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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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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肖玮 《人民检察》2005,(9):62-64
澳门回归之前,长期在澳门具有司法机关地位的只有法院。行使检察权的部门称为"检察官公署"(又称"检察公署"),附设于法院之内,不仅不具备司法机关的地位,也没有独立的人事和财政管理机制。检察院的最高领导称"共和国助理总检察长",必须由在葡萄牙具有相应级别的检察官担任,其他的检察官也大多由属于葡萄牙检察官编制的司法官担任。澳门回归以后,随着《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实施,以及特区根据基本法的各项原则规定自行制定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组织纲要法》(以下简称"司法组织纲要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官通则》(以下简称"司法官通则")及其他配套法律的生效,澳门终于建立起了与基本法相衔接,并符合特区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检察制度,并首次拥有了完全自主、专有的检察机构--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  相似文献   

2.
三、刑事诉讼主体根据刑事诉讼法典规定,澳门的刑事诉讼主体包括法官、检察院、刑事警察机关、嫌犯及其辩护人、辅助人、民事当事人。(一)法院根据澳门司法组织纲要法规定,澳门现在的法院分为一般管辖权法院及具有行政、税务、海关与财务审判权法院。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刑事预审法院和第一审法院的普通管辖(一般审判权)法院行使。刑事预审法院,属于澳门司法体系中的第一审法院,继承了葡国司法构架的特点,1976年成立。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保留了这个机构,名称改为“刑事起诉法庭”。刑事预审法院划分为两个法庭。刑事预审…  相似文献   

3.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除此之外还承担着侦查职能和公诉职能。我国现有立法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与人大法律监督地位的关系不明确,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的方式手段单一,以及检察权的不独立都限制了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进行反思,通过改革强化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  相似文献   

4.
澳门很小,小到在澳门采访几天,就能为别人指路。澳门的律师很少,少到80多位就能担负起澳门的法律业务。本文所要说的林笑云大律师,就是这80多位律师中颇具代表性的一位,她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法律政务小组的成员,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成员。 法律本地化是过渡期的重要问题 澳门自上世纪中叶被葡萄牙管治后,很长的时间里是葡萄牙法律和华人法律平行使用,即:居住在澳门的葡萄牙人适用葡萄牙法律,居住在澳门的华人适用华人法律。一段时间葡萄牙人的法院和华人的法院并存,他们各用各的法,各判各的案。…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抗诉,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可见抗诉是检察院行使民事审判临督权的唯一法定方式。但是,由于立法上的缺陷,使其在实践运用中背离法律监督职能宗旨的现象时有发生,司法实践中“不打二审,专打再审;不提上诉,专找抗诉”的现象就是鲜明的例证。这种情况下,抗诉不再是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手段,而是当事人规避法律、  相似文献   

6.
一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宪法和法律,行使检察权。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行使检察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些规定对实现检察机关的职能,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王艳雯 《法制与社会》2010,(10):209-209,225
检察机关的职权与功能决定了基层检察院必须设置科学合理的工作机构。由于职能定位不准,管理模式行政化等原因,基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的设置在检察权行使过程中还存在诸多弊端,建议应当撤销。  相似文献   

8.
民行抗诉案件由原审法院再审,缺乏检察机关的监督,造成检察机关司法资源的浪费,使得基层检察院监督职能得不到完整的行使,基层检察院应能行使抗诉权。  相似文献   

9.
柬埔寨宪法中专门规定了国家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柬埔寨没有独立的检察制度,也没有独立的检察院。其检察制度和法院的审判制度结合在一起,各级法院设检察官,行使检察职能。国际检察官对柬埔寨检察制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陈明辉 《法学》2021,480(11):57-69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01条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计,在诉讼法学界引起了巨大争议.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要求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规定,导致检察机关侵犯了法院的审判权.也有不少人认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没有侵犯法院的审判权.从我国《宪法》和两大机关组织法的规定来看,检察权包括了公诉权和法律监督两方面的内容,刑事审判权则包括定罪权和量刑权这两项核心权能.量刑建议最初只是检察院改进公诉方式的一道工作程序,但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量刑建议转变为对法院具有约束力的权力.对此,有必要对"一般应当采纳"条款进行合宪性限缩,准确界定量刑建议对法院的约束力载体.法检机关可充分利用"互相配合"原则,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上协调法检关系,让量刑建议无需权力化也能取得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11.
民事抗诉条件是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民事检察监督权,向法院提出抗诉的基本依据。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原法”)第185条规定了民事案件的4项抗诉条件;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法”)明确、具体地规定了13项抗诉条件。这些抗诉条件的规定既是对检察机关进行抗诉的授权,  相似文献   

12.
新事评点     
《江淮法治》2009,(15):5-5
学者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对铁路法院进行违宪审查 不久前,张凯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寄送了《关于对铁路系统司法权进行违宪审查的公民建议书》。15位北京法律学者和律师、记者联署支持此建议。建议书认为,目前为止,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的设置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其行使司法权也没有法律明确授权。  相似文献   

13.
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地位实质上表现为法律和政策的监督权,并不是行政化的直接领导。《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应当具体规定农村基层党组织行使职能的法律方式和路径,进一步将这种特殊意义的领导程序化和权利化。树立崇尚法律和依法治村的观念,遵循权利平等和村民自治原则,按照法律的逻辑和思维设定领导职能、转变领导方式以及选择争议解决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传统上,中国海事侵权案件的法律选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及第275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后,海事侵权案件(包括船舶碰撞)的法律选择完全可以依照该法第44条的规定,但在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规则时须做些调整,对于发生于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和仅涉及两艘同国籍船舶的海事侵权案件须视船舶为侵权行为地而适用船旗国法律,对于发生于公海的无船旗国法律可适用的海事侵权案件则适用法院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法律适用的规定也可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相似文献   

15.
民事抗诉制度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个重要机制,其权力来源于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由于其发动主体为检察院——一个行使公权力的部门,主动地介入以私权为主导的领域——民事诉讼,使得  相似文献   

16.
2011年3月.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对检察机关纠正法院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供了依据.试图尝试从制度层面解决对审判活动监督难的问题。但是在实践中.法院能否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意见.检察机关开展审判活动检察监督工作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基层检察院与基层法院之间在某种关系上的协调与对立.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制约基层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外部因素时有发生,致使检察机关法律地位受到冲击,法律监督职能弱化;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和司法改革的逐步深入,检察机关更应依据宪法规定,在改善外部执法环境方面积极探索,寻求埘策,确保基层院检察权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整个民事审判活动过程中调解结案非常多,调解必须自愿,调解达成协议符合法律、法规原则,即调解自愿与合法并存。而目前检察机关对这项法律监督是个空白,没有申诉人到检察院申诉,笔者认为法院调解案件应列入法律监督的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9.
冯霞 《犯罪研究》2008,(5):62-66
众所周知,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宪法、诉讼法以及检察院组织法对此均有明文规定。我国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范围,涉及侦查、刑事审判、刑事判决的执行、监所以及民事、行政诉讼等司法领域。可见,刑事审判检察监督是我国检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20.
本文指出根据我国《宪法》、《检察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民事审判实施法律监督,具有遏制司法腐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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