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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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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王某醉酒后无证驾驶一部轻型普通货车,从甲镇往乙镇方向行驶.行驶至乙镇某村路段时.与相对方向由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及魏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张某当场死亡、魏某受轻伤。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向前逃选六百米后.车辆碰撞到路边的树木后侧翻,致王某及车上乘坐的岑某、张某平受伤(轻微伤)。经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相似文献   

2.
<正>1案例资料1.1案情简要2021年9月7日因不同车辆所致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某法院委托我中心对霍某的损伤与两辆肇事车辆的关系进行鉴定。对此,我们建议委托人同时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1.2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意见2020年9月30日霍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由北向南骑行,小型轿车沿事故路段第二车行道由东向西行驶,小型轿车左前角(图1a)与两轮电动车左侧后部(图1b)接触碰撞,碰撞后小型轿车向西偏北方向制动滑行至北侧非机动车道内D处停止,两轮电动车及骑车人霍某一起被抛滑至第一车行道内。  相似文献   

3.
<正>1案例1.1简要案情王某,男,23岁,某年3月16日22:55驾驶小型客车于双向无隔离带的道路行驶时,与前方突然减速调头的车辆尾部发生碰撞。前车司机下车查看时发现王某坐在驾驶座上无反应,遂报警等待交警到达现场。事故现场的柏油路面有明显的小型客车刹车痕,经鉴定,该车车速在62.4~76.9 km/h;该小型客车前部损坏,但驾驶室未发生明显变形;安全气囊弹出;王某背靠于驾驶座位上,已死亡,且未系安全带。  相似文献   

4.
[案情]2013年5月11日7时23分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驾驶浙FC7896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海宁市硖许线由西往东行驶至硖许线广顺路交叉路路口右转弯时,与沿硖许线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往东行驶至该路口的被害人李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被害人李某某死亡、车辆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事故责任认定,王某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遂向其车队队长电话通  相似文献   

5.
1 案情简介 2008年7月9日5时15分,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环岛北,被告张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车号:京GBF582)由南向北行驶时,将正在道路东侧非机动车道内行走的行人郭某撞出,造成车辆损坏,郭某受伤。此次交通事故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事发后,郭某于2008年7月9日至2008年9月10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63医院住院治疗。  相似文献   

6.
徐晖 《中国检察官》2008,(12):62-64
基本案情 王某,A县人,有多年驾驶经验。2006年10月3日15时许,王某驾驶面包车,在往A县长途汽车站进出口方向的公共道路上。未注意观察路面交通情况,盲目高速行驶,在距离长途汽车站进出口64米处,车头碰撞相对方向驶来人力三轮车后,车辆继续前进,在距进出口39米处,车头又碰撞相对方向驶来的人力三轮车,相继导致三轮车夫林某轻伤、朱某重伤。  相似文献   

7.
1案例1.1简要案情某年11月18日15:05,周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某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某交叉路口处,与何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后座的王某(女,50岁)在现场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通警察部门提供的案情、现场记录图及当天视频显示,王某以面朝左侧方向坐在由其丈夫何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后座,二轮电动车在外侧车道向左转弯时与小型轿车发生碰擦,随后二轮电动车车头右偏,王某身体倾斜后躯干左侧着地,被扶起后不久,左手突然出现下垂,不省人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相似文献   

8.
纠纷背景广东省佛山市曹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某路段行驶时,与前方同转向王某(男,78岁)骑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曹某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曹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责任比例80%),王某承担次要责任(责任比例20%),双方对事故责任划分无异议。曹某的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王某向曹某和该保险公司提出70万元的赔偿诉求,但未能协商一致,保险公司向佛山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相似文献   

9.
正1案例资料1.1简要案情某年11月4日11时许,接报警称在某高速发生交通事故致一行人死亡。现场勘验见死者俯卧于地面,衣着完整,头南脚北,头面周围现场地面见大量血泊。肇事车辆为自北向南行驶的五菱宏光面包车,右侧挡风玻璃见碎裂口,右侧发动机罩及右侧保险杠变形损毁。经调查走访确定死者为附近居民,王某,46岁。  相似文献   

10.
正1案例资料1.1案情简要及现场勘查2015年2月,王某驾驶小型轿车在重庆内环快速路行驶,行至某大桥施工路段时,冲入施工现场反光锥形筒隔离的施工作业区域,造成正在施工作业人员孙某坠落桥下当场死亡。王某为逃避责任,否认车辆与施工人员发生接触,因此明确死者的死亡原因及致伤机制对案件审理尤为重要。该事故现场位于内环快速路某大桥路面,单向三车道加应急车道,道路平直、干燥,沥青路面,道路中间设有波形防撞护栏进  相似文献   

