民委、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交通厅、河务局、测绘局《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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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是国务院部署开展全面勘界工作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勘界工作的决战之年。经过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勘界工作者的艰苦工作,全面勘界工作捷报频传,各项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定界工作基本完成。一、全面勘界工作进展迅速,成绩辉煌 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定界工作绝大部分完成。省 界勘定方面,截止10月底。全国68条、长约62035.151 公里的陆地省界(未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己经划定59688.051公里,占总长度的 96.2%,其中 62条完成定界任务。 42个三省交会点全部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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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4):53
国办函[2012]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海洋局:国土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浙江省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国土资发[2011]231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同意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和平湖市间等34条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二、浙江省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海洋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管理责任,依法加强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健全维护涉界海域社会稳定的协调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涉海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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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4):54
国办函[2012]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海洋局:国土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福建省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国土资发[2011]232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同意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和福鼎市间等46条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二、福建省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海洋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管理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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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4):56
国办函[2012]14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海洋局:国土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海南省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国土资发[2011]236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同意海南省海口市和文昌市间等12条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二、海南省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海洋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管理责任,依法加强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健全维护涉界海域社会稳定的协调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涉海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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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4):55
国办函[2012]1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海洋局:国土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上海市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国土资发[2011]234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同意上海市宝山区和崇明县间等5条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二、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海洋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管理责任,依法加强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健全维护涉界海域社会稳定的协调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涉海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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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4):54
国办函[2012]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海洋局:国土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山东省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国土资发[2011]233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同意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和沾化县间等26条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二、山东省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海洋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管理责任,依法加强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健全维护涉界海域社会稳定的协调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涉海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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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31):10-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海洋局:国土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国土资发(20113127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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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12):13-13
国办函[2013]6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海洋局:《国土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广东省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国土资发[2013]25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同意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和潮州市饶平县间等38条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二、广东省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海洋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管理责任,依法加强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健全维护涉界海域社会稳定的协调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涉海界线纠纷,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促进界线附近海域社会稳定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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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4):55
国办函[2012]1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海洋局:国土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河北省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国土资发[2011]235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同意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和抚宁县间等7条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二、河北省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海洋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管理责任,依法加强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健全维护涉界海域社会稳定的协调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涉海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