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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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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齐云 《河北法学》2012,(3):135-140
不可分之债是从债的标的(给付)的角度对债的一种观察,连带之债却是从债的主体关系的角度对债的另一种观察,它们在划分标准、形成原因、功能目的、损害赔偿之债的性质、可继承性、整体履行的原因及方式方面存在明显不同。我国《民法通则》不当地将不可分之债并入到连带之债,只规定了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与传统大陆法系大多数国家民法典的立法模式相悖,因而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再增加可分之债和不可分之债这一分类,以填补法律的漏洞,从而明确地区别不可分之债和连带之债。  相似文献   

2.
随着社会的发展,德育一直都受社会的重视,中国和美国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虽然各不相同,各有优劣。通过比较中美德育教育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比较,我们可以取长补短,为我国的德育教育找到新的突破。本文主要从中美德育的特点进行比较,以至于找到我们国家德育教育的最佳途径和模式。  相似文献   

3.
王琳 《法制与社会》2014,(1):254-255
债权是特定人之间请求给付的权利,因此债权具有相对性,但是现代民法实践中出于保护债权人的目的或是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发展了一系列的制度,使得债有了对第三人的效力,这些制度包括债的保全,买卖不破租赁,预告登记以及涉他契约等制度,该篇文章旨在通过分析这些制度中各项制度的形式要件和发生的效力,从而对债对第三人的效力这一问题有一个清楚系统的认识。  相似文献   

4.
民法典应设债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洪夫 《法学杂志》2003,24(3):21-22
从民法的理论和外国的民法典的传统看 ,我国的民法典应当设立债编。德国等国家的民法典的立法模式应当借鉴。民法债编的一些制度除了在民法典中规定外 ,还需要一些单行法律、法规与之配套  相似文献   

5.
刘兵红 《河北法学》2012,(4):175-178
英国法上,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不是有体物而是财产利益。英国法财产所有权客体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土地保有关系的产生是英国法财产权客体定位为财产利益的根本原因,土地保有关系模式下的这种立法思想深深影响了英国所有权客体理论。在英国法上,任何具有独占排他的财产利益均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因合同等原因而产生的债属于债权人的财产利益,因此英国法将其作为所有权的客体。英国法明确区分因合同产生的债的所有权以及合同权利本身,英国法的债权的二分理论值得我国学界研究。  相似文献   

6.
龙卫球 《中国法学》2005,1(6):80-96
债在其高度抽象概念外壳之下,表达了一种有着复杂构成的法律关系,既有债权人方面的关系,又有债务人方面的关系,有时还有其他内容要素,其中何者属于其全部构成的起点或日本质构成,理解上尚存在重要争议,然而其回答涉及到债及债法的基础如何确立以及能否合法确立问题,因此十分重要。本文挖掘发展了一种通过深入实际现象而阐释概念规则的“深化认识”的方法,并以此重述和阐发萨维尼的有关论说,论证债的关系本质在于债务人的关系或者说债务人方面行为的必要性。本文也对易于引发不同理解的《德国民法典》的有关债编规范进行了系统解读,得出了支持本文立场的实证结论。  相似文献   

7.
魏振瀛 《法学家》2013,(1):115-134,179
根据历史资料,民法上的债最早起源于古代西亚地区文明中基于买卖契约和借贷契约的欠物或者欠钱;中国法上的债起源于基于借贷契约和买卖契约的欠钱或者欠物;罗马法上的债起源于具有私犯性质的罚金责任。债与责任关系的发展经历了不同历史时期,表现为五种不同的形态:债务与责任联系;债务与责任融合;债务与责任区别;责任与债结合;责任与债分离。债与责任关系的理论和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关系的理论有联系,也有区别。债与责任关系的历史和现状说明,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既有共同性,又有特殊性。明确债与责任的关系,对于推进我国民事立法科学化和正确司法均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主体与客体首先是一对用以解释人与外界的哲学范畴,在进入到法学、尤其是民法学的场景之后,它们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将法律关系的主、客体对立起来的法律理论会带来很多问题。一方面这种二元对立理论在划分标准上存在着模糊不清之处既有重叠之处也有中空地带。另一方面法律术语的汉译无疑添加了新的烦恼却又无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因此透过这组看似对立的概念反思其背后的机械的法学思维模式就是非常必要的了。  相似文献   