11.
虚假报案行为是否属于诬告陷害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情]因发生经济纠纷,赵某委托张某向王某追还60000元定金。某日,张某看到李某驾驶着王某的一辆北京现代越野车,在行驶至某交叉口时车停了下来。张某顺势坐到副驾驶的位置上,要求还钱,并且拔掉了车钥匙,无奈之下,王某、李某下车离开。  相似文献   

12.
2004年6月10日8时许,仲某某驾驶车牌号为京FU9695的奇瑞QQ小客车,由东向西行驶经过北京市海淀区上地桥,自上地桥东侧丁字路口开始,由东向西行驶方向的道路被2条纵向交通标线划分为3条道路,自路面中心隔离带至人行道由内向外的第1条标线为白色虚线、第2条标线为白色实线,在白色实线与人行道间的最外侧道路的起点处,划有非机动车标志。白色实线向西延伸至200米处时,变更为白色虚线,之后,白色虚线恢复为白色实线,并一直延伸至上地桥桥东侧导流线止;与该白色虚线相对,路面右侧(即道路北侧)另有一条南北方向的道路。仲某某驾车由东向西行驶经过…  相似文献   

13.
[案情]王某、林某预谋驾驶摩托车抢劫。当行驶到某一路段时.发现被害人张某手里拿着一手提包搭乘蔡某的出租摩托车正在同方向的前面行驶,二人就决定抢张某的包。王某随开车靠近张某,由坐在后面的林某用力拉扯几下了张某的包,把包抢了过来。拉扯过程致使张某乘坐的摩托车失去平衡.连车带人摔倒在地.致张某手脚擦伤,摩托车司机蔡某头撞地上当场昏迷。王某、林某犯罪得手后即逃离现场。经鉴定蔡某为重伤、张某系轻微伤。  相似文献   

14.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人、车、道路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碰撞过程中。三者之间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了强烈的相互作用,如制动、碰撞、损伤产生等。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家GA41—2005《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标准规定。交通事故现场痕迹包括路面痕迹、车体痕迹、人体痕迹、其它痕迹等勘验是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和成因的主要依据。本文研究中通过对200起车外无防御能力的道路使用者(行人、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与汽车碰撞事故现场痕迹。如人一车一道路位置。车辆的制动印痕、行驶速度、碰撞痕迹,人体致伤特点等各种客观的信息参数.寻找易于提取、利于计算分析、有助于事故重建的现场痕迹参数特点。以此建立起基于现场痕迹信息综合处理的事故再现参数体系。为后续重建交通事故碰撞过程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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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男,32岁,汉族,小学文化,系某燃气运输公司驾驶员。被告人张某于2008年11月1日10时许,驾车运送液化石油气行至本市东城区某超市附近时.因道路狭窄无法倒车,其同事王某下车搬挪挡道车辆而与南某、姚某等人发生争执并互殴。张某见状下车帮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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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8年8月22日,受害人蓝利云驾驶闽D5B570号二轮摩托车沿国道319线由东往西在北侧非机动车道行驶时,碰撞到标号为J-2的圆形供水管线排气阀井(上盖有井盖)。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被送往福建省厦门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08年8月23日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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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案例一]张某对王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某一土地(该土地分为甲、乙、丙、丁四个地段)为其所有,并要求王某赔偿砍伐该土地上的树木造成的损失.一审法院认为甲丙丁地段为张某所有,乙地段属于王某所有,张某对乙丙地段的砍伐树木提出了整体性的损害额,未能分别计价,且未有其它证据能够证明乙丙地段各自的砍伐树木的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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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非机动车中发展较快的自行车为例,基于从事故发生接触碰撞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等上面提取和检验得到的微量物质交换及其表面附着物等证据,提出了认定嫌疑车辆的方法,通过大量相关资料、事故现场案卷以及一些典型案例,将现场痕迹检验鉴定方法进行分类和汇总,主要分析、阐述车辆痕迹方面问题,进而重现事故现场。这为判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行驶状态提供了方法和思路,提高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19.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李某驾驶"中联"某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正由东向西行驶至某市某路口西,在信号灯变成绿色时,李某启动向西行驶,恰有被害人黄某骑着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东南方向快速驶来,李某所驾的车辆正好碾扎黄某,造成黄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继续前行数十米停车,然后又向后观望,之后驾车驶离现场。回到工地后,李某仍继续检查了车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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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基本案情杜某驾驶非机动车与方某驾驶的挂靠在甲公司名下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杜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杜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方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肇事机动车在乙公司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甲公司还为肇事机动车在丙公司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统筹,后者责任限额为16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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