9.
受德国潘德克顿体系的影响,通说将债法总则理解为各种具体债的基础上抽象出来并能适用于各种具体债的共同规范体系。实际上,债法总则并非固定不变的规范体系。因债的发生原因、债的种类、给付标的、债的履行情况等不同,债法总则在内容和体例上一直处于动态变动之中。在当前法律背景下,如果设立债法总则,其根本意义不在于简单地确立债的共同规范,而在于通过寻求共同规则,整合现有的债法体系,协调债法一般规则和各种具体债的规范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单位对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以及基于劳动或劳务关系而产生的委托信任关系;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行为人所在单位所有、合法或持有的资金;本罪的主体是单位中主管、经管或者经手资金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私营企业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相似文献   

11.
本文对代位权制度的特点、性质、成立要件以及代位权行使的效力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该制度的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2.
债的相对性原则是债法的基本原则,但近代民法为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对债的相对性原则进行了突破。债的保全制度、涉他契约和附保护第三人利益契约是对债的效力的延伸,是债的相对性的例外;而买卖不破租赁、债的排他效力及优先效力的确认,是债权物权化的明证;随着社会新的公平正义标准的确立,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已经是现实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3.
宋旭明 《河北法学》2012,(5):170-177
伴随着罗马法后期诉讼制度的转变和随后的基督教的兴起,权利概念最终在欧洲中世纪末期形成,并在个人主义思潮的推动下开始了对罗马法概念体系的权利化改造。罗马法上的分配之债和救济之债,遵循着不同的理路和逻辑,脱离了罗马法上的无体物和诉因的地位,被改造成现代法上独立于物权和诉权的债权概念。这一权利化改造的历史,对于我们深刻理解今日时兴之债权乃至权利概念的思想背景和技术内涵、债权与物权以及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关系,从而正确把握现代法的精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叶玉明 《法制与社会》2010,(22):277-277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给予相应补偿的前提下,将集体土地(农民集体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只有国家才能成为土地征收的主体。集体土地是土地征收的客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也是土地征收的客体。  相似文献   

15.
侯燕 《法制与社会》2011,(36):14-15
债或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法中一项重要的原则,伴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债或者合同的相对性也出现了相应的例外制度,比如代位权制度,涉他合同等。本文从债的相对性概念、债的相对性例外等几个方面探讨债的相对性及其例外。  相似文献   

16.
债或合同的相对性是自罗马法以来的一项重要原则,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不符合相对性原理的制度形态纷纷出现,债的相对性出现了若干突破,如代位权制度、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等,反映出现代民法对债的关系的调整更加周密,更加灵活。  相似文献   

17.
不可分之债在优士丁尼法中略现雏形,但相对零碎和粗糙;桂摩林提出不可分的两种分类法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和混乱化;波蒂埃继承侈正了杜摩林的一种分类法,并提出了"债的标的为物和行为"以及"物理分割和观念分割"的理论;而萨维尼却提出"债的标的为给付"的观点,并为温德沙伊德采纳;弗雷塔斯接受了萨维尼的观点,以债的标的(给付)是否可分作为债之可分与否的唯一标准,并抛弃了"观念分割"的方式;萨尔斯菲尔德完全接受弗雷塔斯的设计并完善之,最终设计出体系上和内容上都相对完善的不可分之债制度;我国未来民法典在不可分之债的设计上应采<阿根廷民法典>的模武,即应以"债的标的"为标准将债分为可分之债和不可分之债,以"债的主体"为标准将债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相似文献   

18.
韩文成 《河北法学》2000,(2):131-132,149
债的保全是债权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代位权又是债的保全制度之重要权利。我国《合同法》对代位权制度的确立,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从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和正确行使两个角度加以阐述,以期增强对代位权行使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9.
从唐代法律体系和民事契约文书中,可以概括并揭示出制度与事实上的唐代民事主体、客体和民事法源的基本面貌及其构造。唐代民事主体是一不同类别的多层次结构,这—结构是相对开放的等级社会在民事法上的投影。民事客体由物、人(奴婢)和行为三类组成。民事法源由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构成,并以礼(理)为指导,各种法源因此具有相通一致之处。  相似文献   

20.
现有合同概念使得合同属于债的传统观点动摇.债法总则的存在并不具有体系的融洽性.取消债法总则的设置,具有理论存在的基础.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总则中,应该设置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同时规定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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